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test #33
看到某部我完全不懂為什麼在這的漫畫被這篇評論指名,林烏龜非常喜悅地轉發連結。(
那個作者不是不能畫好的東西(事實上畫得也不差),但作者「自己」還不夠成熟,劇情方面一旦想說道理或試圖從特殊經驗去轉變角色時,就,就很不恰當。(委婉)
人還沒追上來的人←
2 years ago @Edit 2 years ago
不管如何還是恭喜我喜歡的作者得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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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對我喜歡的作者得獎,比起「得到肯定」,我更高興的是「有獎金」。我喜歡的作者畫我喜歡的漫畫然後他有錢拿。他畫漫畫不是沒有回報,也不是精神論的讀者有喜歡,而是有獎金。

獎金真的非常重要。
我在聽說評審背景事件時 google 了下 PTT 的討論,其實不知道大家討論得這麼熱烈是為什麼。我看到有一位網友在回覆裡討論:如果無法提出當入圍未入圍的作品,現在討論評審專業能力、資格背景,是為了什麼?
就,也沒有人能回答。
不過也如噗首文章所言,這個獎項尚有改進空間——但有須改進之處,和他有沒有價值,終究是兩個議題。
至於稅金和獎金的關係,身為納稅人我很快樂。(好。)
路人打擾,有點想問「如果無法提出當入圍未入圍的作品,現在討論評審專業能力、資格背景,是為了什麼?」是出自哪串?Google幾篇PTT的討論都沒找到。有點不懂這句的主語是什麼?是討論區的人提不出心中的當入圍未入圍?或是每位評審都該說自己的考量?
另外想分享個人認為為何討論熱烈,其一是李衣雲提到1945-1990年無法出現臺灣地景,前半的脈絡出自他的研究,此時期後半段的關鍵字是《編印連環圖畫輔導辦法》,直到1987年12月4日解嚴時才廢除。時間上沒抓錯,不過自1983年在《時報周刊》的《戰士黑豹》有出現野柳女王頭等背景。不理解編輯和出版社怎麼會出版這部作品?但1982年漫畫家牛哥發起漫畫清潔運動,抗議出版社對日本和本土漫畫的雙重標準。可能氣氛有受到這個運動影響。

除了這段涉及歷史的發言,對少年漫畫的服務情節評語可能觸及到性別領域的敏感族群。

Google的過程才發現評審之一的羅禾淋也有表達意見。
吳提出的概念除了獎金比例要重新衡量,個人更懷疑的是他預設的那些專業領域的人有喜歡漫畫到想當評審嗎?何況這屆金漫獎的作品高達226件

這陣子才在開始看《CCC創作集》的作品,連負責審訂的學者平常都不看漫畫的,比如《採集人的野帳》。出處訪談。入圍的《雲之獸》也是,漫畫家在線上講座有說自己跟審訂者討論怎麼在現實雲豹的花色和繪畫表現上取得平衡。我放著聽做事,忘記時間軸在哪,但來源是這裡沒錯。
此類與學術機構合作的類型是近十年的事,詳情可見八月的報導。但第11屆起拔掉兒童、少女、少年、青年獎,自第12屆才設立政府漫畫獎。
抱歉我現在回想自己的Google歷程才發現這要求太困難。稍微轉述該討論串的語境就好了,我想說這句話在這波討論潮裡意外地心平氣和,才會想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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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years ago @Edit 2 years ago
crosswing: 您好,您給的資料我還要慢慢看,先回答您關於討論的問題。我想,如果這句話看起來心平氣和,很可能來自於我個人轉譯的成果……當時的狀態,(應該是位 K 開頭的網友,但我無法肯定)是作為討論反對方的回覆者,認為這些質疑針對「評審資格」,卻無法從「評審結果」舉證評審的「缺乏專業」,去質問這些討論的目標與意義甚至參與者本身(是否看過入圍作品等等)。因為有質問的性質在,要說嗆也是有一點的,但沒有發酵為論戰。
(抱歉,修改了幾次底線語法。我不常使用底線,但感覺這句話需要標注子句的範圍。)
google 過程真的很辛苦,評審羅禾淋那篇我想看第二次都找不到www 謝謝您貼給我!

& 我個人很認同減少類型設置的做法,台灣漫畫(至少我看過的)有個獨特之處,在於他不那麼容易辨明類型,不然可能很多都分在青年,少女類過於稀缺而少年類同質性太高(或少女類被 BL 佔領之類ww)的問題。這也是台灣漫畫傾向藝術表現的一個表徵……相對的就不像日本漫畫那樣針對特定族群,不容易養市場。所以獎項、獎金的肯定與鼓勵,對台創真的有必要。
但像東立、長鴻、尖端等出版社,也有針對類型(少女、BL)連載並出版台灣漫畫,像這次我個人很不以為然的那本(喂)、或不在討論這次獎項範圍內但我個人很喜歡的《打怪前先離婚?》,都是確定在類型內(先確定類型再規劃內容)的創作,我相信金漫獎還會慢慢修正,以期符合社會期待與價值。(怎突然官話)
至於李的言論/研究,我也感覺爭議頗多……但是否可以據此否定作為主席在評審中的功能,又是另一回事。有些討論/回覆因為李個人而否定整個獎項,還是看得滿生氣的。討論會這麼熱烈,燒的只是李,卻拿獎項當柴,甚至把貶低台漫當蔥花……
想討論李的言論與研究,就去做論文評析啊,一般來說研究者的吵架不就拿對方題目來寫論文?
原來是這樣,謝謝。資料不一定都要看,只是我習慣附上出處,直接看我寫的文字部分也可以。
這陣子才回頭去想哪些漫畫在解嚴前有出現臺灣場景,李抓的1945-1990年代的漫畫,留存下來的其實不多。除了我提過的《戰士黑豹》以外,現在找得到的都是近期才出版的。例如同樣在《時報周刊》連載的《大西遊》(1986-1987)或曾正忠的《變化球》(1988-1990)分別在2017年首次出版單行本和2021年重新出版。這兩位知名漫畫家也分別於1997年和1998年淡出商業漫畫。除了不合理的法規,銷量不佳的刊物停刊、2003年倒閉的出版社龍頭也有影響,但後者目前還沒看過有人說明。畢竟相關人員還在產業內。

先道歉我忘記說李的研究最接近現代的是著作《讀漫畫》其中的〈1980-1990年代前半〉,但本書的主題是日本漫畫,臺灣漫畫的比例可能在網路公開的〈1940-1980年代末〉有較多篇幅。
就算不談這些產業的歷史,最重要的是入圍的作品我也不是每部都有看,也很困惑這屆引起的反應怎麼這麼大?
我曾把前11屆的入圍名單一一對照,單憑我有看過的判斷,判斷獎項的分類跟連載雜誌有關,青年獎幾乎是直接出單行本的漫畫。至於減少類型設置這部分,兒童比較需要獨立,感覺這方面有點跟學術合作類重疊,也會左右劇情描寫的心境和方向。少年跟青年的界線則是太模糊。BL能不能算少年個人有點想不通,BL衍伸自少女漫畫是日本漫畫的概念,臺灣的話也是嗎?這陣子臺灣文學館有性別文學特展,網路導覽有大事紀,見獵心喜想順便釐清臺漫最早的耽美漫是什麼?結果只有百合,沒有耽美。
根據Google搜尋,首部耽美臺漫大概是游素蘭的《火王》,但對於能夠無限轉世的奇幻生物設定能否算耽美越想越不解。尋求臺灣常見的韓漫,英文和韓文的分類也是BL,簡直是全球化的分類。不過會想得那麼複雜也是因為臺漫產業有諸多斷層、缺乏資料,釐清脈絡有難度。
臺漫的研究除了李,其他我只聽說過王佩廸,但後者的資歷比李淺,相關著作最早出版於2015年。另外有個比較擦邊球的是林莉菁,主修歷史,日後前往法國學插畫。出版過兩部紀實漫畫,第一部的主題之一是戒嚴。我是碰巧聽過他的訪問才發現他對臺漫有研究,原本只是對他的漫畫感興趣。

個人的感想是,臺漫的研究者間鮮少聽說能夠互相討論研究,而且難以否定歷史對產業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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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years ago @Edit 2 years ago
BL 漫畫是否「延伸」自少女漫畫,我對發展史不熟悉,無法從這個面向討論,(或許該召喚噗友一起討論,但我不確定他是否願意。)但 BL 漫畫以「戀愛」為主軸的敘事情境,並因為受眾層面以女性為大宗而設計成女性偏好的男性形象(更加陰柔,或願意接受陰柔),這些特色,讓他在形態上「很少女」。
但如果只討論 BL,必須連同 YAOI 一起納入討論,那就更複雜了點。YAOI 的形式和少女漫畫又遠了些。這些特色會導致:若 BL 漫畫自己作為一個分類,他的普遍敘事明明那麼少女,風格與少女漫畫多有重複、但若將他歸類為少女漫畫,卻又有「少女的消失」這個排擠問題,讓人無法接受這種次文化取代整體類型的「代言」(翻譯:雖然腐女是女性但不能認為女性一定是腐女)。
但出版記錄上,「BL」好像還是有被歸類在少女漫畫的時候。(最近朋友看到的「少女漫畫暢銷榜」上全是 BL 漫畫,所以我有此感慨;但我忘記他是看哪一家的榜單了。)
不過說到耽美,他有被限定在 BL 嗎?百合不能耽美嗎?這個字彙好像沒有限定性別?還是後來在討論的時候,才把耽美和 BL 分開?還是現在他們還是一掛的?耽美與 BL 之間應該有個差別才對。
但我畢竟不是研究者,在我的位置(單純的讀者)來看,類型的名詞越簡單好懂越好,BL 就很清楚。TL 反而意味不明。
這陣子我都認為糾結這個是自找麻煩,但就是很在意。能平靜討論就很好了,不用想得太複雜。我只是懷疑日本豐富的BL產業是否把國際間的BL創作市場占據了,才會好奇各個國家的產業歷史。不過你說的「少女的消失」我沒考慮到,只注意爬梳歷史果然不夠。
自知這麼說有些偏頗,但這確實是我的經驗。在讀過李的研究前,我找到的臺漫史大多是熱心讀者寫的,通常劈頭從盜版日本漫畫時期開始,這也沒錯,那時距離臺漫展露頭角的1983年很接近。
然而解嚴時期成長的人看了很困惑,為何要苦心盜版?臺灣漫畫家還等到這麼晚才開始畫?看了李的研究才恍然大悟當中的歷史因素。以當時的社會氛圍,沒人會想開口提戒嚴。但金漫獎有更多不同領域的評審的確是好的。
耽美只能形容BL,這是日本漫畫小說混合雜誌《comicJUN》於1978年十月使用的宣傳詞,用以稱呼男性同性愛的描寫。日後改名為《JUNE》,成為各種BL作品的宣傳詞。BL一詞則是從1991年12月10日創刊的《Image》雜誌的廣告標語「BOY'S LOVE COMIC」中誕生。出自日文維基

百合比耽美的歷史早多了,普遍認為吉屋信子於1916-1926間連載的《花物語》是其開端。由於作品前期百合傾向不明顯,也被稱為「描述一戰前的女性間的深厚友誼」的Sis文學,取自英文Sister的縮寫。
自1911年的新潟至1930年間女性學生一同殉情事件頻傳,被視為社會問題,Sis的稱呼可能是在回避當時的氣氛。戰後,書報開始允許女性間的戀愛,Sis文學也日益衰退。

1994年的臺灣宜蘭縣也發生過類似的事件,兩位死者共同寫下以「我們」為主詞的遺書。
作者吉田也曾公開表示同性戀身分,與相處50年以上的伴侶共同生活。

聽說《花物語》後期百合味更濃,但我沒看過。不過個人認為CCC的《綺譚花物語》標題應該是在致敬本作。
百合是跟1971年創刊的Gay向雜誌《薔薇族》對應衍生的,該誌總編輯伊藤文學提倡以百合族稱呼女同性戀,隨後設立女性投稿專欄〈百合族的房間〉。百合類別的友情跟愛情為何難以區分,多少跟歷史進程有關。

回頭想想這次金漫獎有很多可以討論的,但最初輿論一面倒的肅殺,導致不同意見的人難以表達意見。謝謝你說了我沒想過的方向。
也謝謝您提供的豐富知識,讀起來很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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