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太清楚為什麼要刪掉,但是我本來例子寫好了發不出去有點「齷齪」(台語 ak-chak)所以自己另外貼。
我要說的就是「齷齪」這個詞,這個詞的漢文是這樣:
《漢書》:齷齪,小節也。
華語的演變:拘於小節→人品低劣
台語的演變:小節→瑣碎而讓人煩躁的事
現在這兩個語言使用「齷齪」這個符號來書寫,意思就是不一樣的,各自都應有主體性。
如果要有台語主體意識,當然不能否定漢文構成了台語的某一部分,但也不能混淆華文跟漢文,不然只會加強「台語只是華語的一支方言、書寫還是要以華文為主/正式/典雅」這類錯誤觀念。其他使用漢字的語言也相同,漢文/文言文應為使用漢字語言的共同遺產,非華文所獨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