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說在「一起搞吧!科學與性的奇異交配」這本書中,讀到一段很獵奇的記載。作者說在十六世紀晚期到十七世記時,法國有所謂的「陽萎審判」,因為當時的婦女可以用丈夫陽萎為訴請離婚的理由。這時候法庭就會要求「勘驗證據」。作者寫到「丈夫要打贏官司,先得證明自己『可以達到並維持勃起』,這就表示,一組戴著夾鼻眼眼鏡,手持筆記的專家與檢查人員,包括多達十五名的內科、外科醫師與法律官員,即將登門造訪二次、三次、甚至是四次。檢查的地點不在法庭,而改在當事人的住家內,卻也難以挽回尊嚴盡失的下場。」而且作者說,如果最後法庭判決女方勝訴,那男方不止會被處以罰鍰,禁止再婚,還得歸還女方娘家當初贈與的嫁妝。而專家寫的鑑定報告也往往充滿了羞辱性,嫌太軟、太小、太短,睪丸形狀奇怪、勃起時間太短、甚至註記肛門有痔瘡等。法國真是一個神奇的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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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真是進步
還好廢止了,有醫學檢查報告就可以解決的事情搞到像在羞辱一樣
教會法有不能人道或不孕的婚姻無效,所以再婚不算「再」婚的規定XD (現在還維持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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