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ssmind: 某些人「合法化才能保障勞方」信仰之所以膝反射的彈出來,大概是把代孕類比性交易吧,但卻沒想到兩議題的環境條件不一樣。
但他們又覺得這信仰碰上勞基法就是屁話代孕技術門檻相對高,在台灣健保制度下,醫生進行人工生殖、開藥給孕母等非法措施有難度,也認為找台灣人當孕母會有洩漏及被勒索的風險(這判決是有人匿名告發,醫師怕才自首)
至於[現狀是要保障的孕母不存在,既然不存在就無需立法保障]是惡魔的證明?
退一步講,有自願代孕的勞方好了,可高薪會吸引勞方要求開放市場分一杯羹啊,生殖機構、婦產科醫師都有靠北政府都給外國人賺的新聞,就是沒有自願代孕的勞方出來吵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