嵐骸▲DON'T DIE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雖然已經過了一個星期,跟朋友約好了,想分享一下上星期去法院的經驗(學術研究以外第一次進法院)

20230510士林地院
latest #15
起因是去年4月初,我遭到詐騙,詳細情形這邊不會細說,這次重點在以被害者身分上法院的經驗。

被詐騙後約半年,我收到地檢署的不起訴書,對象是人頭帳戶。
之後再過幾個月,地檢署起訴另一個人,也就是本案的被告。再後來就是士林地院的傳票,通知我5月10日前往士林地院參加該案的庭,以及庭審前的調解。
傳票上面有個QR code,進法院檢查隨身物品後,工作人員告訴我把傳票拿去感應一下,螢幕就會跑出我今天會參與的庭,這次參加的就是庭前調解跟庭審。

工作人員也會指引我往哪個方向走,指示都滿明顯的,應該不用擔心迷路的問題。
嵐骸▲DON'T DIE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因為這次有調解流程,所以我先去調解處室報到,只要出示傳票就好,工作人員會確認你是不是本人,之後在外等候工作人員叫名再進去調解室就好。

本次詐騙案件受害者將近40人,所以總共的調解時長也很久,甚至擠壓到原先開庭的時間(於是那一庭就先審別的案件了),推薦帶本書去閱讀打發時間,或是手機的電量維持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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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必須要很遺憾地說,這次的被告並不是真正的主謀(定位更像車手)
嵐骸▲DON'T DIE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該案的受害者中,有人選擇不和解,繼續告,甚至也有提出附帶民事訴訟的狀紙。
也有人出於各式的原因選擇和解,大家都有各自的理由。

我也有我自己的理由,至於要選擇繼續告到底還是和解,並沒有絕對的對錯,至少我自己在看的時候,純粹只是覺得,我跟這個人要賠償沒有意義。
嵐骸▲DON'T DIE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對我來說,最理想的結果是背後的主謀付出代價。

這次的被告,他真的對自己所做的一切完全不知情嗎?也許就跟選擇繼續告下去的被害者說的一樣,他根本就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又或者只是僥倖心理覺得自己沒那麼衰小會出事。
無論他的心態是哪一個,我也不care他的家境如何,當初發現被騙的時候我也做好抓不到主謀、錢也回不來的心理準備,只是我真的需要他賠我全部的錢,或是他進去關嗎?
嵐骸▲DON'T DIE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本案被告提出的和解金額,依被害者被騙的金額不同而有差異,但大部分都是賠償1/4。

(另外一旦達成和解,和解筆錄效力等同判決書,上面除了會寫被告會賠多少、怎麼賠之外,還會寫「放棄其餘對被告的請求」,所以要不要談和解還是要看每個人怎麼選,可以先跟其他相關領域的人討論過後再決定)
不論和解是否成立,談完之後,身分證會先交給法院那邊輸入資料,還需要等到正式庭審。

(這時候又要感謝我當天有帶書北上了((原定3:45的庭審最後是快6點的時候才開
嵐骸▲DON'T DIE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庭審開始後,法官會讓我們看法庭投影的螢幕,左右兩邊都有,不用擔心看不到。螢幕上是書記官key的資料,法官會讓我們看螢幕確認上面的資料是否正確,基本上都是身分證上面的資訊,他們也希望是以身分證上面寫的為主。

這時有資料錯誤就要趕快表示,他們會即時確認及更正。
還會有一個part是法官問被害者還有沒有意見要提出,這時如果有想額外提出狀紙或是其他的意見,也要表示出來。
由於本案被告承認了起訴書起訴的罪行,所以進度都很快,之後就會下判決。
(每個案子都有每個案子的進度,我這次分享的經驗也僅是個人在本案選擇和解後的庭審經驗,以及上法院不用太過緊繃,平常心看待就好
庭審結束後,工作人員會讓大家簽名、領回身分證,就可以離開了。
如果選擇和解,之後法院會寄和解筆錄到家,和解筆錄效力等同判決書,所以一定要收好,這樣被告哪天反悔不給錢或給不出錢的時候,可以以這份和解筆錄「正本」去聲請強制執行。

至於選擇繼續告的這條路我就不清楚了......
大概就是這樣的過程,個案僅供參考
KAKI
1 years ago
感謝詳細的分享
雖然最好是大家都不要遇到這種事最好
老實說我覺得告這件事情真的傷神費力
想要告下去的人其實滿令人佩服的(奇怪的切入點
尤其層級越高法院越少 不是當地人要跑好遠
vickey1721_utapri:
選擇繼續告跟選擇和解都有各自複雜的考量,後來在等待時間聽其他被害人閒聊的時候,聽到他們做出選擇的原因也心有戚戚焉......
如果能不要遇到詐騙這種事真的是再好不過,去一趟法院後(還不是抓到主謀,他們也沒辦法保證能抓到),更能夠感覺到遇到這種事很無力也很無奈......
光是這趟來回台北的費用及心力就是最大的成本了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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