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in
Sign Up For Free
English
中文 (繁體)
中文 (香港)
中文 (简体)
日本語
Filipino
Bahasa Indonesia
Bahasa Melayu
Pусский
Português (Brasil)
Magyar
Français
Español
Deutsch
Čeština
العربية
Català
Dansk
Ελληνικά
فارسی
Suomi
Gaeilge
Hindi
עברית
Hrvatski
Italiano
Norsk bokmål
Nederlands
한국어
Polski
Română
Slovenský
Svenska
Türkçe
українська
беларуская
ไทย
Standard view
遊歌
1 years ago
@ricebug - 我以前問過為什麼臺灣的民事訴訟不採高額懲罰性賠償,是不是因為法律體系不同,但是沒有...
所以到底為什麼要結婚呢
latest #18
霧島翔⚡屮(●∀´)屮⚡
1 years ago
絕大部份是為了合法分財產
遊歌
1 years ago
hiei6911
: 現在感覺什麼都沒有
霧島翔⚡屮(●∀´)屮⚡
1 years ago
會玩的男人早就都打理好了
立即下載
遊歌
1 years ago
hiei6911
: 還要碰到自由進步的法官
原告林女
1 years ago
其實在心理上和實質上還是有一些差別啦,我如果整理了寫好了再貼上來~
遊歌
1 years ago
aprilmuzik
: 苦主辛苦了…成為指標性的判案真的很無言
遊歌
1 years ago
這法官的觀念啊,我覺得再過個200年,人類已經不分性別、人人平等、均富社會、不再有婚嫁制度的烏托邦較為適合
遊歌
1 years ago
但我覺得沒個2千或2萬年辦不到
原告林女
1 years ago
其實我不會反對她的觀念,可是就一個領稅金的人民公僕來說,她的職責是檢視法律條文和證據去做判案,而不是拿我的案子去宣揚她的理念,宣揚理念應該有別的正當的管道
原告林女
1 years ago
就現有的中華民國憲法來說,也沒有忽視婚姻的法律價值的,這也是我將會強調的一部分
原告林女
1 years ago
台灣想要更先進的婚姻法,可以,配套要做出來。比如我現在跟我的伴侶有一些居留的問題,那不想結婚的話,在台灣我們有沒有其他的伴侶法做選擇呢?目前答案就是沒有,那身為國民我就是照著我們的法律去走。司法機關說可以提告侵權,我提了,那就不該有執法人員否認我的權益。所以我很不想給她什麼進步派法官這個title,想體現自己的新潮,不能拿我來練刀,我個人會稱她失職的法官,因為她直接否認刑案認定過的證據。
遊歌
1 years ago
aprilmuzik
: 法官造法真的很要不得,直接讓個人理念凌駕整個法制與社會大眾一般通俗觀念上,更糟糕的是制衡或彈劾的門檻難度太高
原告林女
1 years ago
沒錯沒錯,所以是體制的問題,如果我有餘力的話會到公共政策平台提案法官審核制度
遊歌
1 years ago
aprilmuzik
: 任重而道遠,尤其司法體制,希望在各方面考量下,可以達到一個目前平衡上的監督…雖然司法高塔裡的人…
原告林女
1 years ago
Iruka521
: 就⋯⋯試試看囉,不試試就一點機會都沒有了
原告林女
1 years ago
Iruka521
: 寫囉:
婚姻是幹嘛用的,能吃嗎?
遊歌
1 years ago
aprilmuzik
: 珍貴的心得就感激地收下拜讀了
原告林女
1 years ago
Iruka521
: 哩恩甘嫌~
back to top
delete
reply
edit
cancel
canc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