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半昏
2 years ago @Edit 2 years ago
台星跨國同婚勝訴 戶政機關須准許登記 | 社會 | 中央社 CNA 育有近3歲幼女的台灣女子小C與新加坡同志伴侶美蘋,向戶政事務所申請婚姻登記遭拒而興訟,法院今天宣判,判她們勝訴。

小C案為跨國同婚興訟第3案,第一案原告為同志運動先驅祁家威與一名馬來西亞僑生,法院判戶政所撤銷拒絕登記處分,戶政所應準用涉外民事法規定作成決定。第2案原告為台灣與澳門籍同性伴侶信奇與阿古,他們獲判決勝訴後,日前赴戶政所辦理結婚登記完成。
台星跨國同婚勝訴 仍有逾400對伴侶在奮鬥 | 社會 | 中央社 CNA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46條規定,婚姻之成立,依各該當事人之本國法,所以台灣人跟新加坡人要結婚,台灣承認同婚、新加坡不承認的狀況,解釋上就變成雙方無法在台灣結婚,但同性二人結婚是基本權利,本件已涉國籍歧視以及性傾向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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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種不好的感覺
月半昏
2 years ago
不過想想沒差,中國如果要滲透或是假結婚或是洗身分,現在也一堆門路了,同婚過來門檻還比較高
MeiHo♡
2 years ago
我這幾天才知道日本人在台灣辦登記不能用自己的名字....
是說原住民都可以用自己的名字了為啥米日本人不能用自己的漢字名字
又不是平假片假這種不好管的 原本也有難字啊 真的比較奇怪的字再討論就好了
雖然是不同的議題 但現在國際結婚也都不是什麼特別的事了
比起新身份證 感覺這個比較重要吧?!
MeiHo♡
2 years ago
登記=登記結婚
戶籍也是好難 法律規定的部份 沒有想要做改變就不會知道這些事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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