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宇

【跟蹤騷擾防治法】

前陣子我貼出 高虹安 的法案助理 #袁康介 的公開判決書,他以S相逼,留下遺書並在內容中抹黑我收錢,我發文澄清後,他去信義分局告了我三條罪名

其中的《跟蹤騷擾防治法》成案了,理由是我連續發了四篇文,四篇文都使用了主題標籤功能(hashtag)標記袁康介

也就是『 #袁康介 』這一個行為,所以我今晚收到了警察局的書面告誡函,但我不服,因此十日內我會提出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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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封書面告誡函會讓高虹安和其團隊付出代價的,在高虹安離開政治圈之前,我會用盡所有的時間去努力監督他們!

https://images.plurk.com/7odjq1pJs7FVmzc6WeUrcV.jpg
latest #40
掰噗~
3 years ago
有這種事!?
dokugo
3 years ago
靠北,TAG到底是用哪項?四嗎?
立即下載
dokugo
3 years ago
mi2104: 這認定好寬喔 = = 我以為要更多次
~prita~
3 years ago
1要跟性或性別有關 2特定對象 3對方畏懼
鏡‧月影
3 years ago
............???
我在公開場合大叫別人的名字就算跟騷?
鏡‧月影
3 years ago
也不算大叫 就是拍他肩膀說這東西你的
dokugo: 他是多次沒錯啊
這才剛接案而已還沒判啦!但是可以表示說他對私人帳號內容搜尋,挖出私人事務不斷提醒造成心生恐懼這樣
dokugo
3 years ago
我以為要五次以上之類的
袁康界要談的應該是他私人約砲小帳號的事......
⊂彡☆))д`) 哭啊的米🦮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他是可以聲稱造成他恐懼沒錯但最後認定要看怎樣
阿華-ESG電信
3 years ago
#巨根運動員
另外第七條也可以適用
冷泡茶
3 years ago
優質助理
應該是第七項
但是原本的構成要件要符合,就是劉宇有沒有用跟性或是性別有關的內容騷擾他這樣
第 3 條
本法所稱跟蹤騷擾行為,指以人員、車輛、工具、設備、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方法,對特定人反覆或持續為違反其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之下列行為之一,使之心生畏怖,足以影響其日常生活或社會
所以只要解釋對他有沒有那方面的興趣即可,他可以用這點說劉宇想追求他這樣
他大概跟警察說4X想追求自己,所以連續tag吸引自己的注意,導致自己心生畏怖
反正這是他們兩個才可以用的魔法
如果今天劉宇是女性那就沒這個問題了這樣
mi2104: 欸ww
dokugo
3 years ago
Kris
3 years ago
鏡‧月影
3 years ago
可是4X貓都自稱自己是弱女子啊(?
但他的性癖跟性向是GAY
鏡‧月影
3 years ago
無所謂啊 現在不是自己說了算的時代嗎
dokugo
3 years ago
SOSOBI: 四叉貓指因主題標籤收到跟騷告誡 警:發文內容違法 | 社會 | 中央社 CNA發出書面告誡的台北市警察局信義分局表示,依報案人提出的狀況及劉姓男子在臉書貼文,內容提到報案人趁機偷拍別人不雅影片賺取流量等字詞,及發表針對性的言論,相關內容用詞符合涉及性或性別態樣,且曾在9月21日、25日、26日重複發文,警方才認定違反跟騷法,並非因主題標籤違法。劉宇 - 【跟蹤騷擾防治法】 警察局給的... on Facebook
dokugo
3 years ago
SOSOBI: 偷偷說也有打這點阿,很好笑 XD
dokugo: 就趴仔啊
昨天一堆洗的帳號,點進去都空的
dokugo
3 years ago
SOSOBI: 他們真的蠻好認的
dokugo: 趴仔就算匿名也一股趴仔臭,發文就很明顯中央廚房弄出來的廚餘
SOSOBI: 就約砲帳號啊XD
你找他的小金庫跟小秘密不行啊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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