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笑 男友看來後來知道事情狀況後
挺身留言
還被認為不是本人留言的覺得是女友留言的
真的是很有趣
oh...果然有什麼樣的台主就有什麼樣的粉絲
粉絲行為干v屁事喔
粉隨其推啊
真的對不起...雖然我不能代表所有呱呱...但是...我只能抱歉....他們沖昏頭而已。當然我只了解片面片段,但是罵人就是不對啊....
雖然柴要轉vtype我也覺得很離譜但這件事跟她是有什麼關係= =什麼粉隨其推的奇葩言論,大家都成年人了難道還要負責觀眾的屎尿屁事?(除非柴有幫這個講話那我道歉
粉絲個人行為連結到V身上? 自己講的話自己負責好不好 上面幫忙道歉的也是蠻莫名其妙的
根本跟V沒關係吧? 而且是他自己要在FF40直播上面找男友,講話也不客氣
自己要拿男朋友手機截圖,自己先違法在先還要揚言告人 到底是誰對誰錯先自己評估吧
粉絲素質也是很有問題 不順眼就噴出去 霸凌 恭喜箱箱排毒
在台上發生的事情,V跟背後的營運有沒有作為?
放任自己的粉絲變成這樣,跟V本身完全沒關係?
好喔那很好我可以繼續等更多瓜吃了
我這個路人看下來都覺得風向可以往那邊吹真的是很厲害
這噗是被貼出去了嗎
toast5857 有沒有想過,男友同意截圖?
更何況下面男友也回文護航了
很直觀的,你女友被這樣對待,你挺偶像還是女友?
human7754: 要黑也不能無腦黑吧?這是在粉絲私群哪裡在檯面上?難道v或營運還需要去監控每個粉絲?
toast5857: 你看起不像某個路人像是個呱,但她男友都同意她看了,她哪裡有違法?
puppy7210: 我不會選邊,自己鬧出的事自己解決
kitty1565:
toast5857: 我知道這條阿你們可以試著告看看但我覺得勝算不高。因為她雖然截圖非公開私群的圖但並不是無故,因為她主觀認定你們說的人是她~因此截的圖,你可以去找以前的判例,你們是可以主張不是在說她,但那個群有幾個捲毛兔我也不知道,要怎麼認定就看請的律師跟法官了
toast5857
我直接講
該案例非兩人間的對話
事件是發生在三人以上「公開場合」
打個比方
你參加了私人聚會
結果你的伴侶在那邊放閃光
主辦覺得不妥把伴侶請出場
然後在聚會中酸言酸語甚至侮辱
你不爽把訊息記錄起來
(就算沒錄音也是可以請證人作證) 告知你的伴侶後,你的伴侶想走法律途徑 試問:這成不成案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但覺得權益受侵害,都有權利訴請裁決
尤其還有人直接去推特放話
我是當事人就真的衝了
(雖然吿人很麻煩,且感覺他們都未成年
但酸人大頭症那個確定成年就是)
puppy7210: 你打的比方真好,但很遺憾並沒有符合事實,看判決都看一半的我也是很佩服你的理解能力。
女方雖然口述是經過男方同意給與手機保管使用,但並沒有同意可以窺視群組訊息外,
他本身也不是被邀請的人,這就屬於[私人空間]的範疇,
你所說的狀況是他必須是在被邀請的且大於三人可以看到訊息且本人也在內的狀況下才屬於公共場合。
真要打個比方叫做我參加了私人聚會,且受邀者在私人聚會是有錄影留念的,
但第三者並沒有受邀的情況下,用他認為合法的手段看到聚會的影片,
也得知了聚會的一些描述可能符合他的內容,
卻被拿來剪輯後公開示眾且並沒有經過聚會人員同意,揚言要告發聚會內的人說他的不是。
toast5857
痾...
到底知不知道所謂隱私定義...
那假如我老婆在私下的姐妹會那邊八卦(超過三人)
然後就有人公開發表我老二短,只有一公分
我老婆知道後就跟我說,還有錄影
請問我能不能拿影片當證供提告?
換作是你,你會不會提告
公不公開,不是聚會私不私人,而是參與人是否超過三人
得知這個訊息的人是不是超過三人、且留有證據
其實重點是,我連女朋友都沒有了何來老婆,嗚嗚嗚嗚嗚嗚
toast5857
還有一點,閣下貼的是法條,不是判例,還敢質疑別人理解能力?
你提的例子,還是有公開錄影
那就更好笑了,試問第二條前面兩個字叫什麼
我直接用我回腦粉那句
請問,如果當事人是柴柴,你會不會支持柴柴提告?
puppy7210: 你查得出法律明確定義三人以上就屬於公共空間再來說嘴吧。
我是呱呱,我不希望呱呱們還會內訌
弄到卷毛兔和女友分手,然後其他人只會風涼話下一個會更好
換做你是當事人?你還會挺柴柴?
對外對黑粉就算了,連支持柴的人都不尊重
憑什麼說團結?
toast5857
請問該場合、該狀況,當事人是你,你會不會認為符合?
會的話,去叫有罵的呱呱跟人道歉,很難?
puppy7210: 不用打感情牌,就事論事 我也不會因為這件事情傾向哪一邊
另外你們貼這些就真的是在自己打自己臉,你們那叫做大眾場合非特定地點,並且屬於三人以上可自由進出的場所。
他們那種這叫私人聚會,必須受邀於群主才可進行進入的[審核制],不要在這邊展現你的閱讀能力。
spider8138: 你這充其量只是網路文章的見解,請實際拿出法律條文來。
真的不要以為私人無敵
我一直希望的是
柴柴能達到他想要的平靜
想要看他科普野生動物或是分享擋車
不要小看網路上任何人
不要不認為不會衰小遇到訟棍
尊重他人、保護自己 好嗎?
就算你規定群內資訊不得外流
群規也不能凌駕法律
在法律上,就是公共場域
toast5857
法條都照你所說拿出來了很難嗎
不然我給你估狗鑰匙,自己去翻
「公然侮辱,定義」
不要不了解法規又想靠法規玩文字遊戲
現在又在跳針
我明白講啦,包含那些a片群組
就看警察想不想抄
真以為「私人」就是無敵?
私人對話定義 一對一 know?
唉,回頭看看你貼的東西再來爭吧。
我不喜歡一直在無意義論點上爭議。
然後爭不過就打感情牌,丟臉。
再明白的
個人臉書設定貼文只有好友能看(審核制)
你朋友在臉書說你女友大頭症
樓下一堆人留言跟你說辛苦了
你把貼文給你女朋友看
請問,你女友吿不告得成
就不說還有可能有更難聽的了
換位思考想看看,別一直跳針
ㄜ 雖然我覺得大頭症這三個字告不成
但三人以上真的就不是私人對話了 也無關你們有沒有審核制
三人以上的網路空間是可以告的
toast5857
就還好你沒tag我
不然我是訟棍的話「丟臉」我就可以請站方拉出你的資料
請你跟我去跟檢察官喝杯茶了
按刑法分則中「公然」二字之意義,祇以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之狀況為已足,有司法院院字第2033號解釋可參。至於所謂「多數人」係包括特定之多數人在內,至其人數應視立法本旨及實際情形已否達於公然之程度而定(司法院大法官第145號解釋意旨參照)。本件案發當時係於「新莊區駅森社區(11)」LINE群組內,該群組據告訴人、於警詢時陳述稱該群組成員有被告、告訴人等共11人,且雖一般人無法進入,然群組內部成員應可隨時上線,應認該群組內屬於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之狀態下,已達「公然」之程度,殊無疑義。
世間沒有你想的那麼善良、單純
是擔心你們這樣的人遇到訟棍啊
別認為人家只是一個默默無名的小妹妹就欺負人家
假如人家在acg 圈也有名氣,變成粉絲大戰
瓜都吃不完了
我就是看到有人打著「法律」的名號回當事人推特才來淌這渾水的
別認為別人不敢告,假如對方能請到大律師
你只要帶有貶義的詞,就準備付他年終獎金了
始終還是沒有解釋到[當事人並不在群內]的定義,請繼續你的表演
就無關當事人是否在內啊
我就問我舉臉書的例子你同不同意嘛
還是換做你是當事人因爲你不在群
所以你摸摸鼻子算了
就算知道有人對你母親有興趣,想找他買早餐和豆干
重點不是你在不在場,而是你知不知道
蔡英文不知道我罵他所以不能告我啊
那我想對他怎樣,不用他出手,國安就找我泡茶了
懂不懂?不要只會往自己有利的方向思考
展現多面性,好嗎?
謝謝關心,但我只看的到一直抓著[公然]兩字卻,無視自己看到的[公共場所]的地理條件,而不是私人場所的人死咬著三人以上就構成公然,請好好看發過的文再來講話。 謝謝關心。
我只再給一次
1.[當事人]必須在[私人群組]裡,[三人以上]構成[公然],否則為[侵犯隱私],無論是否為任何手段經同意取得,只要[私人場所]的人[不同意]且[當事人並不在內]就不構成[公然]。
2.當事人不在場,但在公共場所可[自由進出],且[三人以上]則構成[公然],否則[不構成]。
謝謝理解。
就問你如果當事人是柴
有人在某箱的粉絲群說柴中之人吸x
然後有人看到了截圖出來給柴柴知道
請問柴柴會不會有動作?
還是因為他不在群中,所以只能隨便別人亂講?
告訴你所謂非法取得好不?
假如他拿到的截圖是使用駭客管道取得
這才符合毒樹果實,不跟你收學費了
請跟呱呱們說互相尊重
真的,朋友吵架誰會開心?
假如你們的談話是私訊 1v1
才能成立所謂的私人
你最初貼的,給一個例子
假如你和你伴侶在自己的聊天室中互相我愛你你愛我
講了一堆噁心話
結果分手了,你伴侶受不了,公開了你們的對話(還不用色色的東西喔),你就有權告他妨礙秘密
知道了嗎
我從來也沒說過我是呱還什麼的,自人我是呱擅自貼上標籤的人,謝謝你的關心。
甚至,他貼給他朋友群(包含他三人以上),然後其中一人告知你了
你就有權利告他
toast5857: 好奇問一下,所以吐司旅人不是呱呱只是路人嗎?因為看你主要的論述是在私群的部分,不知道你是不是在裡面的成員
我從來就沒護航,從來就是跟你講法律問題,我也從不傾向任何一邊,我只跟你解釋所謂構成[公然]的條件,謝謝指教。
順帶一提,不要說台灣,連美國都一天到晚有人在吿人
真的尊重他人也能保護自己,共勉之
(我也被告過,結果對方被檢察官嗆超好笑)
ferret6917: 什麼私群? 我就路過看到的
toast5857
能互相理解是最棒的
不管你是不是呱
我可以大方承認,我是呱
柴希望能夠世界進入善的循環
我可以抬頭挺胸的說,至少我今天和網友討論
讓他解開認知誤會、更能保護自己
上面通道貼了之後我只是發表我自己的看法,沒傾向任何一方,也不是什麼呱呱,我就很單純想清楚的劃出所謂的定義而解釋而已。
不管什麼74團還是狂粉
也許有人說我在暈
但是我希望大家看到呱呱會覺得我們很棒
而不是一直被人說是「嘎嘎」
toast5857:
可是你看起來好像對對方的事蹟和群內的情況很熟知耶
資料來源也都是對方發推到上面了,要追朔到其他人的推特應該我認為也是容易事,這應該不難?
不知道可以請教一下其他串嗎?
因為隔壁串的案例看起來實在沒有能讓路人氣成這樣的程度
那個...身為呱呱...
至少罵人的是熟識常見到的觀眾
所以...真不希望他們這樣..
惹事不會讓柴比較開心
更何況打自己人
ferret6917: 嗯? 其他串裡面就FF40跟他上面通道而已了 還有多的嗎? 我文字看起來很生氣的話我很抱歉。
ferret6917
我也不能理解,為什麼這種小事、誤會,可以鬧成這樣
既然你都會覺得對方不合理取得了
失控的呱呱們應該更抓著這點追吧
我沒參與那個群,但我真希望有辦法讓他們冷靜、醒醒
道個歉給人個交代
真的別認為夜路走多了不會遇到鬼
人家也有玩cos
假如哪天他人氣暴漲,且一直記著這次委屈
呱呱們恐怕沒永寧之日...
toast5857: 也不用和我道歉,畢竟和我無關,而且老實說我還是偏向不喜歡柴柴的那邊
由於我不知道當事人還有做過哪些事情,只有看到隔壁串的四個例子,但我看完後的感覺反而是覺得可惜
因為對方看起來應該就是個受男友影響也被圈粉的新呱呱(但是我看到有些人罵他不是呱呱,不知道他們怎麼定義的),只是太過於不懂空氣又笨蛋情侶腦
不過不是每個人天生就懂得抓相處距離也不是一入坑就馬上能理解V圈內的禮儀,更何況每個V的風格也不同
我自己也只是剛好在學習讀空氣和抓距離這件事情時不是在這個圈子裡跌倒
或許我算比較幸運,我的推和其他粉絲們對於新粉新觀眾都算比較有耐心,甚至會主動告知台上和群裡有沒有什麼要注意的
結論而言,我不知道那個呱呱群裡的風氣是怎樣,或許是大家多次勸導也無效,但也有可能大家多引導新粉一下會是不同的發展
ferret6917
我現在才看到,原來你是被嗆當事人的呱呱誤導
總之提出的法條315不成立
不然台灣早被一堆違法事端控制
反正我是私人,罵人、造謠無罪
想想也不合理吧?
哇考古學家,他男朋友當下看到都沒生氣了,事後這麼多天了才在那跳
昨天推特動態還被誤用法條的出征叫考古?
你要不要告訴我一個月後威力彩開多少?
推特第一篇看到後面,覺得一個月前的事情現在才拿出來講
pita6252:
大頭事件2月
封鎖時間只有右上角時間,與發文時間接近吧
是否能想成再和藍藍溝通當下被封鎖
或是藍藍回應訊息
從他發佈聲明的語句感覺當事人很年輕
沒有必要二月大頭事件後馬上封鎖等三月底才發月經文吧
只能說他能截圖到的「證據」是二月
中間發生什麼沒人說,連呱呱都認為「不能外流」
一直打315-1-2在那邊跳針
如果呱呱要保護自己,覺得當事人有錯 就不要在那邊以為315-1-2會怎樣(真的很好笑) 到底哪個人認為私群就是不得外流啦.... 又不是粉絲福利區或是xnlyxans的付費服務
把付費內容外流的影響營運者權利
會攸關著作權法
也跟妨害秘密沒關係
到底誰這麼天才帶起這個風氣的...
就跟隔壁棚的香瓜一樣
粉絲內群澄清稿,歡迎分享
真當自己創立私群採審核制
就可以像營運一樣掌管訊息內容
想到誤用法律條文就覺得很好笑...
又不是會限外流...
相反地,把會限影片外流到私群才會觸法啊
如果ㄈㄌ污辱了呱呱
麻煩放出來改變風向一下
就那兩隻誤用法條的小可愛威脅要告人
後面比較大佬的ㄅㄌ出來要人不要擅自道歉
真的呱呱如果也被ㄈㄌ罵,拿出證據
我直接跟著轉舵挺呱呱
於情於理,一個月又如何?法律追訴權都沒過
呱呱犯錯本該就要應有的道歉,不是嗎?
puppy7210: 路過看戲的 我建議你看過法條才說話喔我看法條條文下來
所有有利條件是對他們的,吐司旅人說法的是對的
一句話,請往上爬
公然侮辱成立要素
1. 第三方(三人以上場合)
2. 當事人得知
你貼的判例案例三都自打臉了還要對什麼(下去)
不要只選擇自己想看的
請指出像第一條那樣當事人不在場以及有第三方人士的場域明確無法構成公然侮辱之事的判例在跟我談這個case在場域上適不適合
再者,指認的部分
你知道有人跑去當事人的推特表演什麼叫做法律條文錯誤的同時
也有人要嗆說告誹謗(毀謗?)
那篇的串當事人po出藍藍呱呱說的大頭症
後面有人@卷毛兔
更甚有人直接明瞭的說如何證明當事人是卷毛兔的女朋友
結果卷毛兔在後面回他作證他說女友本人
那位自認正義的繪師(?)小朋友就已經順便害了藍藍呱呱
再者,這東西要舉證只要再多拉聊天也會有前後句,甚至,卷毛兔他也是呱呱,群內只要有卷毛兔朋友或是覺得看不下去之人就能指認(比方我在群組中的話)
當然,前述她如果只剩藍藍罵人的那張自然他可以無賴說他不是在說卷毛兔女友,但這個東西要好好想想說詞,只要錯,就是認。台灣無罪推論,對舉證方的確不利。
結論:藍藍要開脫就是耍無賴,賭檢察官、法官採信他的說詞,或是法官、檢察官不認為「大頭症」為貶義詞,或是不認為藍藍有想「詆毀他人」之犯意
我說啊,做錯事只能賭那不如好好認錯
我也因為一些糾紛被人提告,研究這類case一定的時間
所以是真的看不下去有些人錯讀法條甚至威脅人,更何況那些人是我當作朋友的存在,更何況他們還在打自
做朋友的,不是只會瞎挺,而是希望朋友做錯事的時候阻止他、向對方認錯,這樣我們這些群體才不會在外面被人瞧不起,也替自己的偶像添光啊
打「自」後面漏了,打自己人
最後,我還是說說我的想法
失控的呱呱會犯第一次這種錯一定會犯更多次
這次他們欺負了小女生,之後遇到大V、COS小帳結果還那麼失控,或是專門想領年終的訟棍
遲早會因為錯誤法條判斷害了自己
甚至害了柴柴
(粉絲大亂鬥,或柴柴一直要向相關人等道歉)
真的不要以為這樣的事情不會發生
尤其看到這些呱呱們那麼衝動
是明白他們護柴的心情,但柴也希望呱們互相尊重
看到「您不是呱呱」真的難過
更何況兩位當事人都還是在大頭事件後持續分享柴貼文
難道我們這些在外圍的就沒資格叫做呱呱嗎
發現柴有錯的人也不能叫做呱呱嗎
呱呱們很多都還是學生晚輩
大家都在成長,年長的呱呱更是不能讓群體蒙羞
罵人的當事人我相信年紀比當事受害妹妹還大
拿出大人的風度,做錯事該道歉不難 換個角度,柴柴如果遇到這種事,呱呱們會開心嗎? 相信一定有呱有看到,希望能幫我轉達給藍藍 對方都發道歉聲明了,內容也希望能得到道歉 (雖然沒寫清楚) 道個歉讓對方好受些不難吧
然後別挑我語病,我不是說當下ff事件或其他當事者曬男友行為柴柴和呱呱們的「提醒」沒錯,我的意思是當朋友犯錯,指認出來避免他犯更大的錯,才是真正好友
累了,反正這事情當事人自認倒霉
基本上不會有後續了
吐司群組一樣跳著舞唱著歌
甚至有人會調侃我跟瘋子一樣打長文
說實在也不關我的事
只是要提醒,有些事情不是耍無賴就能躲過的
在網路上講話猶為小心
當柴是朋友、呱呱是朋友
只是朋友走錯路想要拉他一把而已
我也是第一次知道有人把私群不當作公共場合
老人家不常用DC啊 算是也學到東西了 有其他想討論或反駁的都還可以 我也是想讓大家知道 也還是有為了呱呱名聲努力的人而已 當然知道外面的人在笑我們嘎嘎 但知道自己沒做錯事、沒危害人間夠了 外面怎講隨便,我自己能抬頭挺胸說我是呱呱就好了
嗨大家好我是ㄈㄌ,我看到了很多人的聲音
確實很迷茫,雖然我的主推不是柴,當下也不知道柴的粉絲的想法
只是覺得能做個笑果,不知道後續會引發所有的呱粉不適
在此聲明我的問題,我很抱歉
後續也不知道在鋪浪上也有後續,不知道事情會燒的那麼嚴重
但其實說實在話的我真的只是想要有個道歉
沒事我可以自認倒楣,但這整件事除了護柴之外我沒看到任何的道歉反倒是一堆人跑來嗆我,我也了解大家喜歡柴喜歡寵,但是自己的言行舉止也該好好的思考八,這件事爆出來之後我其實也擔心影響自己的推。
說真的一直有人在跟我普及法律相關知識
我真的不想把這麼無意義的事情鬧到法庭上
我也是真的希望幾位有罵我的人跟我道歉罷了
這幾天確實困擾了我很多事,也謝謝各位的發聲我都有看到
至於提告的部分我會再想想,並不想繼續燒此事了
在這邊還是希望幾位當事者能跟我道歉
經過了此事我也會在思考自己的言行是否正確
關注V的部分也不會消失,一直以來都有在看箱箱三位的台
並不想讓幾位粉絲而斷送了我的興趣
男友那邊的想法是:
會繼續支持,但並不會再跟粉絲互動了
loquat4233:
抱歉在你的推特到處跑,想導正他們(小金魚和那個自稱繪師(嗎?))錯的想法,可惜他們可能當我瘋子吧,選擇拒絕回覆
大家都是呱呱難免有誤會與爭執,真的希望解開了、放下了大家還能繼續聽歌、打鬧、逗柴柴開心
要求給你個方向,重新整理你原本的聲明,寫個正式的聲明,有懂法律或是從業的人脈給他確認一下文稿,然後署名芙蕾不用署名本名(跟隔壁某隻被解約的魚那樣),主要就是澄清誤會和希望得到(藍藍)的道歉,得到道歉後你願意刪文,不然保留法律追訴權
大綱大概這樣,總之大概看一下網路上的公版格式怎麼寫,比較正式的東西對方也會覺得你重視這件事,也比較不會被人落於話柄(那位繪師很不客氣的瞧不起你),那也不用真的撕破臉要到告這步(蒐證很麻煩)
那真的要走法律,建議透過檢方告訴,基本的資料要給檢警,這樣可以直接面對面在檢方這邊和解也是個讓雙方各退一步的做法,也可以直接讓檢方評斷到底成不成案(當作上一堂有用的公民課也不錯)
再次抱歉,在你的推特打擾了,對我來說大家都是呱呱,想要大家能更進步、能保護自己而已
「要求給你個方向」多了要求手殘也累了
不管你做什麼決定,希望您能順利,晚安啦
整件事情看起來,根本沒你的事在那瞎攪和,認為自己是公道伯
看了也是笑笑 當事人都出面了還在慫恿告發 到底誰才是當事人
好了啦,掛一個路人假中立以為就無敵還想偷換概念
他要求道歉,那當事人都發他能想到的公告還先道歉退一步希望互相道歉了結果對方還是沒反應(當事人證實),連搬法條嗆人的也是,那我跟他說怎麼樣做才能有效的要求對方道歉叫做慫恿告訴?真的當作沒遇過壞人欸,不要說訟棍,我是當事人我就直接動作了,畢竟我有理
兩個點
1.對方裝傻
2.自己受委屈了還有其他人跑來追打
這不是欺負當事人什麼都不懂嗎?
那對方假如懂法律或是影響力>=柴
那身為呱呱看到朋友A罵朋友B還自認為有理
其他人答腔就因為朋友A是大佬
朋友B就要吞下去?發文還要被追殺
一樣那句話,換作你們你們怎麼想?
我可以大方承認我是呱呱
想護航的可以不要覺得呱呱會立場偏跛當路人嗎?
就說這個世間險惡,你說一句「好爛」都有可能被告了
更何況這件事的重點是還有人跑來用錯誤法條嗆而不自知
如果事情單純只是ㄈㄌ發文舒壓,我根本不想理
是朋友做錯事,其他朋友還想用威脅的壓下來
是你你看得下去?
好了啦,在表演下去就難看了,比當事人激動我也很意外,去看柴啦齁 乖~
如果想息事寧人,就跟ㄈㄌ一樣
道歉就好,還要用他人來打壓(包含ㄅㄌ)
退一步就是前進,真的別以為全世界的人都好欺負
呱呱最厲害
好棒喔 過來講個話就被你當呱呱,掰 我不參與了,你繼續自HIGH齁
puppy7210: 哇有人捧的好厲害不敢恭維,現在是不能講我看到的想法????好棒喔公道伯,看到講個話就說有人在捧,你真的好棒欸,你繼續自HIGH吧
pita6252:
哈嘍這是公開討論區不是閣下管理的個版
我沒有要趕你走只是要你別捧踩
又不是只有某圈子才有爭端
別用一句話就想提升自己高度
扯遠了只會模糊焦點
如果你覺得受到侵害我對你道歉
只想針對此事討論
pita6252:
turtle4413: 我建議你看過法條才說話喔(燦笑)
被打回去才在那邊說與事件無關的事
想貶低人
但如果你覺得我說你呱呱你受到侮辱我可以道歉
雖然呱呱本就不是什麼侮辱之詞
對你來說掛標籤給你覺得不適我道歉
再來回覆你們兩位所謂好管閒事
當事人出來並不代表他選擇吞下去欸
他還是希望對方有個交代
你受委屈了,在個人社群抒發情緒
結果還被非當事人霸凌
強迫要道歉、吞下去
說我多管閒事,那請問這事關他們兩個什麼事?不去檢討跑去別人推特亂的那兩個自認為法律專家,結果要檢討提出正確法條和提供受害者幫助的人,難怪這世界就是有人認為說話大聲就贏、酸人公道伯就拍拍屁股走人?
還是歡迎大家指出判例、條文,我也只是就我經驗所述,說不定我主張的是錯的,那我如果有錯願意道歉、反省。
不過也不再回不理智發言,要酸、調侃,那是你們的自由,但只要指名侮辱,我也有我應得的權利,反正我還滿缺人發給我年中的
突然想到一個案例
實況主A在「高級會限」侮辱實況主B(觀看數超過3人)
有觀眾同時是兩邊的粉絲
所以將會限內容側錄告知實況主B
請問實況主B能否提告
提供資料的觀眾是否犯妨礙秘密或是著作權相關法規
但我想沒人想討論了,畢竟都被我炸光啦~
之前路過沒回覆,滑過來給puppy點讚,有一個人長期對我進行公然侮辱(大概3年了),這三年我已經提告了三次,第一次提告已經判決下來,不過被告直到現在都認為自己的言論、行為並不造成公然污辱,他覺得人人有言論自由,所以他還是持續在網路上用假帳號亂罵人。希望各位網民還是要懂言論自由不是拿來傷害某個人的權利,哪天被吉還不知道自己哪裡有錯,也希望莫名奇妙被攻擊的人可以懂得保護自己不需要受委屈。
一般人看到這種事不一定會跳出來發言,但是不給實質建議只會出聲酸人的真的不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