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阿特@FF大感謝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修正《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三十八條以排除不涉及任何真人、受害人的虛構作品作為取締對象- 提點子-...這種定期迫害二次元來滿足虛榮正義感的議題又來了,還是得注意下…
※連結是為了反制不友善於創作的修法
latest #10
[Dr.BUG]阿虫
1 years ago
有夠煩惱
柿子挑軟的吃
先溫水煮青蛙把法源處理好 等到出事時要抓就直接一口端
立即下載
總覺得最近有些東西都會這樣來啊
特別是中介法那次過後就讓人更怕了...
我剛剛看了一下,不知道有沒有理解錯誤。
看起來好像是要把虛構情節跟角色從管制範圍移除(從取締對象中移除)。

所以其實是對二次元友善的修法?
iamsmallfan84: 噗首貼文是聯署,不是修法
要針對的事前幾天《性侵害防制條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修正案 立院三讀通過
裡面提到的修正案
cmw456c: 喔喔了解,謝謝,所以這個連署是為了反制最近的不友善修法,這樣是嗎?
是的,最近修法部分是這樣
若有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兒少的性影像、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的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
>>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的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者
這段會把二次元也含括近來
支持到底,請多多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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