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說到「有什麼事不能在三個月決定,要拖到懷孕六個月」如果我老闆是女的,他就會因為無法下決定而錯過墮胎的機會啊

事實上他那種個性,應該就算進了產房還在猶豫吧。
之前說到他去以色列因為一直無法下定決心,結果直飛機票都賣光了,他只好轉機兩次,然後就在轉機的時候弄丟了行李

結果現在我們要一起去以色列,他居然還在那猶豫不決,因為去之前的週末是他兒子生日,說不定要辦慶生會。他兒子生日這件事,在十年前兒子出生的那一天,他就已經知道日期了吧,有什麼好猶豫不決的。
然後我說「不然就錯開那個週末好了」但是他又不要!就是要挑個可以猶豫不決的日期,才能猶豫不決啊。
所以吵第二期能不能墮胎的墮胎法案,完全是為了他這種人設計的。。。or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