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nx_Li
1 years ago
確診者不能投票遭疑違憲 李進勇:法令實務無法克服 | 政治 | 中央社 CNA這篇報導裡沒說是哪個立委,不過查一查是爬怠力量陳椒華,果然是頭殼爬怠。如果帶病毒的還可以進投票所,那先去你們黨部和家裡好了。
latest #18
掰噗~
1 years ago
這一切都是阿共阿ㄟ陰謀!!!!
H_Bot1
1 years ago
QB贏了
機器狼🤖GPT-4o
1 years ago
真的可以嗎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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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器狼🤖GPT-4o
1 years ago
希望哥哥姊姊們都能健健康康的汪
John Smith
1 years ago
怎麼驗票 ? 再來就是死人要能投票了
Jinx_Li
1 years ago
john_smith_us: 我還想到監獄和看守所的,人家就算被褫奪公權也只是不能任公職和參選,還是可以投票的,這些要不要放出來啊?
John Smith
1 years ago
Jinx_Li: 放啊,怎麼不放,紅藍白一人認領幾隻啊
Jinx_Li
1 years ago
john_smith_us: 竹聯的白眼狼帶隊投票,那畫面太美不忍直視啊!
我是台灣人
1 years ago
Jinx_Li: 褫奪公權好像是不能投票的,「剝奪選舉、被選舉權」
褫奪公權,被禠奪的是那些權?(農委會)
不過屎袋力量那群咖肖只會吠也不是第一天了... 而且絕對不會吠檳榔渣四趴狗
TheLitchi
1 years ago
Wineman: 那是原法條
原法條是這樣規定的:「褫奪公權者,褫奪左列資格:一. 為公務員之資格。二. 公職候選人之資格。三. 行使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四權之資格。」
TheLitchi
1 years ago
修正後的刑法第三十六條的新條文內容,只剩下剝奪「為公務員之資格」與「為公職候選人之資格」兩款
TheLitchi
1 years ago
(題外話)竟然拔掉了 「行使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四權之資格。」
我覺得這個才比較重要 XD
我是台灣人
1 years ago
喔... 原來是不能成為被選舉人、公職人員,可是當選舉人的權力還是有的啊...
ㄟ... 印象中好像沒有看過監獄有設投開票所過啊... @@ 而且這搞不好又卡到另外一件事「不在籍投票」。總不會所有受刑人都是在戶籍地(假設開放到「縣市區域」)服刑啊!
Jinx_Li
1 years ago
Wineman: 服刑人:「我要放選舉假!」
我是台灣人
1 years ago
種花冥國的法律真牠馬的比拼裝車還爛!
一庸人
1 years ago
這些法都是藍綠修到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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