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rmaid路那
1 years ago
美最高法院推翻憲法墮胎權 允許各州禁止墮胎[影] | 國際 | 中央社 CNA「這一決定在幾年前乎不可想像,這是反對墮胎人士數十年來努力的成果,此事得益於前總統川普任命3位大法官,強化了最高法院法院內右翼人士的膽量。」
對啊左左最智障又最激進了,幹什麼要保護婦女對自己身體的自主權呢。就算被性侵也要乖乖生下來啊~那可是一條生命呢!(但沒有想養喔低端人口去死謝謝 #反串要註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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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ngo@BIO-F25
1 years ago
無言以對。
所以說……
1 years ago
每次看到這種新聞就覺得世界這麼美好就是該多讓幾個新生命來到這世界體驗(反串要註明)
一讀。書香
1 years ago
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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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rmaid路那
1 years ago
雖說如此 但保障人權的憲法本身現在不保障墮胎權了 依然是一個令人震驚的倒退
Mermaid路那
1 years ago
Anemostar: 嗯嗯,支持或反對我想大家有各自的理由,討論也是滿好的
我是覺得反對墮胎可以分為自己不墮&反對別人墮
前者是身體自主權(也不會有人逼著反墮胎者去墮胎吧)
但後者卻是剝奪別人的身體自主權
似乎不太能同日而語
這邊有網友提出比較詳細的觀點說明,可以參考看看囉
@Scientia1896 - 之前有文件流出,相信大家對這個結果也不會感到太意外
還是可以去民主黨的州墮胎,就是你需要請好幾天假然後開車搭飛機過去還要有人負責照顧你,還是可以啊(反串要註明
Mermaid路那
1 years ago
是說社會好像普遍滿可以理解不能生孩子的人渴望擁有一個孩子
但反過來說,不能生的人好像就不太能理解不想生的人的「不想」
(不是很重要的附註:我是生理女&非不生主義者喔)
有些時候也不是全然不想,而是時間不適合、提供基因的另一方不對,或者根本提供的方式很有問題
是說,我也覺得比起在意女性墮不墮胎,更重要的應該是根除所有性犯罪事件&非永久性結紮無意生育男性的輸精管
畢竟世界上聖母瑪利亞也是只有一個而已啊~~~
Mermaid路那
1 years ago
我知道了,可以讓支持墮胎與反墮胎者和平相處的法案就是這個了
「沒有要當父親的男性一律非永久性結紮」
男士避孕不用結紮,打個針就可以!成功率高達 97% 且沒有副作用 | TechOrange 科技報橘
Mermaid路那
1 years ago
沒有受孕的可能性就沒有要不要墮胎的煩惱(p-rock)
無言的球雀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勸退這個說法,本身就有強烈的道德立場,並暗示當事人考慮不夠周全,想的不夠「正確」,這其實很危險。德州當初就是靠宗教人士遊說立法,不斷增加規範懷孕婦女就醫的治療過程,最終使得婦女墮胎變得非常困難,形式好像勸說,當事人看似有考慮空間,但其實不斷接受暗示說墮胎是她的問題。比如療程中必須有冷靜期,甚至強迫婦女觀看超音波圖像,醫生按照程序規定,告知對方這個「生命」,即使這只是幾週大的組織,還要規勸對方,期待她做出「更正確的選擇」。現今醫學的文化與圖像研究已指出,超音波科學圖像讓原本只能依附子宮裡的胚胎、在定義上很難符合獨立自主的生命,更容易被宗教人士解釋成「生命」,並用殺生與自私來為女性墮胎議題構框。然而墮胎權並不只涉及胚胎,也跟女性自我評估是否有能力承受懷孕的不便跟生活的改變高度相關,她能否自己決定這件事非常重要。
ASHE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Anemostar: 強迫婦女走完整個孕程生產過程,不僅是傷害她的身體(畢竟各種併發症、後遺症和死亡率擺在那裡,相當於做九個月苦力最後還被車撞了重傷幾個月),也打亂了她下半輩子的體質和20年黃金期的人生規劃。
講得極端點,只有理解這個代價之後仍然願意付出、有條件拼命的女性才應該創造下一代。(沒有為這個子代付出身體、經濟、時間、情緒勞動的人都不應該有權力干涉該母體)
我看到一堆人開始說早一點墮胎就好啦,好ㄛ
Mermaid路那
1 years ago
是多早 七點嗎
「拖這麼久是不會早一點墮一墮喔」的感覺>.^
Mermaid路那
1 years ago
ㄟ對因為這個英明神武的法律生效之後美國人就不會有強暴致孕或畸胎或遺傳性疾病的問題^^
Mermaid路那
1 years ago
是說他們早點去死世界上的問題也會變少啊^^ 現在已經不早囉 快去死
我是不反對各州自己立法做決定,就是在某些州的女人就是犧牲品了誰叫他住那裡啊幹嘛不搬走自己選的自己負責嗎
一讀。書香
1 years ago
剛好讀到一本加拿大女作家小說,書封 這句 https://images.plurk.com/5jMuYBNMdYm6YagtXi51kg.jpg 真的。
pineapple1976
1 years ago
新聞是不是又先擴大解釋了憲法,一開始憲法解釋案就有限制墮胎條件只是比較寬鬆,所以這一次的判決拿掉了最早那個解釋案的三個週期條件嗎?
buggygirl
1 years ago
一直說各州可以自在立法決定,但光是可以立法決定女性的身體權益這就已經夠恐了好嗎?為什麼這不能是基本人權啊(要是下次民主黨大贏,是不是川粉又要喊都是左左的錯了)
Pyrogen
1 years ago
為了生育率,政府甚至鼓勵強暴生子,和中國越來越像
pineapple1976
1 years ago
拉回到憲法解釋爭本身,因為憲法本文跟權利法案都沒有條文直接提到墮胎權跟嬰兒人權
所以這兩個權利,只能透過大法官由憲法中得其他權利解釋延伸而成立,
對不起這是你身在民主法治國家的必要之惡,法治就是這麼條條框框沒有對或錯,
想一次解決只能修憲直接把墮胎權跟否定嬰兒人權寫到憲法的修正案裡面,
但憲法一直是所有民主法治國家最難修的法律,想要隨時修它的人,請你搬到極權國家去
過去多年來透過這樣的的憲法解釋案把墮胎權力分成現在大家熟知的三階段,同時維護嬰兒人權跟墮胎權,
所以這一次的爭論在於三段有沒有被完全被推翻跟大幅更改,
如果沒有修改原來的三階段解釋,那這次解釋案,大法官就是被媒體標題黨殺了
isilxx #ISWJKR
1 years ago
覺得不要「鼓勵」,
把沒生孩子、生孩子,所有可能性擺在懷孕女性前面讓她選。
沒生孩子:妳不用請育嬰假、
公司有需求可以外派妳、
妳有時間進修balabala⋯

有生孩子:誰要顧小孩,孩子他爸?妳?請保姆?
妳想衝刺事業,有沒有人能幫妳帶小孩?
加班有沒有人幫妳帶小孩?
好處是妳有一個同血緣的人類、可能會有個不錯的羈絆。
但也有可能是壞緣份。
balabala
isilxx #ISWJKR
1 years ago
不要鼓勵三小,怎樣對自己的人生好,
他人別五四三,你又不幫養、不幫教、不幫餵、也沒幫付錢。
瑰紗ʚɞ💫Eva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小孩就是長在女性肚子裡,從懷孕到生產都有各種問題,懷孕時有可能孕吐、便秘、拉肚子食慾不佳,甚至有的還會妊娠糖尿病,懷孕糖尿病就只能天天打胰島素。懷孕後期肚子大了什麼睡姿都不舒服,有的因為器官壓迫還會喘。

生的過程還要陣痛好幾個小時,剖腹產術後恢復是一年起跳,自然生產的話會比較短,但有的人生完就開始漏尿或是鈣質流失,常常抽筋或是腰酸背痛,而且不管哪種方式生完還會有脹奶痛,痛起來要人命,子宮按摩也是痛死人,以上這些都不是政策配套做好的問題而已,而且還不包括生完後女性常常淪為小孩附屬品或是小孩開銷變大,產後憂鬱症什麼的,通通不討論,只討論身體狀況就一堆毛病了,這哪是政策配套完善就好了的問題?
問題就是想生的就去生,如果想增加生育率就做好獎勵跟配套措施。

不想生就不要生,現在美國那邊的問題不就是想生的在那邊強迫不想生的要生,互相尊重很難嗎?

在說什麼尊重人權,真的覺得很可笑,他們有想過不備期待出生的小孩真的出生後會開心嗎?可不是每個人都想要被生下來欸,說的好像強迫媽媽生下來後就萬事大吉,怎麼不想想小孩以後做何感想?生了丟去孤兒院或是被領養,結果長大才知道自己是強姦犯的小孩,媽媽是被迫生產的,那些人想過小孩的身心狀況嗎?沒有。呵。(不過後半部是指美國那些無腦支持反墮胎的,沒有特別指涉所有反墮胎的謝謝)
pineapple1976
1 years ago
這次憲法解釋案正反雙方討論的是15周墮胎(以前的第二階段)州政府能不能限制,怎麼整個討論搞得像是大法官完全否定墮胎一樣。

美國的墮胎三階段論點還是跟過去五十年一樣,第一階段墮胎超低門檻還是沒有改變,第二三階段還是跟過往一樣面臨強大的社會爭議討論中。

真的不要用新聞標題霸凌大法官,大法官不需要為他沒做的事被罵,情緒跟攻擊沒辦法解決民主法治國家法律的限制,只有努力跟團結才能。
瑰紗ʚɞ💫Eva
1 years ago
pineapple1976: 15週很短,有的女性經期間隔很長~
原先沒推翻墮胎權時都有洲敢禁止了,現在都推翻了,敢的洲當然更多啊~怎麼會叫那不是大法官引起的?不然還要為什麼負責?
瑰紗ʚɞ💫Eva
1 years ago
pineapple1976: 看起來是沒得救了 美國那邊反墮胎的洲越來越多,規定也越來越嚴格
pineapple1976
1 years ago
blackwithred: 只能由法律的觀點回復你真正可行的做法,因為憲法有其他的解釋案保障了嬰兒人權,所以真正的做法要先針對嬰兒人權的解釋案進行修正,避免墮胎權侵犯嬰兒人權,這樣要修改第二階段的爭議會比較沒有違憲的問題,但是嬰兒人權的解釋案其實是為了嬰兒本身其他權利而存在,而不是為了阻擋墮胎權而被解釋的,所以這個點沒被解決前,所以要有人去提這個要求大法官才能解釋,沒人提大法官其實很被動的,因為這是憲法的限制.所以才說新聞標題霸凌大法官,這是在逼大法官違憲,這真的太為難大法官了.
瑰紗ʚɞ💫Eva
1 years ago
pineapple1976: 我知道妳的意思~不過不就是妳提的可行方案沒人動,或是因為其他原因所以沒推行成功,才有現今這狀況嗎 霸凌大法官我倒是不這麼覺得,因為大法官也可以提出需要進行修正啊?但完全沒有不是嗎? 還是我誤會美國的大法官不可以提出修正?台灣當初說禁止同婚違憲時就說要修正了啊
pineapple1976
1 years ago
民主法治國家的法律的修改長期以來都是一個艱難的過程,需要整個社會的付出龐大的代價去達成,對於新聞標題甚至內容的武斷跟斷章取義,民主法治的基本價值被新聞標題霸凌跟扭曲,看了一樣令人害怕.
瑰紗ʚɞ💫Eva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pineapple1976: 我當然知道不能主動去解釋別得法案啊,但是以台灣來說是可以要求機關去處理啊~但美國那邊沒有啊w
女性權益被限縮社會就沒炸裂嗎?
瑰紗ʚɞ💫Eva
1 years ago
真的有心想要保障女性權益的話我是覺得不會就單單只是推翻,那個都是價值展現,所以我覺得沒啥好同情那些大法官的
瑰紗ʚɞ💫Eva
1 years ago
而且你要這樣說難道那些投贊成的法官就是違憲嗎?
pineapple1976
1 years ago
blackwithred: 大法官是被動,要有人提案他才能解釋,所以雙方提案一直是透過蠶食(這個比喻粗魯一點)的方式慢慢地往自己要的方向推進,但是直接解除嬰兒人權的問題提了整個社會一定炸裂,沒有一方敢當烈士的
瑰紗ʚɞ💫Eva
1 years ago
所以我才說沒救了啊,蠶食鯨吞的現象看起來就是墮胎權一直被吃掉啊?
pineapple1976
1 years ago
blackwithred: 憲法明文規定違反了就是違法,沒有明文規定就看解釋,這一次就是針對第二階段15周這件事,對大法官而言癥結點是15周墮胎權是不是侵犯其他憲法的法定權力,但是新聞標題已經直接把其他權利完全否決了,所以我才一直說新聞在逼大法官違憲
瑰紗ʚɞ💫Eva
1 years ago
pineapple1976: 我覺得滿好笑的~他們投票結果以一票之差推翻了,投票如何都是價值觀的展現,所以媒體這樣標也沒錯啊?要是另一方投票成功,反過來媒體就會是另一種樣貌了啊?投票來說就是價值觀方面的pk啊,所以妳一直說逼違憲我也是笑笑,任何法律都有其價值觀在裡面,今天就是保守方贏了。

而且那是因為妳看到的都是輸方的媒體妳才覺得是逼,妳看另一方的媒體就不一定囉~

話說我覺得妳要是看不懂什麼是價值觀在法律的展現可以不用回我了,討論完全不在點上。
pineapple1976
1 years ago
blackwithred: 三階段沒有被推翻,那就表示憲法本身還是保障墮胎權,這只是個解釋案,雙方以後還有蠶食的空間,只是雙方怎麼在法律程序上努力爭取而已,這需要長期的科學論證跟社會文化的推動跟改變,我在意的新聞本身那種藐視一切法令,意圖侵犯其他憲法保障權利的表達方式.
pineapple1976
1 years ago
blackwithred: 如果媒體標題沒錯,那就跳過大法官解釋,直接推動墮胎權入憲才是唯一解方,民主法治國家啊!
瑰紗ʚɞ💫Eva
1 years ago
pineapple1976: 嗯R
ASHE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Anemostar: 即使法規配套、家庭支持、物質條件、醫療支援、育兒補助全部都到位,懷孕分娩依然是傷害女性身體、改變人生規劃的不可逆行為啊。(不論醫學多進步,幾乎100%的各種後遺症和萬分之幾的死亡率、重症率擺在那,目前人類克服不了生育風險)
這個代價沒有任何人能代替母體承受,自然母體應該有最終決定權,遑論禁止墮胎。
花釀*
1 years ago
最近在追傲骨之戰
真的覺得川普執政前和後是一個分界點
ASHE
1 years ago
事實上懷孕生產的死亡率是墮胎的十幾倍,更別說可能下半生都要被某些嚴重後遺症困擾。
ASHE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其實我也不懂耶,如果孕婦真的非常不願意有小孩或者憎恨胎兒(有些人不能接受異形寄生的感覺,或者孕期過於痛苦)又不能墮胎,她可能會嘗試各種流產偏方,泡冰水、激烈運動,不給胎兒合適的營養,甚至喝酒抽菸吸毒等。這樣不是更沒有保護小孩的人權嗎,徒增社會負擔囧
花釀*
1 years ago
以前不生不養可以是個人選擇,現在這樣都可能會是被不允許.........真的很可怕......
我強迫你有孕,你也沒別的路可走
瑰紗ʚɞ💫Eva
1 years ago
forashe: 不懂+1我在上面好幾個回覆前也有提到,除了懷孕+生完後的後遺症,還有小孩在不備受期待下出生的問題。覺得過度反對墮胎的人,說什麼尊重生命但其實壓根不在意嬰兒的身心狀況啊
看來看去到目前都沒看到說生下來養不了之後要怎麼辦(攤手
buggygirl
1 years ago
pineapple1976: 你一直在講法律法條,真的有心要保障女性權益的話這些都不會是問題,如果你口中的法律無法保護我,我為什麼要在乎法律所代表的價值啊
buggygirl
1 years ago
果然是生理男才能站著腰疼不說話,這不擺明了說你們女性就算有需求又怎樣?法律上的程序正義才是最重要的。就算被強暴不能墮胎又怎樣?反正那不是我們男性的問題。別忘了,憲法當初可是男性制定的,憲法難以修改也是男人說的算,但惡果卻要女人買單
啪機💚
1 years ago
噗主不好意思 我因為很想知道答案 所以回噗詢問⋯不好意思打擾了
pineapple1976: 我想請問您說的第一階段還是沒有改變 那Oklahoma前陣子剛通過的HB 4327說女人從受孕後就禁止墮胎 這部分現階段是違憲嗎還是合法的?我目前找到的資料都是說因為大法官將權力下放到州政府 而Oklahoma因為前陣子簽了HB4327 所以在該州目前是完全禁止墮胎的 (除了部分特殊情況下)
還麻煩您解釋了 謝謝!
pineapple1976
1 years ago
Paji: 憲法的解釋案還是同意墮胎,奧克拉荷馬就是利用州自治權把各種可以用上的限制疊加,但還是要容許某些狀況下可以墮胎,所以可以合憲。
其實自1973年起就是兩派爭執的點,一直以來就有的州鬆,有的州很嚴,但是兩派一不爽就利用憲法解釋案在那邊一周或一天的爭。
這次的解釋案我感覺比較像大法官不爽了,你們兩派不肯好好談,利用大法官搞事。

大法官是要守法的,在不違法的狀況下,當當和事佬是沒問題,既然你們雙方已經吵到想要大法官創造憲法,就一切免談。

所以我一直說新聞標題對大法官不公平,他依憲法的原則給雙方空間幫雙方喬事,但是雙方跟根本不想談,最後大法官直接擺明了不想當你們兩方的打手,你們自己想辦法去打一場,有辦法的你們就修憲啊!
不過想修憲要有無比的耐性跟能力,以雙方那種調調,慢慢做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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