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cwstar0916: (首先還是想說,這個標題還蠻台媒風範)
AH在後面作證(解釋此錄音與另一個錄音證據)的說法是,她想表達的是兩個人在這場肢體衝突的差距,JD是proactively punching,AH只好reactively hit back。context是AH想躲進門但JD強行要闖入,所以她hit JD,試圖讓他離開。另外她也強調,JD的體型大她一倍。
總體來說在雙方都提供錄音證據的情況,這個情境我認為AH算是self-defence。若要認為是各說各話的話,我也覺得無可厚非。直接認為這就是家暴的話,不敢苟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