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也知道不可能
反歧視法能做得事情跟現在差不了多少。頂多跟性平一樣強制參與,不參加罰錢而已,問題是他參加不配合你也不能怎樣。
結果:學務處(現在叫甚麼名字?)增加一個反歧視辦公室 增加就業機會
推特一堆人成天好像太閒一樣一直講,柯文哲PTSD夠了沒呀
我不懂歧視跟其他的霸凌行為的分別在哪,為什麼要單獨立法?
這個就 #跨性別 #免術換證 的配套計畫之一啦,幫 #跨運 鋪路
左派就像年年發明新規則的Rob Manfred一樣
不意外又是民進黨那幾個共產畜立委呢,誰不知道他們是為了女屌人,拿原住民出來當工具而已
對某些人來說,立法代表解決問題,才不管執行面或是成效(?
就算真的立法能消滅人渣,我看他們就是最該被優先消滅的人渣啊
憲法寫的很清楚人民不分族群一律平等了,你還在那邊族群平等法你媽
真的覺得孩子們不可原諒,首先就把未成年免責拿掉啊,不然在那邊哭甚麼,孩子不就是要教育要原諒?
學生未成年以及一定義還在學習。當然不能處罰。。。而是校長,當園遊會事件發生,他是學校首長應該竟要採取動作,不要讓事情繼續惡化。。我覺得他應該為後者負責,而且是真正的負責(不是口頭上的負責),例如記過、去職等
免職是一種負責的方法。至少要記過,或是上級的口頭譴責。。讓社會跟師生知道這個校長做的不對,做的不夠
那以後那個學校敢辦活動
看來六法全書唯一死刑又可以搬出來用了,而且這次還是誅十族www
校長的問題不是園遊會,畢竟這是偶發事件,而是沒有在事件後,沒有實施適當的機會教育以及阻止後續的霸凌動作。
如果校長是教育家,不只是一個教育行政人員,如果歧視原住民是錯的,他竟應該教育學生不該如此,他應該以他學到的教育方法,來好好教導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