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之火 布穀A01 覺得
1 years ago
【心得】FF39沒搶到想要的東西好難過 可以進來安慰我嗎(#970樓二更 @場外休憩區 哈啦板 - 巴哈... 這事兒得回歸攤主自肅,因為場地主辦方人力吃緊且應該沒有權利限制買賣行為 - 個人觀點
latest #38
יי
1 years ago
結果:會吵的夜排有蟲吃
天之火 布穀A01
1 years ago
我的話,如果限量這麼少量,可能會開場前不賣+蓋社團章者不賣
而且這個規則盡可能的提早宣傳
天之火 布穀A01
1 years ago
但其實我個人不是很喜歡限量行銷,所以盡量不會去朝那個方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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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之火 布穀A01
1 years ago
最近FF也吹起了競標風(特別是掛軸) 雖然利於聚集人氣、炒話題、收益上看

但個人還是希望自己的作品是傳的越開越好,不是被獨佔
我是覺得他們可以讓人抽購買資格就好...
另外我也贊成跟主辦沒有太大關聯,是擺攤的自己搞出來的問題
天之火 布穀A01
1 years ago
tianyu: 我也認為其實抽資格就可以解決這問題
感覺簽名板 掛軸競標快比賣本好賺了(誤)XD
天之火 布穀A01
1 years ago
聚集人氣是一種魔力,不難想像有些攤很喜歡這麼做
但FF也是寸土寸金,我還是覺得尖峰時刻這麼做有點兒忽視它人權益
tianyu: 現在會燒FF主要是因為社入跑去搶東西這件事已經太久了,主辦卻完全沒有處理,都要攤子自己對應,這次鬧大了新仇舊恨一起燒下去

而且最應該出面的社入券被放到網路上給人購買這件事也是沒有應對,才會被一堆人嗆說乾脆以後開拓自己在門口賣社入券
B.c.N.y.
1 years ago
數量那麼少的狀況,感覺抽資格的確會比較公平;可是資格要怎麼取得,也有可能產生另一個問題xD
既然是限場次當然是到場有得抽,開抽時喊三次不到就掰之類的
uranusjr
1 years ago
社團入場搶東西干主辦方什麼事,是要請各社團內通也有個限度吧怎麼是要主辦方介入
天之火 布穀A01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kirby928: 當然出事其實都很希望最大的傢伙出來解決沒錯

不過主辦如果手伸的太深
一個疑慮是於法無據
二來是事情判定方法太雜 主辦判定方式會開始變箭靶
第三是人力不足以審查這件事
最後是當責任被主辦攬下後,攤主們的思維會從「我們是不是該自肅」轉化成「規定出來了,我們走另一條路就沒問題」
限一般入場章其實也沒用XD
還是可以把社團章刷成一般章
天之火 布穀A01
1 years ago
juicefish: 看來抽籤還是較妥當
貓小砂
1 years ago
抽資格的前提是攤主願意賣給一般入場 今天開場前就賣社入就不能指望他們抽資格了
天之火 布穀A01
1 years ago
bcny: 嗯 那是另一個課題了
nnnnoooo007: 黃牛嗆說叫開拓把社入規範改嚴格,我覺得牛還是會找到漏洞,苦的是攤主和其他小精靈

想想有種給你們方便被當隨便的感覺
當然現在在吵的多半都只有消費者的想法而已
主辦很躺槍吧,就是提供個平台......
✨しき♪🍛
1 years ago
個人覺得現在的風向有點導向社團入場=搶限量的黃牛/垃圾……
天之火 布穀A01
1 years ago
kirby928: 嗯 太末端的道德問題不太適合用條規約束 那等於畫出了一條線說:線外是可以的
天之火 布穀A01
1 years ago
zx459321: 對 攤主應該不會連抽籤都沒想過? 所以蠻可能是選擇這麼做
如果該攤就是故意要來炒價格的話......那還真的浪費大家時間討論那麼多orz
B.c.N.y.
1 years ago
kirby928: 社入規則改嚴格,我覺得黃牛就可能會開始朝報攤那塊下手: /
tianyu: 搞少量限定商品來飢餓行銷這部分是累犯就是了
天之火 布穀A01
1 years ago
台北萬華有個很有名的南機場夜市,裡面的水餃非常有名,但去過一次後不想再去

因為店家把找位子推回去給客人,等於叫客人自己想辦法搶,他們只管出餐

不是很喜歡,所以沒有再去
bcny: 那就假攤位阿
天之火 布穀A01
1 years ago
但那是2017年的經驗 不知道現在有沒有改善
天之火 布穀A01
1 years ago
所以這種事兒看起來大家一切合法,但傷害的是店家信用和場內其它類似行為的信用
那一攤喔... 只能說他們工讀生每次都訓練不佳又權限很大
反正就... 攤主沒打算解決的話 在這邊討論也是浪費時間
然後這是可能真的就難得燒的比較大一點吧
Chatterman
1 years ago
真的沒有什麼展會主辦方有閒去統一解決社入先進場先買的問題
就說個事實啊
主辦連夜排都管不動了
要怎麼管這一塊
只能憑自肅的東西,靠官方去壓只會產生更多的問題
而且還會犧牲遵守規矩的攤和小精靈的權益
在當事人夜排仔的心態認為他們是賣家,就乖乖當好賣家不要去跨過那條線成為買家
覺得這個只能攤位自己處理耶,大概事先說明限量並在指定地點時間列隊(也很主辦單位講好),或是抽選,又或是在場外集合,然後賽跑取前五名(
叛逆嘉
1 years ago
想到有人推一個解決辦法
就是本來限量搞到不是限量,黃牛就慘了
塔托克
1 years ago
姆……感覺上是有適用且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不知道有沒有法律相關專長的可以看看。
塔托克
1 years ago
限量不是問題,問題在交易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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