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nir:
CatOceaner:
救命啊,但是我完全認同
作者≠版權管理者
原作喜歡二創≠二創不侵權
沒取得授權=侵權
的部分,也很同意賺知名度等等並不是開脫的理由,畢竟大多數的二創作品一定都會侵犯到角色的著作權。
但我也相信創作是百百種的,一定也有依照歷史人物長相、實際社會背景為基底的創作,一定會有極難判斷是否侵權的二創行為,只不過大多數的狀況一定都是很好判定的,所以才會不就此斷言!
總之在漫畫中,雖然不至於到「官方懶得告你」的程度,但還是提到盡量不要去影響到官方利益來減少遭受提告的可能性,依然以尊重官方(無論是否為實際利益)的方向來作為結尾,可能因為漫畫並沒有篇幅解釋得更完整,不過我確實也認為二創的殺生大權基本上還是握在官方手中。
謝謝兩位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