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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姿妙女兒涉貪交保 宜檢不服再提抗告 | 政治 | 中央社 CNA「宜蘭縣長林姿妙的女兒林羿伶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檢方聲押不成提抗告,地院4日更裁新台幣40萬元交保。檢方今天表示,再提抗告。地院表示,今天將把資料送高院裁定。宜蘭地方檢察署表示,被告林羿伶除原審所認犯罪嫌疑重大及有羈押的原因外,檢察官認為依法確有羈押的必要。宜檢偵辦宜蘭縣政府民國108年羅東某土地免徵增值稅案,2月22日指揮廉政署約談林姿妙、林羿伶母女等人到案。檢察官複訊後,認定被告林姿妙與林羿伶涉嫌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林姿妙另涉財產來源不明罪,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有勾串、滅證之虞,向宜蘭地院聲請羈押禁見。地院首度審理後認為,林姿妙無羈押必要,裁定新台幣80萬元交保,林羿伶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