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simisa1234:
我輕率行事犯下大錯,所以我迅速承認我有抄,我被告知挪用他人的圖道發出公告,時間不超過十分鐘,所以在某些地方還是思考的不夠周全,,文字表達上可能也不夠精準
還請見諒,因為我當時非常懊惱,懊惱自己的錯誤和行為,這點請你相信
我放原圖是被告知非迷因,當時在快速尋找之後並沒有找到可以找到山根老師原圖的地方(上面已有噗友補上IG),所以放的原圖,讓大家知道我的行為貽笑大方並知道原作者的圖有多優秀
這點我有錯誤,但在這之前我並不知道老師為了此還出了一本書,但這依然是我的錯誤,但我責無旁貸
在這之前如果大家不知道山根老師,那經過此事大家應該也會知道老師,而去追蹤老師的粉專,我說的將榮耀還給老師是這個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