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ahahaha
2 years ago @Edit 2 years ago
[感人判決]

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109年度婚字第401號民...

引:「給丙○○:
  你好,我是2020年在法院跟你說話的那個法官叔叔,不知道你還記不記得。不曉得你會不會看到這篇判決,如果看到的話,希望你把下面這些話看完。很抱歉只能用這種方式跟你說話,因為工作的關係,我必須公平地在你的爸爸媽媽之間,決定他們的婚姻能不能繼續,跟你之後要跟誰住在一起,所以只能在這些事情在我手上告一段落的時候,寫下這些話。這段前面寫的東西,是叔叔身為法官,必須把爸爸媽媽在爭的事情說清楚,寫下來,讓看判決的人了解我為什麼要這樣做決定,但我覺得,自己有責任要特別對你說一些話,因為你才是這個案子裡面被影響最深的人,你絕對不該只是判決裡面被提到的一個名字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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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ahahaha
2 years ago
首先要說的是,這幾年來,真的是辛苦你了,叔叔在你這個年紀的時候,天天都只需要想著放學要去哪裡玩,晚餐要吃什麼這類的小事,但你卻在承受著本不該是在這個年紀應該承受的壓力跟辛苦。在這個案子裡面,叔叔開庭跟寫判決的對象形式上是你的父母,但我知道,其實真正影響最大,受傷最深的,絕對是你,在爸媽的衝突當中,相信你一定無數次的在問『為甚麼爸爸媽媽要吵架?』、『我是不是作錯了甚麼?』。所以,叔叔在這邊要再一次告訴你,辛苦你了,但在爸爸媽媽的吵架裡面,你真的沒有做錯任何事情。雖然我們只說過一次話,但從你的言談中,叔叔看得出來,儘管這麼辛苦,壓力這麼大,你還是這樣的愛你的爸爸媽媽,真的是個很棒的孩子。
leahahaha
2 years ago
再來,在跟你聊天(法律用語:陳述意見)的時候,我有再三的跟你保證,你說的話,法官叔叔『一個字』都不會讓別人知道。真的,就算到了寫完這個判決的最後,叔叔都還是沒有讓你跟我說的話,讓當天在場以外的其他任何人知道,因為你是個好孩子,你不該因為說了自己想說的話,受到任何其他的壓力。也希望你知道,叔叔作的決定,不敢說正確,但絕對是思考過手上的一切證據之後才作的,絕對不是,也絕對不會只因為你說的哪句話,就做出上面的決定。如果之後因為這個決定,爸媽或是你有任何不開心,叔叔跟你說聲『對不起,是我能力不好』,但真的,絕對不是因為你說了,或沒說甚麼的關係。」
leahahaha
2 years ago @Edit 2 years ago
(暫先摘錄至此,更多請見噗首判決超連結)
立即下載
在等你摘錄完
難得看到這樣的判決,算是一大突破嗎?不過願意這麼做的法官算是難得
希望小朋友真的能看到
leahahaha
2 years ago @Edit 2 years ago
想說引導大家去看看判決也好。雖說判決本身沒有著作權,但畢竟是朱法官用心寫的文字,把流量歸回判決系統也好。

判決的確很少事實與法條連結以外的文字描述,不過我自己覺得要找有趣的判決的話,還是找得到的。需要整理。

另外這的確涉及法官能否在如此動用國家資源支撐出來的判決版面,撰寫個人意見的問題。如果在毫不相關的判決中抱怨自己隔壁鄰居,那真的還滿違背職業倫理;但如果像這次的朱法官,我認為寫得很棒,並且不認為有法官倫理的問題,還是要實質去看,不必一律禁止法官的旁論。

其實或許可以多加鼓勵法官把自己思考流程、判斷因素寫出來,在判決中把人的味道透露更多一點點,或許民眾比較能理解事件後面各種考量,不會只單面看到恐龍法官。希望啦,雖然在點閱率的要求下,要媒體不使用聳動標題介紹判決,我承認其實仍過於理想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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