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沒毛病啊,你的小孩都到最後關頭了,你都不願意馬上開車送醫院,市政府的責任是另一回事。
雖然覺得過程有疏失,但是我沒辦法諒解恩恩爸的做法。
用心良苦
還特地請警察演戲,生怕戳破可憐父親的幻想泡泡
他就算自己送醫院了後面再來哭不該罰他確診外出我都還支持的下去。
fries4973: 警察也心苦
bun5075:20萬罰款先出一下再來說這話
所以雖然不支持他,但是我也理解他只能透過追究市政府的責任降低自己的罪惡感,他一定是那個最後悔沒直接送醫院的。
侯的做法也沒錯,真的要追究難道真的上法院說各自多少責任嗎,對市政府來說開除幾個人賠個錢而已,但是判完恩恩爸不會比較好過。
cat8319: 當個人好嗎,這種話說的出口,你爸媽放給你死去要錢養下一個你聽的下去嗎,講風涼話對圍觀的人來說都很簡單,又不是你家死人。
bun5075: 作假在前,圓謊在後,毛病這麼大,看不見?
cat8319: 我確定你不是他小孩
恩恩跟媽媽是下午五點匡列,下午四點衛生所就說可以自行送醫,沒有罰則問題好嗎
ಠ_ಠ: 連時間軸都不知道,你是什麼都不知道,只會蝦挺嗎,搞清楚狀況再來啦
那麼久的事情,網路上資料新聞那麼多,連事情都搞不清楚,釣魚嗎
時間軸不是重點
愛講卻拿不出,才知道這是困難點(煙)
薪偷要先上班了
ಠ_ಠ: 巨嬰嗎,沒有人有義務要告訴你,想上來討論,什麼狀況都不清楚,時間軸也不知道,所以是用通靈感應,覺得誰是誰非,好笑耶。
tofu9193: 愛講時間軸的不只你一個,不拿出來的也不只你一個。(看噗首
你寫太多無關時間軸的東西了
拿出支持自己的資料
不是基本的嗎
(請問這行如何結尾
ಠ_ಠ: 面對一個什麼事情都不清楚的人,有什麼好討論的,討論要雙方要有論點耶。
事情都不清楚的人談什麼論點,要看資料自己找啦,不要只會伸手。
tofu9193:
我一直說「時間軸不是重點
不拿出來又愛講才是」
以上,日安
ಠ_ಠ: 哈哈,那什麼重要?你的論點是什麼?你知道CDC的規定?既然覺得不重要,問我時間軸做什麼,提自己論點啊

來啦噗主,幫你畫重點。
我就在這邊幫你示範怎麼追究父母責任啊。
新北4點都說自行送醫,還卡在那邊說有照規定走。
明明都給指示,可破例自行送醫,怎麼還不照做?結果喊著照規定走結果不照指示走的是誰?
小孩4點就昏迷叫不醒了欸,而且住那麼近,還不自己送醫,最後拖到害死自己小孩的是誰阿?
大概追究起來會是這樣啦(
只是沒想到恩恩爸選後還在吵政治,現在只覺得這人怎麼會把小孩的命拿來吵選舉...
有查資料的話,其實很難支持恩恩爸啦...但小孩都死了,再去追究這個爸爸哪裡沒做好沒盡責,確實也沒必要。
tofu6713: 他們大概很難理解,也不懂為什麼侯友宜番話,引起那麼大的正面反應。
這是個充滿聖光的發言啊。
我覺得侯這段話說得很不錯啊,至少比某人還挖幼稚園火燒車出來攻擊受害者好多了
tofu6713: 謝謝你回覆
首先,匡列時間是你提的,時間軸是候提的,你要用來立論,當然要用你看到的資料,不能用我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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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是人寫的,就跟警察演出一樣可以造假,所以要相信可以,跟事實符合就好。
例如一開始就公開錄音
不要等到現在還停滯在那,沒有相應的證據可供勾稽。
如果一早就公開電話,不要演假戲也不要放聖光,不會有圓謊造假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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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等真正的公開
ಠ_ಠ: 等公開什麼啦,現在給全民審理嗎,法院審理,懂嗎?
如果你連網路上的新聞資料都不信,那你有什麼好發言的,反正提什麼消息,都說不信就好啦。
frog9853: 老實的說我沒有查到你說的資料 tofu9193: 一般人要的正面就是如此樸實無華
ಠ_ಠ: 不怕,法院會審,有過失就處理嘛,總比什麼都不知道,只會通靈的好
ಠ_ಠ: 那就好啊,有什麼問題恩恩爸不是提告,等法院審理很難嗎
ಠ_ಠ: 我跟tofu9193很像齁 噗主回錯了啦
噗主你說查不到幼稚園火燒車哦
再幫你一次,不用謝了


自由都有報導了,不要再說沒看到或是只看到自己想看的了。
大家還是不要口出惡言。
黃暐瀚也說了,不要去攻擊恩恩爸,他很痛,他需要一個發洩口,就讓他喊,侯友宜都忍得住了你有什麼好忍不住的。
綠粉不當人了是綠粉的事,我們好好當個人。
恩恩爸已經告了,就靜待司法調查與法院判決
林佳龍選舉之夜請恩恩爸上台,也沒有催出多少票
反而侯友宜大勝
側面反應民意怎麼看待恩恩案
tofu6713: 如果是說林佳龍,那麼我的確略過了。
因為這噗我以為都在說恩恩爸,的確也沒有印象恩爸開口批評火燒車案。
lord4999: pig3924: 努力當個人
pigeon2227: 大家繼續看下去
噗主我建議你最好還是多想想。
「恩恩爸很痛,所以他要呼天喊地,你就讓他講嘛。或許他是綠色的,但那又怎樣?他不能支持民進黨嗎?就讓他罵沒關係。他和侯友宜都是失去兒子的父親,請給他們多一點同理心。」by暐瀚。
恩恩爸很痛,侯友宜也痛過,當年健康幼稚園火燒車,他到現場把自己燒焦的孩子抱在懷裡過,所以我不懷疑他懂恩恩爸的痛。除非噗主跟在這噗裡的一些其他人也經歷過類似的事,不然最好在這個議題上盡量多一點包容,至少跟暐瀚差不多就好。
林佳龍類比不當,原因很簡單,恩恩家離醫院400公尺,恩恩媽能選擇自己把孩子抱去醫院,但林老師跟其他孩子並沒有那麼長的反應時間,也沒有選擇的餘地,林老師就這樣抱著孩子活活被燒死了......。
就算不開車,雙和醫院就在恩恩家400公尺外,抱著孩子走10分鐘內也走得到。跟短短幾分鐘內抱了好幾個孩子上下娃娃車,最後一次上車時火光直接爆炸被燒死在車內,真的不能也不要拿來類比。
cat1377: 讓我抱起自己孩子焦黑的屍體,我一定會瘋掉
我不想評論林佳龍為了催票而說出的話
恩恩爸既然已經提告...
當恩恩爸答應出席林佳龍造勢晚會,就已經向社會宣告他要讓選民去公評對恩恩爸的同情是多是少,也由選舉證明社會對恩恩爸的同情已大幅耗損,而選後恩恩爸的發言更讓所剩的同情降低
恩恩爸目前最好的選擇就是靜候司法判決
cat1377: 謝謝你回覆我
林靖娟老師的事跡我知道已久也很佩服,在選項中他選了守護他人,犧牲自己的生命。
而林佳龍若要亂講,也是他害了恩恩案被高標審查,而不是恩恩家人應該被高標要求的原因。
恩恩案之前,接觸者自行居隔是常識中的常識,找救護車或自行開車就醫才是不被開罰/輿論撻伐的重點。
如果是我,在那個時間下家人確診而我是直接接觸者,如果不是連續通話中被等待派車的資訊影響,我直接衝醫院的勇氣會多一點。
現在的話,兒童重症與mis-c、rsv 的資訊都更多更明朗了,自然不會有半年前恩恩家人的躊躇。
政治立場上他們雙方可能是對立的,所以如果要論是非,拿出事實證據讓對方服氣,也許是比任何發言都好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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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rd4999: 祝你今天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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