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龜苓膏~
1 years ago
Facebook#法律對網路社群平台課責
#降低詐騙假藥仇恨傳播

台灣晚了德國及法國數年,近日才提出數位中介法草案,提供網路社群平台課責的法律機制。

串連反對者將法案當成「洪水猛獸」,其實老牌民主法治國家德國、法國,也是以法律機制對網路社群平台依法課責。

尤其,德國 《社群網絡強制法》 規定,對違法的社群平台更有高額的500 萬以上、5000 萬歐元以下的罰鍰(近15億元台幣),台灣的法案罰鍰最高1000萬台幣,則顯得非常客氣。

當然,如果採美國模式,不以專法處理,均採個案司法救濟,也是另一途徑。

但這需要從比較法的角度討論,而不是「政治操弄」對NCC草案貼「獨裁」標籤,因為依法對社群平台課責的德國、法國,正常人不會認為德、法是獨裁國家。
掰噗~
1 years ago
真糟 (p-sad)
~龜苓膏~
1 years ago
Facebook【數位中介法草案】

目前從媒體和洗板帳號傳達的訊息中,幾乎都沒有看到當初這些法案在英國和歐盟議會立法和規範的原因:兒少虐待、性犯罪、詐騙。

然而,英國的draft online safety bill也跌跌撞撞,經過延遲,下一個階段在下議院要進行三讀。這應該是最接近數位中介法的立法緣由。

《兩方意見》

反對的聲音,包含IT專家的意見調查,認為法案可能沒辦法達成預計的目標,例如難以防止假新聞和謠言的散佈(74%),可能實際上窒礙難行(46%),對言論自由有負面影響(58%),新聞來自:Online Safety Bill 'not fit for purpose', say tech e...
~龜苓膏~
1 years ago
同時,也有一群兒童受害者的家屬組成的團體,寫信給英國政府下任首相的兩位熱門人選,希望及早通過法案。他們說,每一個月的延遲,就會增加3500位受害兒童。此外,在英國,去年一整年的被詐騙金額就超過五億歐元。許多人一生的心血血本無歸,但是冒用身分的帳號被下架了又重新註冊,一再成功。Next prime minister must deliver Online Safety Bill,...幾乎沒有人會反對,希望在發生類似韓國N號房事件的時候,平台商可以及早向警方匯報。為了避免被警方視為共犯,英國和台灣目前的草案,都免除在不之情狀況下平台商的法律責任,目的就是希望他們能配合破案。
立即下載
~龜苓膏~
1 years ago
但也沒有人會同意,當你將問題擴大到「國家安全」的時候,不經法院或第三方公正機構裁判,就將你的言論定義為危及國安。這樣你在進行抗議的時候,上傳「今日拆大埔,明日拆政府」的設計圖檔,可能就會遭到鎖定,更別說當時在港的抗議者了。

激烈的爭執一直沒有停過,我相信在台灣也會一樣。

《有害內容的處理方式》

在英國的版本,平台商要向政府說明對類似內容的處理方式,例如利用演算法將內容移到較低的順位,或是加註警語等等。而台灣現有的草案內容,則是要透過法院裁判,48小時內做出判決是否移除。

兩者看來都有瑕疵與困難:前者就像現在臉書有的機制,問題在於不準,隨便都會被祖,或是即便正確的疫情資訊,也受到阻擋而無法闢謠;而後者應該會讓法院直接癱瘓,如同對法院的DDos攻擊。

《真正的爭點:什麼是合法但有害的內容?》
~龜苓膏~
1 years ago
但是,寬鬆的解釋恐怕讓這個清單無止盡的增加下去,從對敏感族群恐誘發癲癇的影片光影,到未明確提及糖分含量的汽水廣告。

同時,隨著知識和科技的進步,原本令人擔憂甚至公認錯誤的治療方式,可能經過一次大規模試驗後鹹魚翻身,或是完全相反,舊的治療方式被揚棄。

這可以說是目前比較有內涵的爭議點。從判定的困難,第三方認證機構的不即時性,以及網路內容的浩瀚無邊,兩手一攤恐怕是平台商最好的策略。

在網路詐騙與錯誤內容暴增的同時,網路管制有可能最後仍然追不上,但民眾的免疫力與韌性也在提升。先觀察英國法案通過後的社會反饋,或是蒐集更多意見來深度討論,絕對比在草案還沒送進立法院前,就長出定見,拒絕進一步討論(然後開始洗別人的留言)要有智慧得多。

目前的草案內容,先與業者和專家再多討論,不急著往立法院送,應該是比較好的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