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人沒跑過公司成立流程齁
不過黑白公司在玉山申請時審核挺仔細的
還要現場查訪有營業以及存貨事實才可以通過
就是要防這種空殼公司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國家隊現在已經快變成發大財的代名詞了www
ロリ好き@村雨唯
loves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ロリ好き@村雨唯
loves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高登環球背後金主
利碟 > 新利虹> 億麗 > 昶虹
sterbenlolicon:
不過你應該要更正一下,這不叫貪污
這叫合法做生意賺錢
ロリ好き@村雨唯
loves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簡單來說就是想進來吃快篩這一塊
所以成立空殼高登環球然後找昶虹出錢來投標啦
你不要否認是來賺錢在那裡假清高
搞不好還不會被打那麼慘
國家隊三個字真的越來越臭XD
然而對我來說,這件事是個高登環球這間公司徹頭徹尾的公關災難而已
ロリ好き@村雨唯
loves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我甚至懷疑是同樣進來競爭快篩標案的同業故意放的消息
為的就是搞掉高登環球以及背後的金主昶虹
簡單來說就是被競爭對手陰啦
Freedombuster: 甲方觀點只要藥商資格ok產品沒問題就好,沒有定金也沒有太多風險要擔。高登不玩拉倒,甲方沒損失。至於高登很明顯是2020改登記要來吃這塊,沒想到台灣很能撐,等到2022才有這市場
我改成發大財好了
我覺得已經有內定的了,這家是誤闖森林的小白兔
到時候看誰成功交貨的公司,查背景一定很好玩
ロリ好き@村雨唯
loves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但是因為高登環球尚無實績且前後公司業別差異太大
所以被拿出來用非醫療專業往死裡打
被放大檢視,雖然資本額少能標這麼大的金額是一個問題,最終能交出合格的貨都是好商家不是?
沒有專業背景、資本額比大廠少、以後招標只要說資本額必須大於總招標的20%以上,到時候看招標人嘴臉是不是,反正沒人有能力招標所以價格我能喊高高的問題產生。
採購程序合法合理最後被人弄掉,都給你們玩就好了
如果這時候找一間國民黨的公司進來⋯⋯也會有一樣的聲音質疑嗎?
上面到底在說什麼鬼話?規則就白紙黑字寫在那邊,你有醫材證,你能合法進口醫材,就這麼簡單。不要把你自己腦補的規則當成客觀條件可以嗎?符合規範不給投標才叫做圖利其他廠商,懂嗎?這個合約不但要繳履約金,貨到檢驗才付款,未履約就是照趴數罰款,以政府甲方球員兼裁判來說根本就不可能有什麼損失,更何況這個標也不是只有一間公司標。
現在是雙管齊下(A、B兩方案),
A方案:招標購買方案
B方案:定下目標、公開徵詢、簽約、到時貨到付款or違約求償。
高登走的是B方案,但一直有人要用A方案的規矩來討論。 =_=''''
查無不法,謝謝指教
sterbenlolicon: 避什麼嫌?合法還要避嫌要法律規範何用?定了法律再用未明文規範的潛規則來要求避嫌?民主國家不守法還能要求別人一起和稀泥的?
監督?都寫明貨到檢驗合格才付款了不是監督不然是什麼?
民主國家的玩法這個不好說,但我確定有人不知道法治社會的玩法。
Genei: 啊對對對,南方澳大橋斷了當初也是都是文件上通通合法也不用避嫌的結果
Genei: 啊對對對,都是標案,這時候就就事論事了
出現了,是顧左右而言它。快篩扯到大橋去,關聯性是?如果要回應,建議你針對你剛剛說的避嫌跟監督去回應,不要扯些其他的,只會讓人覺得又來了。
真的是有些人很愛等事情真的出事了才在說按法律程序懲罰人家就好,只要中間文件合法那就沒有任何可以質疑監督的地方,台灣法律是世界上最好的法律!只要訂出來就沒有任何可以監督的地方!
別人的孩子死不完欸
啊如果高登真的完全合法又為國為民願意賠錢進口,那再忍辱負重賠個口碑造福天下蒼生維護世界和平一定也是可以的嘛,怎麼一被監督就縮了呢
而且更妙的是噗首工商時報的文下 架 了
這就是為什麼台灣還沒成為一個法治社會的理由。
法律不合就是非法,非法以外就是合法的。你個人的質疑是你家的事,拿出來凌駕於法律之上就是你的問題。
法律定出來就是用來遵守的,遵守了法律沒有理由要為你個人需求多做,懂嗎?對話的口氣真的很像黑道在收敦親睦鄰費呢。
啊對對對,原來是期望台灣變成無上法律國家的法學大佬啊,難怪這麼喜歡程序正義和法律條文,商鞅一定是你的偶像
J大一直用A方案的觀點、規矩、立場 來評論正在走B方案的高登公司。
好奇「貨到付款」有那麼難懂嗎????
這個案件,現在只管貨品好壞,不再意賣家過去,貨品到手最重要。
對了,當年菲律賓有過總統合法收錢和商業巨佬們py交易收錢制定商業大佬們特許法律一路官商勾結開綠燈的時代,一定有人很嚮往那樣的國家吧
你不喜歡法治不是我的問題,但是把自己對法治的無知當成優點就很糟糕了。
Freedombuster:
只管貨品好壞,不再意賣家過去,貨品到手最重要。
你這問題可以問一下果凍,雖然摻了沙子,但他前面想捐bnt可是和你說的問題一樣歐
Genei: 啊對對對,你知道極端法律國家的最後叫警察國家嗎,你喜歡我不喜歡啊
開口合約又是驗貨後才付款,還真的是只要有牌誰都能承包。
國民遵守法律那是基本條件吧......
警察國家指的是警察本身就具有未審先判的權限
我還第一次看到有人把不守法當成自鳴得意的招牌....
到底是在公尛?限制就是那張醫材進口的許可,都告訴你只有十二間廠商符合資格了還在跟我討論能力勒。
真的好意思講實務耶。這種動不動就被罰到出汁的契約還有條件限制,你以為是什麼很好賺的東西政府還有閒情逸致挑三揀四勒。
這白癡合約是你貨來了驗過才給錢,可沒有預付款,貨款來源自己想辦法,跟六個月票一樣搞的東西,你要不要去問問你家採購這種約你做耗材的公司不是台積電你會簽?
parislike8:
你講的是這個方案(我個人簡稱A方案)

但高登採用的,是另一種方案(我個人簡稱B方案)

B方案就近似於「貨到付款」。我們現在討論的B方案,B方案,不是A方案歐。
所以啦,KMT厲害就去把它吃下來,政府保證1劑100跟你買耶,你100收了再拿出來30元賣民眾,下屆總統我還不躺著選XD
aleonayagami: 大哥問一下,依照你的經驗,真的有遇過會出現噗首的「虧本的生意有人做」嗎?
這邊的「虧本」,感覺比較是屬於"帳目上的賠錢"

真的啦, 沒參加過公家採購或標案的人不要自己亂猜想, 做公標案做到虧錢的案例一堆
另外, 公司實積不需要一定跟公單位合作過, 如果規定要這樣, 那沒做過公家案的公司不是永遠無法打進去? 這叫綁標吧
Freedombuster: 我們公司是有做過幾次,那種往來十幾年的教授年度預算不夠但又急需設備來做實驗的時候,都還是會給他們方便(從不賺錢到一台機器小賠幾千幾萬都有)
一方面是做人情,另一方面是他們實驗要繼續做下去我們以後才有機會再從他們那邊拿訂單 xD
Freedombuster: 說會賠的實際上也是賠啦,政府很多案子要求又多審核也多利潤又低標準又高時間又卡很死,如果不是為了打好關係還是累積經驗,一堆爛標案才不會有人想去淌渾水,不是只有物品內容買賣要錢,過程人力物力時間來回都是成本
再來就是公標案需要的資格就是:
1. 公司登記的營業項目符合需求
2. 半年內的完稅證明(會計師認證)
3. 第三方合作方的合作意向書(非必備但是有付會加分)
只要符合前兩項, 你沒有理由懷疑他沒有履約能力, 尤其這個案子需要壓30萬的履約保證金+貨到付款+逾期違約
如果你一支都生不出來, 你一毛都拿不到, 30萬繳進國庫
你一毛都還沒拿到就要先吐30萬出來, 履約完畢才能取回
另外, 除非標案特別規定只能由投標公司承做, 否則有合作廠商是完全合情合理合法的做法
如果原廠也要你保證數量才給你多少價錢, 但是因為政府那邊是類似開口合約, 隨時結束計畫但是你出貨量不到原廠要求, 你的進貨價就不一樣了
進出口貿易商還有可能因為匯差造成損失, 貨運造成損失, 輸送耗損造成損失
尤其最近美金匯率波動這麼大, 貨運價格也是波動劇烈
其實我也是偏向有些事情能避嫌最好,但是講到什麼商鞅、警察國家這種程度未免也滑坡過頭
不如換個方向討論,如果今天要推掉高登這類公司應該要用什麼名目什麼理由?
「雖然貴公司的條件和選擇申請的方案有符合資格,違約賠償的規定也能接受。但有鑑於貴公司前身是小吃店,所以我們雖然沒有相關的明文規範,但仍必須駁回這份申請」這樣嗎?
你的規定就是這樣,它們願意承擔違約風險 , 這也不是1對1的標案,你沒理由拒絕簽約
前身是什麼一點都不重要, 重點是他現在的營業項目符合規定, 醫材販售是特許行業不是阿貓阿狗可以賣的
除非是標規是規定最有利標, 得標廠商只能有一家, 然後有多家來投標, "透過評選", 注意, 透過評選, 這時候你才能跟他說我覺得你能力不足
6_k:
沒錯,所以我也說高登單純是被黑了而已
高登登記符合來做這塊是沒問題的
(頂多前後業別差太多觀感不佳容易被放大檢視
但不代表高登有違法
這次是限制型招標, 不是公開評選的價格標也不是最有利標, 只要符合資格都可以來談
6_k:
所以才會推測是同業黑函
很多人說高登是空殼公司, 只要他能提出會計師認證的完稅證明, 你就不能說他是空殼公司
因為他有繳稅, 有繳稅就是有營業, 有營業就不是空殼公司
只是接上面的話題 說被放到靶台上檢視之後馬上後面就新聞身家甚麼的一串出來了 商場真的很可怕...同業黑函的奇效
6_k: 瞭解,感謝說明
雖然高登讓我觀感不佳,但這個理由我能接受
只是不知道其他覺得合法流程BAD的人是不是也能接受了
有人就是很愛人身攻擊耶~XD
留檔存底,缺錢的時候可以來告一下~~
討論非吵架
有些人有碰過招標,也走過流程知道一些問題,還好沒有討論到人身攻擊這樣就失去討論的意義了
然後這種固定價格的採購,就不會是議價而是議約,議約就是公單位會視情況增加標書未載明的追加條件
議約加一條需配合單位意見不限次數修改,直到單位滿意為止,廠商不得有異議且不得追加款項
大家不要因為公標案很黑很好賺,根本是公單位心很黑啊
6_k: 你們知道為什麼國民黨會說這很黑嗎
因為以前黨國時代的人都是用人頭公司先去拿到標案資格,然後以標案資格去跟串通好的銀行貸款,拿到貸款之後公司就人去樓空,銀行列呆帳了事。銀行的錢就被搬走了
原來是黑過的人才知道有多黑
6_k: 剛好晃到這噗,可以問一下6K大,您判斷這個標案是共同供應契約擴充,還是另開限制性招標啊?
kouketsu1974: 以一般常見的最低價標來講,10萬以下是逕行採購,以上依照級距分為公開招標未達3家可當場轉限制性招標、標準的公開招標要流標幾次才可以改限制性招標、再上去就巨額採購。敝人沒經手過巨額採購詳情就不清楚了
我大致講一下文件內容,這個契約對象是公單位,學校跟公營事業,其他都算非適用對象,但是只要廠商同意,也可以提供給非適用對象
總金額12億,其中低於50%的採購金額可以轉給非適用對象
期限最晚至113年3月,或是12億花光,或是疾病應變中心解散
如果適用對象減少訂購或是沒有訂購,使採購量未達預估量,廠商不可要求賠償
廠商應於機關下單後七個“日曆天”,於指定地點及時間交貨,,如遇特殊情況,下單後兩個“日曆天”於指定地點及時間交貨,但數量雙方可協調
我寫到這裡我就不想投標了

根本嚴苛到爆的合約啊
等於到113年3月之前,公司都要處在備戰狀態,貨源要充足,不然罰到吐奶
Rabi🐳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共同供應契約」是政府採購法第 93 條第 1 項規定, 各機關得就具有共通需求特性之財物或勞務,與廠商簽訂共同供 應契約。所稱之共同供應契約,指一機關為二以上機關具有共通 需求特性之財物或勞務與廠商簽訂契約,使該機關及其他適用機關均得利用該共同供應契約辦理採購。
有一點類似政府有一個主責機關,訂一個標準,然後去跟好幾家廠商採購商品,簽好契約後去台灣銀行共同供應契約平台開賣場。
各機關自己有需要的商品,就能持機關的憑證和採購卡去平台上選購,然後辦理請購(去賣場放購物車的概念),最後取貨付款。
6_k: 聽你這樣分析下來真的是很難做的生意耶

還不是送到衛服部就好,阿里山上下單就要送到阿里山
衛福部現在去找了9家通過部檢視的廠商,跟他們說:你們可以先去買快篩了,請你們依照我的需求,檢附文件,跟我簽約,在台銀上開賣場喔!七天內交貨,如果交不出來或是驗不過,騙我就罰錢喔
開好賣場後,各級縣市政府、學校就可以跟你們買買買!
其中有一家被說是小吃店,氣到不簽約是完全有可能的啦。
6_k: 理論上,阿...阿里山...有公營機關、公家機構和學校機關需要快篩的話...就得送上去
如果我是廠商我願意做的情況是,屯一堆貨,然後少量用市價在自由市場販售,大部分貨品供應合約需求,用自由市場賺的錢去填合約部分可能的虧損
6_k:

當然也有可能被講是小吃店後,多數機關為了避嫌一類的就不去選購那一家廠商,變成屯了貨又賣不掉,但又不敢買的窘境,最後鬧得雙方違約,評等還下降。那當然就是要趁還沒簽約退場。
可能他們跟原廠拿到一支60塊,賣衛服部95塊(衛服部提供的資料金額), 在自由市場賣250一支,挖東牆補西牆
所以合約裡才會說,非適用對象要廠商同意才能販售,這算是衛服部還有點良心吧
不然衛服部因為疫情把特價品放到自由市場,廠商一定賠死
Rabi🐳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6_k: 我覺得是。我覺得他們可能也想作其他的衛材的共通供應的生意,拓展市場的概念。剛好手上有談到一批快篩劑,所以就來簽約。
bwstore: 唯大猜的可能沒錯,這只有可能是同業爆料的。
6_k: 背後有金主要養新的下包公司,這在政府採購裡很常見。
Rabi🐳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6_k: 是的。我這邊工程案操作比較多,分包(非轉包)、切分、互相合法借牌的真的看多了。
除非合約特別標明只准單一廠商承包,不然有合作廠商都是合法的
6_k: 或是標給A廠商,B技師就是願意另外跟你簽一個合作同意書,也願意簽證,但是履約的時候B就三催四請不來,都是A的人在代打。實際上人家也沒違約也沒違法的。
標案管理就是那麼麻煩
bwstore: 商場最愛互相傷害。我們都說,看採購及審其他廠商資格最仔細的不是機關和政風,是廠商的同業。就是這樣。
Rabi🐳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bwstore: 我有遇過我們定標準沒定仔細,要求一個不尋常的細節。
然後廠商沒有在招標期間打進來申訴,但就在開標的時候提出,指著其他廠商說,你們全部不合格,只有我合格。
那是一個近三億的工程案
後來是主持人現場承認招標文件錯誤,廢標然後重新招標。
這合約還有一個嚴苛規定就是衛服部有定一個預估量,這個就算是一個最低供應量,不同期程從三萬支到七萬支不等,意思就是廠商你們自己來畫押但是就是至少要備妥這個數量,但是如果沒人買,你們不可以跟我要求賠償
意思就是你跟玩具店老闆定了20隻公仔,但是三天後我要拿到,但是如果三天後我突然不想買了,你不能要求賠償,而且我不會給你訂金,驗貨取貨之後15天我才會給你錢

根本奧客啊
所以接的一方也是考量可以用這個量去壓他的進貨價,用其他部分賺回來,這樣解釋就很容易懂了
所以我很佩服衛福部招標合約真的很詳盡到,敢來的廠商不是因為熱血、就是博名啊
6_k: 政府包贏合約,認真說這種不平等合約有些都是看政府的錢不會倒,只要正常交貨就有錢領
原廠應該也有藉此擴大台灣市場的意圖,不然之前大家只知道亞培跟羅氏, 如果成案, 大家會知道還有一個韓國廠商
6_k: 商業市占率,多一家就多一個競爭,對其他廠商不樂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