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瓦悠蘭🌈KUMA島 分享
3 years ago
掰噗~
3 years ago
感謝大大無私的分享 (worship)
多瓦悠蘭🌈KUMA島 分享
3 years ago
通姦除罪化之後,司法機關建議民眾提出民事賠償
「婚姻忠誠遭侵害的一方,可以配偶權受害為由,提起民法第184條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民事訴訟,況且民事事件的舉證程度不像刑事案件要求較高,所以比較容易獲得勝訴判決。」——截自高等檢察署網頁。

所以配偶權的三個字活生生的寫在司法機關的網頁中,請問它的存在還是個問號嗎?高等檢察署建立了網頁為大眾說明釋字791號,然後建議民眾以配偶權受害為由提起民事訴訟,結果到了民事庭,法官引用同一條釋字791號,說憲法不再保障婚姻,配偶權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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