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瓜君:
結果到頭來,不會 Google 的是黃珊珊本人。
1. 《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裡面提到的,是「違法內容」,不是「不當言論」。「不當言論」這個詞彙從來沒有出現在草案裡面,甚至沒有在說明裡面。
2. 《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目前只在主管機關辦理公聽會,收集意見的階段,不要說送立法院,連送行政院會都還沒有。而且行政院長昨天已經宣佈暫緩。
3. 網路詐欺、網路犯罪,已經成為現在臺灣社會嚴重的犯罪問題。就連柯文哲自己也說「應動用國家力量嚴格源頭管理」。更不要說近來引起關注的的私密影像犯罪問題。這些案件都涉及數位中介服務的管理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