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
2 years ago
[跨性別/Self-ID/釋憲]
很多人說台灣還無法接受,應該釋憲也不用擔心,但是台灣無法接受的,幾乎都是用釋憲闖關的,本屆大法官看起來很「進步」,歐美說什麼就是什麼。
動物在進食、排泄跟睡眠的時候是最脆弱的,人類也不會例外。
我逛河道看到一個論點說得很有道理,借來一用:女性空間禁止生理男,不是為了看到男人能夠有禮貌地請他出去,而是讓女性看到就知道「這個男的不對勁趕快跑」。
打就打不過,跑也怕跑不過。
latest #21
掰噗~
2 years ago
真讓人傷心 (brokenheart)
yocoy
2 years ago
aleonayagami: 慢慢來。我們在用另外一邊的角度再經歷一次當年同婚公投的路程
判決出來後,感覺蠻絕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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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coy
2 years ago
aleonayagami: 當年男同把同運的麥克風從女同搶走的時候就是一模一樣的嘴臉,沒辦法
遊歌
2 years ago
就…想踹開門的只看到入口要開了,沒看到跟在身後的那群牛鬼蛇神。
〖丁】
2 years ago
有人一直說十五年前就辯論過這個議題了已經有結論,但十五年前沒有這麼多國家施行Self-ID,一切都只是空想,現在我們有數據,有案件,還有被害者。
然後他們說被害者不夠多所以不算。
話已至此根本沒有討論下去的可能。
〖丁】
2 years ago @Edit 2 years ago
正在利用司法推行新制度的人們,憑什麼說自己手中沒有公權力所以不用為制度的後果負責?
這種擺脫義務只要權力的團體,叫人如何信賴?
不管是不是政黨或政府,人民也有應負的政治責任。
很好奇十五年前的辯論在哪?台灣嗎?還是國外的辯論?
〖丁】
2 years ago
dowayoland: 據說是在台灣的BBS論壇啦
還蠻有趣的說法,因為15年前是2006年,但是當時打的應該是變性手術標準從"須建立另一性別的構造"修改為"摘除腺體",我倒是不知道他們那時還有打自我認定這部分呢wwwwwww
〖丁】
2 years ago
十五年前大概覺得日惹原則找幾個「人權專家」起草跟背書就是勝利了吧。
台灣最近一次審查兩公約也是五個國際「人權專家」說了算。
我是不懷疑他們的學術成就啦,但我們說的是現實的危險,這些檢討女人「漫無邊際的恐懼」的進步學者當中,男的又不需要女性空間,少數幾個女的則是拜巴特勒聖經的否定生理差異,教授們大概很有錢又不會是專業運動選手,所以女性現實的困境對他們來說就是屁。
不過日惹原則倒是真的變成各國指標⋯⋯
二度。
2 years ago
雖然角度不同,但同婚時的我跟現在的我大概都很惹人厭XDDDDDD
就算跟親友溝通這個話題,對方就算願意連署大概也是「包容」我,但沒有覺得這件事有多嚴重。
〖丁】
2 years ago
wramcha: 那已經代表你做人成功了!
二度。
2 years ago
哦我沒有抱怨親友敷衍的意思,人家願意聽真的已經很賣我面子了XDDDD
只是想表達這件事很難在最初就讓人意識到它的離譜跟嚴重之處,跳出同溫層才會有很清晰的感觸。
所以看到有人態度比較冷漠我覺得也不要灰心或是生氣,大家加油!
多瓦悠蘭🌈KUMA島 分享
2 years ago
我問到那個十五年前是什麼事了,當時拉板板聚,有跨女要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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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
2 years ago
dowayoland: 你也太厲害了!考古學家!
〖丁】
2 years ago
十五年前就在強迫拉子接受生理男^^哇我怎麼一點都不驚訝~
一直說跨女很好辨認,我相信十五年前的跨女真的很用心啦,但現在的那些Transgender就主張:快來欣賞我美麗的鬍子與胸肌~
甚至十五年前的跨女可能都不想看到自己的性器官,現在的Transgender卻老是想用來性交捏,時代在變,人也在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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