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aruncle:
行人號誌跟車道號誌同時亮綠燈真的很爛,行人過馬路時就會耽誤到轉彎車的時間,有些路口通行時間又短,車子禮讓行人就沒時間可以過彎,駕駛要禮讓都很難。只要會造成搶道,就會發生問題,罰金再高也是有人不會遵守。個人比較希望行人跟車道號誌的時間分流,可以減少人車搶道的狀況。
腳踏車合法騎到人行道也是造成行人困擾,有些人行道窄得無法兩個人通過,卻還要讓腳踏車來搶道,如果人行道夠寬敞,騎士也會遵守規則騎在專用道上,個人覺得讓腳踏車上人行道是沒問題,但問題就是硬體沒改善就使用不適合的政策,造成現在會有腳踏車理直氣壯搶道的狀況。
總而言之,這種治標不治本增加罰金的做法,想要擺脫行人地獄的名聲還早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