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ek7176: 一開始是去拿居隔者的快篩沒拿到,問發快篩的區公所人員也一問三不知。
今天半解套,分兩方面來說
1.我是確診者,負責我的是衛生局>衛生所。我的居隔書還沒拿到,之後要看衛生所怎麼個補法。
2.家人是居隔者,區公所負責,成人可拿三支快篩,但星期一服務人員抓不到資料。
原因有二:
a.系統還沒轉入。(在家人居隔結束二天,我才去領快篩,但隔壁永和還規定居隔者要在居隔時間領取)
b.服務人員不會操作資料,要查個案清單>確診者>點選框列名冊。
問好快篩劑的同時,區公所也同時幫我補辦了家人的居隔書,採郵局寄送。
但還是覺得不能因為系統掛掉而不作為,尤其確診者,衛生所在發關懷簡訊時就能確認資料了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