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ld Rapist Awarded $2.5 Million in Legal Settlemen...概述:對十五歲少年性虐的犯罪者因為不配合醫院合理要求的SRS程序(先穩定其他因素否則拒絕開刀)事後控告醫院與該州矯正機關獲得龐大的賠償金,被性虐的少年指控對方根本沒有性別焦慮且一直以男同身份活動。
※主文來看假釋出獄還不用被登記為性犯罪者,誇張的主張與指控也獲得了錢。
雜感:
看完頭好痛喔。
換個方式舉例就是,如果你各位是那種會哭夭臺灣政府怎麼可以浪費稅金去資助重大惡極的罪犯,你就會覺得這篇這位的待遇根本狗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