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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情況下被性騷擾,應該搜集證據委請律師提告或交給警察機關處理

一直在盧(騷擾)其他沒有調查和判決權力的非當事人,通常有其他的目的
latest #20
掰噗~ 好奇
3 years ago
真假!? (p-woot)
超級鮪魚
3 years ago
就在找謝志偉碴啊= =,看人家德國盆油多經營得好吧。(這種一併都看成中共打手= =)
dokugo
3 years ago
掃了些大概資訊以後,覺得能認同他們講的那些話的,基本常識是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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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不太罵人左膠的原因是:這些人根本稱不上左,他們就是沒常識還要裝菁英

你看,連在德國被犯案要找德國警察報案,這種常識都沒有,難道美國跟加拿大是這麼幹的嗎?遇到事情不報案做筆錄,先搞個性平會?

左膠一開口,常識靠邊走
Nomind-無心
3 years ago
性平會實際上什麼事都沒辦法做,再來就可以罵謝代表包庇、不作為
iori52052: 是要謝怎麼做
Nomind-無心
3 years ago
來找麻煩的咩,怎麼做都不對
iori52052: 對啊
根本在演正義使者而已
Nomind-無心
3 years ago
找個名人潑糞,流量就來了
iori52052: 噁心
dokugo
3 years ago
蠻符合膠腦邏輯的阿
因為什麼什麼事,我們要公審那個人,不挺我們要求的都是壞人
dokugo
3 years ago
但作法要求根本也成不了事,甚至敗事,就只是享受那種自以為正義的感覺
dokugo: 對
dokugo
3 years ago
SOSOBI: ㄟ幹,好像在搞一人一信寄給總統和行政院長耶
dokugo: 校欸
dokugo
3 years ago
SOSOBI: 那個非當事人真的不知道在幹嘛
是要台灣總統和行政院長制裁那個德國僑民嗎?
dokugo: 阿災
dokugo
3 years ago
SOSOBI: 教育部和僑委會還能懂,寫給行政院性平委員會是要銃啥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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