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版官場現形記!前口湖鄉長林哲凌涉貪一審判刑10年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前口湖鄉長林哲凌向2家光電索賄 一審判10年 | 社會 | 中央社 CNA「雲林縣前口湖鄉長林哲凌向2家光電業者索賄,雲林地院以雲林版的官場現形記形容,今天判林哲凌犯貪污治罪條例處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可上訴。
林哲凌未接電話,其律師表示,待收到判決書後研擬上訴。
法院判決書指出,第1家光電業者在民國106年間要在口湖鄉施作工程,當地村長及居民多次向口湖鄉公所及雲林縣政府陳情,指業者施工過程破壞周邊道路、居民土地、影響養殖漁業,甚至發動抗爭阻擋施工、要求鉅額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