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法律對網路社群平台課責#降低詐騙假藥仇恨傳播台灣晚了德國及法國數年,近日才提出數位中介法草案,提供網路社群平台課責的法律機制。
串連反對者將法案當成「洪水猛獸」,其實老牌民主法治國家德國、法國,也是以法律機制對網路社群平台依法課責。
尤其,德國 《社群網絡強制法》 規定,對違法的社群平台更有高額的500 萬以上、5000 萬歐元以下的罰鍰(近15億元台幣),台灣的法案罰鍰最高1000萬台幣,則顯得非常客氣。
當然,如果採美國模式,不以專法處理,均採個案司法救濟,也是另一途徑。
但這需要從比較法的角度討論,而不是「政治操弄」對NCC草案貼「獨裁」標籤,因為依法對社群平台課責的德國、法國,正常人不會認為德、法是獨裁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