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到底什麼時候要修法?!
妨礙性自主罪全部都只有十年以下
一個女生遭受這種事情有時候罹患憂鬱症等更多症狀,都是一輩子的
那些噁男只用關個幾年就沒事了,出來無事一身輕還可以繼續犯案

我覺得就是全部公布姓名、長相,加注射毒針,外加一輩子腳鐐手鐐

婦幼警察隊-妨害性自主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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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發出這篇文的原因是因為今天看到兩個新聞
其一是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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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會說出唯一死刑這種話,我會說,我希望犯罪者這輩子都活在生不如死的痛苦中
☆紫月靈✨
2 years ago
只要還是歐陸廢死德國法系學者/法官當道 ,頗有難度 …… (co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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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lan0427: 我覺得可以廢死,只要做到讓犯罪者生不如死我就贊成廢死
而且看最近這類刑案法官好像不是最大問題,問題在這法律本身真的太輕
死亡真的不是最大的懲罰,最大的懲罰是生不如死
我無法開心,更無法接受,這根本垃圾
月下為君
2 years ago
問題只有一個
就是罰則不夠重
其實也可以不要關押他
就兩種罰則
1.沒收犯罪工具
2.你對人做什麼我們就用機器人對你做什麼
把他固定在椅子上,然後用機器人(這個可以由受害者操作)性侵他,依照犯行完整的給他來一次(如果多次得連續處罰)並把受刑的影片給被害者存參
這是我想到的最接近的罰則了
sujk0818: 這也只是階段性的小勝利,但是後面會怎樣根本不知道,而且之前這件事剛爆被害者受到新北市政府整個迫害
103683: 我真的也希望以暴制暴,但很多時候失去的是受害者對人的信任,這是怎樣都補不回來的。
第一點很多國家包括台灣有討論過,就是注射毒液讓他失去性功能,但擔心對方還是會用更嚴厲的道具去使用,或是謀殺受害人。
月下為君
2 years ago
sho_satoshi: 所以用肛他的方式也讓他有心理陰影就好了
不過我覺得目前要改是困難的,畢竟立委諸公有多少親朋好友是這個利益結構下的受益者就很難說(看看那個酒駕
所以要推動等價交換的立法才是更加困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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