最近就是個忙爛,一早又收到公司要被勞檢的消息,社會局又來搞事了。

補個脈絡:太多居服員跑去告公司沒有符合勞基法,但其實也有很多單純是居服員在亂告、瞎陳情(搞不清楚狀況的立委真的很多),導致「社會局經常要發公文為居服員的薪資方法釋疑」。
社會局就開大絕啦,年年都請勞動局聯合訪查、勞檢,反正我有做事,只是查無不法而已。
個人os: 問題根本就是部分居服員仗著底層身份、受害者心態,在各個機構比價、比待遇,然後向政府陳情公司剝削他們。但待遇好的地方有更多能力門檻或責任,而且各家機構不同的待遇又不歸政府管,能力參差不齊又不思進取的居服特別多。而居服員人力缺乏,又導致居服照顧資格不會因為不適任而被取消,只要居服員不在刑事上違法,最多就是換間公司繼續瞎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