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柒
10 months ago
曾玟學:「一部分被指控的行為人,例如民進黨前青年部主任蔡沐霖,竟公開聲明將對控訴者提告。

若您想公開陳述受害經驗,卻又擔心遭到加害者濫訴;或您已公開表述受害經驗,卻遭到加害者提告,請跟我們聯繫。

我們會邀集律師團隊,提供您專業的法律意見,做您的後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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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身為一個選民,最想要看到的。當社會發生侵害弱勢的事件,民意代表會挺身而出,做我們的保護傘。

我想看的是雪中送炭的政治家,不是乘人之危的投機小人。

謝謝你們讓我感受到台灣年輕世代政治人物的血還是熱的,沒有被骯髒不堪的污水澆熄。
latest #6
掰噗~
10 months ago
息怒息怒 @口@
搖啊搖,臺灣逃離中 好奇
10 months ago
這些濫用權勢的人現在是辭黨職了,但若是後來又被民進黨民代們接著聘用,那…有差別嗎?
像之前在台北酒駕那位人渣,就又靠著民進黨的“人脈關係”在高雄工作啦!這也算懲罰嗎?
didi
10 months ago
算吧,以政治工作來說,其實台北跟高雄差距蠻大的....算是離開最容易有機會的地方
懲罰夠不夠大每個人標準不同,我覺得不太夠,但也不可能限制他的工作權。願意聘他的人也必須承擔他酒駕再犯拖累老闆的風險....
陳右豪更是到聯合報當記者,民進黨怎麼可能管到聯合報去說不準聘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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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比其他黨都是在姑息養奸好吧?連處理都沒有,反而都是受害者吞下去,今天只要這些人狗改不了吃屎,你可以弄下來他一次,下次他再犯你就可以弄下來他第二次.
之前看到花蓮有個國民黨議員: https://images.plurk.com/1qyDjnc3WeoXyXAeTKtSbj.jpg
最後這種渣渣就是送什麼考紀會就沒有什麼下文了
yqt
10 months ago
犯錯被處罰不代表他不能工作不能想辦法繼續生活,但避風頭後繼續出來從政個人就無法接受了 這是兩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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