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帶去戶政結婚
當初不公開公聽會有人要求修法讓伴侶能拿財產,不知道當時的討論串還在不在
異性就不會謀財害命嗎
同性異性都會吧
只是真的沒想到連演都不演的(如果新聞屬實
剛登記完就墜樓
hotdog5362: 這篇的爸爸只有贈予土地,沒有反應
hotdog5362: 這個不是夏姓地政士的爸爸說的嗎?!
worm2459: fairy9762: 喔我看錯了
目前看了4篇報導都沒有對賴姓父親的資訊有其他敘述
有一篇有說是遺產,其他三篇是只有寫到贈與土地
其實只有媽媽出來,我直接判斷爸爸可能已經
fairy3773:

還沒死啦

至於為什麼沒有出面
只能說有錢人家的事情不是我們能想像的
上面不是寫過世前
可是沒掛應該不會寫過世前兩個字,不然我現在可以說我過世前吃了一顆蘋果
不管怎樣,希望這位媽媽早點得到真相
magpie7452: 但如果找不到殺人的證據,是不是就能爽拿錢了....!?
這可以當海龜湯素材嗎?
1. 26歲的夏男與賴生不熟、僅見過面2次,而且賴生剛考上大學,日前向女同學告白失敗。
2. 夏男將賴生載往台中北屯區公所,辦理同性結婚登記;剛完成又載賴生到夏男住處,要求喝酒。
3. 律師更指夏男找結婚的證人竟是在路上隨機找的。
可以,但這樣好像在傷口上撒鹽?
媽媽超可憐
過於簡單粗暴反而一頭霧水,到底會不會婚姻無效?讓我們繼續追蹤下去
真相可能要等上好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