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歌
1 years ago
latest #18
絕大部份是為了合法分財產
遊歌
1 years ago
hiei6911: 現在感覺什麼都沒有
會玩的男人早就都打理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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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歌
1 years ago
hiei6911: 還要碰到自由進步的法官
原告林女
1 years ago
其實在心理上和實質上還是有一些差別啦,我如果整理了寫好了再貼上來~
遊歌
1 years ago
aprilmuzik: 苦主辛苦了…成為指標性的判案真的很無言
遊歌
1 years ago
這法官的觀念啊,我覺得再過個200年,人類已經不分性別、人人平等、均富社會、不再有婚嫁制度的烏托邦較為適合
遊歌
1 years ago
但我覺得沒個2千或2萬年辦不到
原告林女
1 years ago
其實我不會反對她的觀念,可是就一個領稅金的人民公僕來說,她的職責是檢視法律條文和證據去做判案,而不是拿我的案子去宣揚她的理念,宣揚理念應該有別的正當的管道
原告林女
1 years ago
就現有的中華民國憲法來說,也沒有忽視婚姻的法律價值的,這也是我將會強調的一部分
原告林女
1 years ago
台灣想要更先進的婚姻法,可以,配套要做出來。比如我現在跟我的伴侶有一些居留的問題,那不想結婚的話,在台灣我們有沒有其他的伴侶法做選擇呢?目前答案就是沒有,那身為國民我就是照著我們的法律去走。司法機關說可以提告侵權,我提了,那就不該有執法人員否認我的權益。所以我很不想給她什麼進步派法官這個title,想體現自己的新潮,不能拿我來練刀,我個人會稱她失職的法官,因為她直接否認刑案認定過的證據。
遊歌
1 years ago
aprilmuzik: 法官造法真的很要不得,直接讓個人理念凌駕整個法制與社會大眾一般通俗觀念上,更糟糕的是制衡或彈劾的門檻難度太高
原告林女
1 years ago
沒錯沒錯,所以是體制的問題,如果我有餘力的話會到公共政策平台提案法官審核制度
遊歌
1 years ago
aprilmuzik: 任重而道遠,尤其司法體制,希望在各方面考量下,可以達到一個目前平衡上的監督…雖然司法高塔裡的人…
原告林女
1 years ago
Iruka521: 就⋯⋯試試看囉,不試試就一點機會都沒有了
遊歌
1 years ago
aprilmuzik: 珍貴的心得就感激地收下拜讀了
原告林女
1 years ago
Iruka521: 哩恩甘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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