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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
說
2 years ago
行政院性別平等會-委託研究報告
171頁到175頁(檔案頁數,內頁頁數是153~157)是那個提問設計的超爛的問卷結果,甚至沒有分析,因為說「本研究案之表單實非學術意義下之量化研究設計,雖然該問卷也商請專家學者協助修改,然事實上此問卷僅為運用網路社群蒐集社會大眾意見之用,本表單實為簡單的網路意見徵詢、蒐集與匯整(參考附件三)。問卷上傳網際網路之兩個月期間,適逢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桃園戶政機關敗訴,引起社會大眾討論,從填答的內容初步分析,
人們對於跨性別議題之理解仍有許多誤會,與待釐清之處,甚至有些基礎性的認識錯誤
,這個問卷意見之蒐集,在研究方法上僅作為提供團隊進一步分析目前社會大眾對於性別變更法制之各項疑慮,而不是、尚未能,作為公共政策制定之座標參考」
澄。
2 years ago
欸不是,在說民眾有基礎性的認知錯誤前,不是應該先反省一下那個充滿引導式問答的問卷的設計有多爛嗎?消解所謂基礎性的認知錯誤不就是這些性別專家的存在意義嗎,無法想像行政院要給這種東西錢欸,那是大家的稅金欸,我也繳了一些證所稅好嗎,氣死wwwwwww
澄。
2 years ago
然後在跟大眾的對話只有那個糟糕的問卷(直接說尚未能作為公共政策制定之座標參考)跟五場座談會(甚至只有一場綜合座談,前面四場是焦點團體座談)的情況下,到底有什麼臉提出235頁到239頁(檔案頁數217到221頁)這些建議啊XDDDD
Z尼✺技能樹持續亂點中
2 years ago
大眾對跨認知不全,那不是更應該放緩跟做更充分的討論才能避免跨性別跟一般大眾產生衝突而造成傷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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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
2 years ago
順便看了一下該團隊提出的性別肯認法草案,也是很有趣,第12條的監獄部分長這樣
可以啊,很理想,到時候出事就好玩了wwwwwwww
還有第5條規定了申請變更要件,身分證、戶口名簿、精神科專科醫師或心
理師出具其性別不安或性別不一致之證明或意見書、或醫療機構開具已進
行性別介入手術或持續進行賀爾蒙調和療程六個月以上之證明
然後以要件做為控制手段而非次數,目前看起來很理想啦,想流動回去還要再附一次證明,但怎麼好像已經看到有人日後會吵這對流動者沒有人權XDD
澄。
2 years ago
唉我也好想忽視一切擁抱進步喔,反正也很難燒到我,而且對我來說反而是無限案源,永遠有新工作做,但我沒有沒良心到那個地步ㄏ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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