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了很多那個超商浩克的影片
我想問一下,在當下的那個現場,如果你是當事人(員警、店員)你會怎麼做XDDDDDD
不用事後諸葛,就是,你會怎麼做。
(指有一個健壯的男性揮拳對你使用暴力)
latest #65
Jasper
1 years ago
店員:快躲並報警
員警:兩人合手都無法制服他,一方面請求支援,一方面看有沒有更強力的武器可以用(我第一時間想到的是韓劇裡經常出現的電擊槍),沒有的話,自身安危比制服浩客更重要。
aleonayagami: 但現在有些人會覺得警察執法過當……
阿斯代倫好香☆無道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電擊槍跟當警察的朋友聊過 基本上是無法隨便拿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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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嗚封狼
1 years ago
ender1990: 我覺得制服前和制服後要分開看。
以這位仁兄的體格來說,即使上銬也是有攻擊能力的,坐在那不動不等於不會突然暴起攻擊
我是員警我會選擇任何手段讓他無法反抗或有攻擊力,現場狀況是無法開槍的(空間跟圍觀人群),打到確定他矇掉會是首選
那不是制伏的狀態 對方還有攻擊性欸……
阿斯代倫好香☆無道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其實我比較好奇 在這樣的案例下 要怎麼做才能 符合〔一般民眾可接受〕的處理方式 同時又要保護自己跟其他人 還有把其他損傷減低
我自己的感覺是對警察這邊的要求太嚴苛了
有攻擊性那更應該用更強力的武器,正當防衛。
不然綁手綁腳又要警察命案重演。社會要等到有人出事才要檢討加害者的話這種社會何必保護了。
曲辰
1 years ago
原來台灣警察沒有任何可以暫時性禁錮犯人的方法而只能物理性以不知道後果的方式打暈對方,忽然覺得警察對太陽花很仁慈了嘛。
Seaka
1 years ago
這次會變成執法過當是因為那個浩克已經冷靜(?)下來坐在路邊了,警察才掏出警棍痛揍(還打斷)
如果在他前面發瘋的時候用電擊槍或警棍,執法過當的音量會少很多
Seaka
1 years ago
如果不知道警察是什麼情境下開揍的,推特可以找到影片,看完再下結論不遲
Seaka: 求網址 我現在很少去推特
所以漏了推特可能會有XDDDDDD
電擊槍不是可以隨便就拿出來的東西
不過我朋友也提到他不覺得在當下用警棍是最好的方法(打斷、而且又需要接近對方)
比較好的方式大概是保持距離 等支援到再靠人數壓制
但當下未必真的會想到這些方法
超商雞胸肉健美先生事件相關影片。
撈到的影像片段,四叉那篇怕血的不要點。BIue on TwitterEmiliaSablé on TwitterCivilized In Taiwan 文明人 in Taiwan on Twitter四叉貓 on Twitter
Seaka: 該看的都看過了 但我的想法還是沒變
WAITING/Dr.怒
1 years ago
下面這則貼文我挺認同,你要給警方可以在那樣的時機點那種打法的權力,那他們在太陽花的時候就是也有那樣的權力,香港的警察也是Facebook
有的影片聲音要點進去才有
也可能是因為我有朋友是警察 所以立場也是會偏警察那邊
台北小兔
1 years ago
用警棍無可厚非,為了要制服住對方可以使用,不過後續是他已經被制伏了,後面還繼續打就變成單方面的暴力凌虐,不是合理使用範圍
dr_anger: 這篇的說法我比較能接受
dr_anger: ?????我第一次聽到裡面的聲音
他為甚麼說蔡英文跟習近平XDDDDDDDDDDDD
不過我是覺得太陽花跟港警那邊跟這次的狀況差很多
Seaka
1 years ago
ender1990: 我對於執法過當的想法都是針對他被制服坐在地上時,警察還拿警棍揍他的部分
你這樣的說法我會認為你的意思是「警察對著已經被制服的人亂棍痛揍是ok的」
GALAXY
1 years ago
警方應該有更好的方式處理,處理上也必須符合比例原則,畢竟他們受過專業訓練,跟一般民眾不一樣,而不是做出跟一般人同樣的反應,這讓人很質疑他們的專業
Seaka: 坐在地上不算是被制伏
但也同意在這種狀況下用警棍不是最佳解
Yu Chieh
1 years ago
我反覆看了幾遍影片,三段都看過,包括第一段路人店外拍的、店內監視器還有最後一段健身教練坐在店外地上被打那段,前兩段我沒什麼想說的,第三段一開始那個健身教練坐在外面地上,但又可以站起來大吼大叫一些你聽了會覺得他是不是精神有問題的話(我是聽到習近平,覺得???),看起來似乎是沒有壓制而具攻擊性,此時警察拿警棍打他,可能還可以,但是打到第三下健身教練已經大叫好痛並倒在地上的時候,警察就應該收手了,不應該繼續打到第十一下(是的我有數)還打到警棍斷掉,雖然我看了幾遍,似乎都是打軀幹而不是針對頭部打,但是警棍我沒摸過,不知道他是怎麼打到頭破血流,可能警棍第一下下去打肩膀的時候有甩到?
snow
1 years ago
胡椒噴霧噴下去就對了
我不知道警方教的使用方式有沒有不同,但我以前在監獄學到的警棍使用是以瞄準手腳,卸除對方攻擊力為主,而且還要盡可能地避開頭部脖子這種容易重傷的部位
按照影片來看,這個警察第二下就重擊在頭部了,以手感來說他應該不會不知道打到了不該打的地方,後續的打擊也不是落在可以有效阻止行動或攻擊的地方,所以才會被認為是情緒發洩而不是專業判斷的必要手段吧
WAITING/Dr.怒
1 years ago
ender1990: 問題在於那個感覺上的不同如何用法律來定出一個明確的差異?如果這件事那個警察沒被懲處那太陽花真的也可以被解釋成確實沒問題吧
dr_anger: 不是……懲處的事情我沒意見 應該說 當下的做法確實是有問題的
也同意你貼的文章的觀點
但一直把太陽花拿出來講我反而會覺得模糊焦點
法律的部分我也不是專業的 既然警方覺得需要懲處就這樣啊
★養身罐★
1 years ago
不提太陽花
單純從合理執法的角度
如果今天這樣也算合理執法
那也難怪前幾天侯友宜還能理所當然無理由拘捕抗議團體
因為先例的殘酷在這時就是可以被套用
★養身罐★
1 years ago
如果在坐下後毆打頭部不算不合理的執法
那他抓個人又不要命不是『已經很好很友善很客氣』了嗎?
但事實上這些都是不合理的執法
打頭的部分我也覺得不ok
WAITING/Dr.怒
1 years ago
ender1990: 那如果對那個警察受到懲處這件事沒意見,其實我覺得好像也就沒什麼問題了,至於太陽花就是一個合理執法與否的明顯例子而已,我比較在意的是不少人認為那警察打得好,是正確行為的那種觀點
店員報警,疏散客人,鎖錢櫃,躲員工休息室。
警察來面對施暴是他們的職責,至於有沒有逾越執法的比例原則就另外再說
前面都沒什麼問題
就是後面坐著那邊明顯打過頭了
阿斯代倫好香☆無道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dr_anger: 我反而看到比較多是覺得警察應該要用ooxx的方式去處理 但沒想到實物上不太可能
覺得打的好的人到底是在想什麼啊……
WAITING/Dr.怒
1 years ago
ender1990: 各大新聞粉絲頁相關報導下面很多這類留言
Haha_uccu
1 years ago
事發地在中壢,跟之前大外割女音樂老師被判十個月的警察分局同一個唷!
中壢分局對沒有攻擊行為的女性大外割,卻大外割不了一個肌肉男???
dr_anger: 嗯 好 我沒在看那些媒體 所以沒看到正常
BIKTΩPIA
1 years ago
人家都坐下來了還打頭就是不行,不管用什麼理由都很難解釋吧
最後還拿警棍打人 我不認為是因為危險性 是因為情緒失控....
講難聽一點你執行勤務要打 也要知道會不會被拍到
最後沒意外還是法官要坦 怎麼判都會有人其中一方有意見XDD
小河
1 years ago
坐在地上不算被制服,是希望他被打到失去意識嗎
學過警械鎮暴教范的都知道,要使對方失去攻擊能力絕對是打手打腳,尤其是針對關節處攻擊,不管甚麼狀態下都不可能教你打頭啦,捆起來了還要打就揍他手肘、膝蓋這種關節阿,那個打了這麼痛,你看他還要不要鬧,阿你直接打頭打後腦勺,你說還在混戰打到就算了,人都坐在那裡了,你還一直狂尻頭真的被法辦活該啦
南國大叔
1 years ago
新聞底下很多支持警察拿警棍尻他的留言都是那種犯錯就要揍的觀念使然吧,然後因為覺得犯人該揍就認為要支持警方這樣的「執法」,真的是令人毛骨悚然
墨黥°工作貓咪一直線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實務上這種連辣椒水都控制不住的對象拿警棍打手腳沒用啦,打了他更興奮放著不管讓他瘋等支援來才是正解
如果已經沒有攻擊性就另當別論了。
cbangel
1 years ago
店員-報警並跟對方保持距離、警察-當下壓制,對方冷靜後還是先把他銬住放在某一區,隨便他叫囂。
已經坐好之後還被毆打,執法過當+1 https://images.plurk.com/41qGVvLX7Kqz57M2lVKYE3.jpg
elphas
1 years ago
後面執法是最大問題啊⋯⋯⋯
若對方在反抗狀態他打下去沒問題,問題在對方是坐在地上暫時沒反抗跡象,但是仍有攻擊可能性,那正常來說該做的不是應該是一人掏出手銬上銬,另一人在旁邊預防對方反抗嗎?但是影片並沒有,而是上去先揍一頓,甚至直接攻擊頭部,這行為是直接再刺激對方。
如果以上只是有爭議,說對方可能反擊,那後面對方倒地沒攻擊能力,另一個可以直接上銬時,那警察還繼續打,這個就完全沒有爭議了。純粹就是情緒失控開揍發洩,這已經不是執法過當了。
這個判下去法官大概又要被罵恐龍。
藍色史萊姆FINO㌠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問題比較大是警械使用規則裡有寫「警察人員使用警械之原因已消滅者,應立即停止使用。」「應注意勿傷及其人致命之部位。」
對方坐在地上,直接朝他頭一棒,頭部是要害這點沒有疑問吧?

對方抱頭倒地之後,明顯失去抵抗能力,警察又接著往他身上招呼,警察應該是完全違規了
鳳梨草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其實我可以同理警察為什麼打他耶(同理的部分,但是法律上就......反正大家已經看到結果了)
鵝球
1 years ago
可以同理但是不能做,就像店員不能直接對奧客呼巴掌啊,沒辦法忍就是他是否適任的問題了
🌈阿比(喵)
1 years ago
不適合用在狹小空間,但這種拘束+防暴的概念,感覺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肢體衝突,以避免後續爭議。
timbaleboy: 這個好有趣喔,感覺和拘束槍很像,但使用方式更直觀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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