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Dy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論文題目先提案過了開始寫,半路殺出畢業年限快到了的學長借去看然後整個拿去抄趕快搶先一步口試,結果自己的學位被撤回
打官司可以主張自己的著作權的話、還是不要讓自己委屈⋯
又看到有一說因為學長先口試過了,所以自己的論文全部要加引用~ 到底用字是誰抄誰?
latest #7
我覺得這本身就很有爭議,用發表先後來認定,最讓人覺得奇怪的是審定書不公開?
不管學術認定如何、如果因為林後發表反而變成是他該變成引用而沒有引用、的確會吃虧,也是導致他學位被撤的主因
那從法律的角度來看,如果林今天可以把他之前的手稿或是word檔存檔日期以及所有參考文件總總資料都拿出來,可以證明是由他先寫這個主題的,應該在著作權上可以確保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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