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in
Sign Up For Free
English
中文 (繁體)
中文 (香港)
中文 (简体)
日本語
Filipino
Bahasa Indonesia
Bahasa Melayu
Pусский
Português (Brasil)
Magyar
Français
Español
Deutsch
Čeština
العربية
Català
Dansk
Ελληνικά
فارسی
Suomi
Gaeilge
Hindi
עברית
Hrvatski
Italiano
Norsk bokmål
Nederlands
한국어
Polski
Română
Slovenský
Svenska
Türkçe
українська
беларуская
ไทย
Standard view
~龜苓膏~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NCC 到底為何還活著?
PTT:若被納入中介法指定線上平台 等於要我們關站 | 生活 | 中央社 CNA
NCC提中介法草案 業者憂把關內容須承擔求償風險 | 生活 | 中央社 CNA
latest #57
掰噗~
想
3 years ago
Hmm....
John Smith
3 years ago
中介法是有問題的
John Smith
3 years ago
@lester850 - 認為這個沒問題的, 是不怕萬一執政党換掉就會被拿這個清算嗎?XD
立即下載
John Smith
3 years ago
ncc應該是要求網路公司保障使用者的言論自由,而不是不聽話就要關閉網路公司
John Smith
3 years ago
至於使用者是否涉及誹謗,是使用者或公權力的事,不勞ncc操煩
John Smith
3 years ago
ncc這做法與控制言論的國家,相去不遠了
天狐
3 years ago
該來讓NCC知道這法案不該給過了
天狐
3 years ago
想想可以做甚麼
John Smith
3 years ago
skyhuxin
: dpp想死就讓它過,kmt高興都來不及
John Smith
3 years ago
skyhuxin
: 不用管啦!放他去
天狐
3 years ago
上次草案似乎過了
天狐
3 years ago
新聞找不到 或許還沒?
真理。
3 years ago
不知道草案內容限制到什麼程度,不過利用臉書、IG詐騙,這些平台都不會提供帳號持有人相關資訊
John Smith
3 years ago
truth1102
: 上面我貼的連結有我的觀點
天光已現 | pee
3 years ago
中介法有甚麼問題?
天光已現 | pee
3 years ago
@peeplurk - NCC準備立法"數位中介服務法",其中規定這些大網路媒體,像FB、Google等...
Fulo One
說
3 years ago
能有討論是好事
天光已現 | pee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truth1102
: 所謂限制還是依照現行法令,並沒有新的限制,不過中介法把責任給平台業者要馬上執行(現在要法院下令),不執行就罰錢
John Smith
3 years ago
peeplurk
: 上面我貼的連結看一下
天光已現 | pee
3 years ago
john_smith_us
: 不要把美國左右鬥爭拿來台灣,完全不一樣的
John Smith
3 years ago
peeplurk
: 一樣啦,有啥不一樣,你以為政黨永不輪替?
天光已現 | pee
3 years ago
美國右派不是完全是所謂自由主義者,茶黨才是,但茶黨又不見得完全支持川普
John Smith
3 years ago
政府該保障的是言論自由,不是限制言論
Fulo One
說
3 years ago
總歸還是在於出問題後 責任歸屬是誰
John Smith
3 years ago
fulo
: 該負法律責任的就負法律責任
天光已現 | pee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john_smith_us
: 中介法沒有限制言論,只是加快程序,像現在招募人到柬普賽的廣告還是放在FB上,根本沒有法可以馬上將其拿下來。中介法可以。有中介法,警政署或法務部可以依法邀情FB將其拿下。
John Smith
3 years ago
peeplurk
: 你如何斷定言論的真假?這才是問題吧
Fulo One
說
3 years ago
平台處理變成審查言論 個人負責限制言論自由
John Smith
3 years ago
peeplurk
: 所以fb隨便參刪除報章連結,你也都贊成了?
天光已現 | pee
3 years ago
john_smith_us
: 那就留著吧。繼續騙人去柬普賽,或是一頁廣告繼續騙人錢
天光已現 | pee
3 years ago
john_smith_us
: 要有機關依法要FB拿掉。有問題就是法庭的事了
John Smith
3 years ago
peeplurk
: fb亂刪言論,很多噗友也說了,ncc該管的是這個
Fulo One
說
3 years ago
NCC不就是要有事件被檢舉後 有審查 有權要求處理的權利
Fulo One
說
3 years ago
不過PTT用這種聳動言論來幫自己造勢 真是妙 這不就表示目前 PTT還真亂
天光已現 | pee
3 years ago
john_smith_us
: 有啊! 中介法草案:
資訊儲存服務提供者告知使用者採取移除或限制接取措施之義務。
(草案第二十三條)
Fulo One
說
3 years ago
中介法兩刃刀 怎使用也是要小心 若處理不公正誰能管? 但現在誰逼你們關站了 這樣言語頗讓人反感
天狐
3 years ago
其實拿之前的論文門就可以比喻了
如果一開始為驗證的相關訊息
通通被當作虛假訊息擋下 就不會有換間
但相對的 讓另一個政黨拿到以後
就不會有下一次太陽花了 全部都會被刪掉
天狐
3 years ago
想著給他們刀子砍那些虛假訊息前
他們怎麼看待虛假是蠻重要的
現在的文案就是直接給刀
然後先架著脖子等著下刀
那如果監管單位也是自己人呢?
不就球員兼裁判
天光已現 | pee
3 years ago
skyhuxin
: 要把網頁拿掉,必須要有相關政府機關依法發動。。。以你的論文的例子,哪個政府機關敢主動發動呢?
天狐
3 years ago
目前
是沒人敢也沒那個權
而法案就是給他們勇氣與權力
天狐
3 years ago
聽起來上了以後好像沒問題是吧?
可以少很多很多的假新聞是吧?
天狐
3 years ago
有沒有想過台灣是會政黨輪替的?
不怕下次刀子架在噗浪或其他論壇上?
天狐
3 years ago
如果要管 要能夠做到
虛假訊息辨識可以快到
你一發文擴散前就已經證實真假
(那又是另一種言論審查就是ww)
天光已現 | pee
3 years ago
那就看誰網軍側翼較多,誰就掌握真理
c0215671
3 years ago
怎麼沒有限制噗浪的錯覺呢?呵
天狐
3 years ago
peeplurk
: 你這是說出我的擔心點阿w
Fulo One
說
3 years ago
NCC綜合規劃處長王德威表示,草案只規範「違法內容」,而非有害或不當內容,因後者涉及價值判斷、有言論自由疑慮。
Fulo One
說
3 years ago
至於違法內容處理機制,分為個人模式及政府模式。個人部分,任何人都可向平台業者提出檢舉特定資訊為違法內容,平台業者須處理並回應結果;政府部分,主管機關得向法院聲請資訊限制令及緊急資訊限制令。
草案中主管機關得要求違法訊息暫時「加註警示」,引起外界議論。NCC強調,加註警示的前提,是主管機關對該類不實訊息的違法內容定有「構成要求」及「禁制規定」,且必須已向法院聲請資訊限制令。
Fulo One
說
3 years ago
若依照 論文案 那可能一開是會先被標註 [有問題內容]、[尚未審查真偽]
Fulo One
說
3 years ago
這問題來了 一標註後 該由誰來論定? 不可能都由NCC自己判斷 , 政府單位提出也得法院作出裁判
Fulo One
說
3 years ago
若以論文案來說 可能到現在 還是被標註為 [有問題內容]、[尚未審查真偽]
Fulo One
說
3 years ago
NCC沒辦法審查論文議題
天狐
3 years ago
這一部分倒是如果發出來說她抄
然後被標記像是"covid-19 OOOO" 之類的
或許會引起比較多注意
天狐
3 years ago
fulo
: 對 這是挺擔心的部分
天狐
3 years ago
而且 這一部分的論文議題可以改很多方案
Fulo One
說
3 years ago
所以草案內容如何 如何完善這些 審查人之間的互相牽制機制為何? 這公聽會希望都有人可以提出來
Fulo One
說
3 years ago
所以 各種議題審查 是否變成回歸到各審查單位去處理 回覆給NCC去做該有處理動作 , 平台先要做的不是刪除言論 而是警示[此言論內容已被提出異議]
back to top
Delete
Reply
Edit
Cancel
Canc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