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千千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批踢踢實業坊 - BabyMother從文中的描述應該是可以構成性侵害的性平事件。

另外,台北市的華德福教學幼兒園雖然不算少,但是在二段的高級住宅區,附近還有北市的大公園。

那邊的華德福教學托兒所,大概就一間。評價目前不到2星,但評論都刪到剩5星的那間。(PS:GOOGLE的評價可以洗,所以會變動,看到的時候可能會和噗首原先說的狀況不同。)

(原PO說不方便公布,所以我也就點到這邊,希望北市的家長多留意了Orz)
latest #18
去查了一下該托兒所的立案文號是:社福字第;換言之該托兒所非教育單位,可能是由社會局所主管。
也就是該單位為非依照幼照法所設立的機構。
如果是收托2-6歲的話,字號是社福,那就是需要依照「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置標準」所設置之安置及教養機構,且2-6歲的標準是早療機構。
那這間托兒所還有名目不符合的問題,整個托兒所從設置開始可能就是有問題的。

因為幼托整合早在2012年就全台統一更正為幼兒園,所以還留著托兒所的名稱很奇怪。剛剛才仔細查了一下相關狀況。

這邊也順便提醒各位家長,幼托整合之後不會有托兒所,只會有幼兒園、托嬰中心。
不然就是要依照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置標準設置的社福機構。
名稱怪怪的,就要去找是否有立案,如果有立案,要看立案字號;看不懂字號的意義也沒關係,打1999問主管機關的承辦人會比較清楚。
畢竟是要送托的地方,事前查清楚,也比較能知道之後有什麼情況處理能找哪些單位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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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順便放上幼托整合後的教保機構名稱統整:
今日幼教 - 幼托整合後托育機構介紹
以下摘錄自內文:
過往0-6歲之托育機構共有托嬰中心、托兒所及幼稚園三大類,幼稚園招收對象為4-6歲幼兒,托兒所為2-6歲幼兒,由於招收年齡重複、主管機關不同而易造成管理標準不一致及家長混淆之問題,故在「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通過後,於2012年1月1日起依法進行幼托整合,讓幼托機構收托對象及主管機關皆一致。在幼托整合中,0-2歲嬰幼兒照顧之托育機構為托嬰中心,臺北市之主管機關為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而所有公私立幼稚園及托兒所則最遲會在2012年12月底前改制為「幼兒園」,收托對象統一為2-6歲之幼兒,如此不但可使管理標準相同,家長在就托上也不會因此有混淆之困擾 。
Wawa
1 years ago
太可怕了吧
MMM
1 years ago
我昨天有看到這篇 QQ
看到內文短期課程直覺就是補習班吧
一般的營運如果不錯的正常學校根本很難說入學就入學...
wa_OMG: 我也是看得頭皮發麻,又很心疼小孩這樣的遭遇QDQ
●△ ●←阿千千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O3O_2021: 好,現在補充一下業界黑幕,一般來說合法立案又招收額滿的私立幼兒園確實不會收。但現實還有一種可能性是超收,尤其是這種短期的,家長通常不會注意到自己的小孩有沒有在額定招收的名額中?孩子是否有學生平安保險?

不然依照法規,2-6歲在幼兒園體系,無論是公立、私立或是非營利,都應該進到幼生管理系統中,造冊入學保。

(至於那種學期中轉進轉出的,和保險公司的收退費是學校的問題,家長就是依照各縣市政府公告的收費數額繳費,就算是私立幼兒園,繳費金額也是需要經過地方主管機關同意的)。
換言之,如果該園意圖掩飾短期超收,沒有把小孩入幼生管理系統,也沒有保學保的話,有時候這種幾週或是兩三個月的,就會這樣被掩飾過去了。

碰到抽查也不見得會剛好查到,會這樣做的園通常有些是方便家長沒錯,但也會有藏小孩的地方...
這種叫做沒事就沒事,有事...求償無門的狀況也是可能會有的。
補充一下,剛剛使用全國教保資訊網搜尋該托兒所名稱,有找到北市幼兒園證字第●●●號;換言之,主管機關為教育局。
設立許可文號則是:北市社五字第(消音)號(因為是在幼托整合前設立的)
●△ ●←阿千千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全國教保資訊網
↑這個是全國教保資訊網,可以用來查詢幼兒園的立案和許可證字號,以及有無裁罰記錄。
一開始是用該幼兒園全名搜尋,反而沒找到許可證字號,是在其他地方找到立案字號。後來用模糊比對只找關鍵字之後才在網頁中找到,所以更正一下訊息,謝謝。
Wawa
1 years ago
senha: 我在網路上用關鍵字找到了一間,但是不確定是不是文中的那間,如果是的話離我妹婆家很近,我想我可能會把這篇文丟給他們請他們小心。
wa_OMG: 私噗了,因為如果真的有在那附近,要多留意QQ
然後上面講的全國教保資訊網比較像是第一步篩選是否有合格立案、許可以及相關裁罰記錄用的。

實際上要唸時,還是需要找相關評價和現場參觀比較保險。(如果有能看懂的朋友一起去參觀會更好)
●△ ●←阿千千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噗首那篇文章有同校家長發文,那篇文就不貼過來了;只是想就內容補充說明驗傷的重要性。主要是因為驗傷也是檢視「是什麼原因受傷?」的重要依據,所以這是保全證據很重要的一步。
以下是相關文章:
兒童少年驗傷醫療整合中心「尹莘玲法醫」把小孩救起來-CSD邀你一起關懷角落 讓愛遠播
如果不清楚程序,各地方政府的社會局/處其實都有相關的驗傷協助服務。

一般都會在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這類的單位,這個是...因為兒少虐待事件大都還是以主要照顧者或是親人為最大宗...Orz。
MMM
1 years ago
看到同校又跳出來 真的是被賣掉幫數錢
自己小孩沒有 就覺得這事情是假的 真是心冷啊
MMM
1 years ago
為什麼會想急著馬上幫護航而不是再觀察等調查結果呢...
●△ ●←阿千千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O3O_2021: 而且用自己的小孩也很多瘀青來護航,沒錯啦~小孩真的常常都在表演各種花式受傷(連拿個玩具都可以自己撞到籃子之類的也不少);所以才要驗傷啊~

兒少保的驗傷是很嚴謹的,因為要確認是碰撞傷還是扭傷還是拉傷之類的,也要確定是怎麼樣的情況下可能會造成這樣的傷勢。
去上過幾次課真的會看案例的狀況看到頭皮發麻又心疼,就不用說專門幫忙驗傷的兒科或是外科醫生的心理素質是要有多堅強...Orz

保全證據釐清事實是現在噗首那篇文章家長和孩子需要的,與其護航還不如想清楚這類的狀況要怎麼處理比較好啊...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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