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ID
原串狗狗轉生
稍微整理一下人物跟案件應該比較好討論。
參與人物
原噗主-恐嚇&竊盜報案人。
事主L-恐嚇、竊盜、巷口噴漆(待證實)嫌疑人。
原噗主男友-租屋處同住者。
室友A-租屋處前租客,聲明不想再捲入李戴兩人紛爭。
原噗主女性友人-低卡臉書代Po文。
原噗主男性友人-清楚知道原噗主房內擺設。
原噗主的貓-聽說名叫晃晃,事件的起點。
事主L的多肉植物-名為紫羅蘭,真正的受害者。
事件起點
晃晃出來放風攻擊了紫羅蘭。
案件整理
案件A1-原噗主控告L竊盜並轉賣。
案件A2-原噗主控告L恐嚇。
案件B-租屋處附近小巷遭塗鴉噴漆。
時間線
此搬運時間軸 感謝puppy4991及其他旅人
3/15應該就發生貓傷害紫羅蘭了
5/8 噗主朋友向噗主欲購買雞蛋花香水
5/2-9 L的購買結帳證明-- chili7985:
三級警戒
雙北市從5/15開始。全國從5/19開始
5/14噗主和L在line上面攻防
-噗主帶貓搬出、男友表示紫羅蘭還活著、L在噗主房間窗戶旁得到紫羅蘭的殘枝-- pasta8153:
接續
5/17 L表示三天內(5/17)要把公共區域清理乾淨-- pasta8153:
5/19 L清完公共區域把垃圾丟進噗主房間-- pasta8153:
5/20-25 L在網路上販賣物品
7/12 原噗誕生
7/14 噗主開箱房間、討拍兼報案、取得報案三聯單-- pasta8153: chili7985:
7/27 L做了竊盜筆錄-- chili7985:
放一下目前待解之謎:
1.盜賣一事是否為真
2.D究竟為什麼不肯回去拿香水而選擇買新的?
3.噴漆事件警方電聯D提供相關資訊是否確有此事?
4.D的購買證明是否為真?
缺漏的話隨各位補充
老實說,若是D的專輯、香水這些是實體店鋪購買,要她提出購買證明應該也不容易啦!
發票應該早就丟光光了
但他如果提不出證明,就不能信誓旦旦說東西原本是他的
那個香水我還是想不明白
那瓶雞蛋花香水100cc,查了新品價大概也要台幣4000+
為什麼不是回去拿而是再買瓶新的,真的很有錢?
可能是貧窮限制了我的想像
kudu943: 可是她不是買全新的而是上二手平台……
算是拐著彎勸世說買到高單價或特別喜歡的東西最好要拍個照留以證明嗎? (路過
tea2400: 也不是,但在這麼多公開平台指責別人犯罪,最好是有確鑿證據再出來講
不然只會被大家洗臉
雖然我不是香水玩家
但是專櫃香水我會選擇相對有保障的購物平台購買
畢竟假貨很多
而且像是香水、保養品這種會上身的東西,買二手實在是…………原噗主的潔癖
我也覺得化妝品、香水等等用二手......至少我是不行,不過分裝就能接受
和朋友分裝可以,不知道放了多久被多少人用過的二手接受不了
我也來轉生玩解密
敏感雞的我香水、化妝品都PASS,除非是為了收藏外觀(殼子),二手香水就算買了也是擺著看顏色
ಠ_ಠ: 所以我也滿意外D居然到現在都沒什麼實質證據
香水還能接受二手,會上臉的東西二手真的⋯不太行
香水真的不便宜,所以我才沒辦法理解為什麼一刻也不能等到回去拿,要買新的
kudu943: 他們房間就能看出他的潔癖前要加個不字
ಠ_ಠ: 可能不知塞哪裡?or已用完?or摔破?
我會因為前兩者重買一瓶反正有小黑卡,但看原噗主的反應可以排除摔破?!
carrot376: 我覺得都不可能,畢竟噗主可是一口咬定L盜賣,而且原噗有清楚說明東西放在房間的何處,香水從照片上來看至少有七成滿
carrot376: 不可能啊,如果是這樣他就不會說因為不方便回去拿
還有一個大前提是說謊造假!但想到報警感覺可以排除說謊造假,我把自己繞糊塗了
除去香水保養品噗主目前都沒有實際相片佐證,但是關鍵的專輯跟應援物也沒有實際相片就很怪
噗主不是自稱粉絲?
參加應援活動或是拿到專輯不是應該紀錄一下嗎?
至少小卡甚麼的拿出來看一下啊
不然看會員資料?通常會紀錄已消費的金額
買名牌通常都會辦會員
不懂講那麼多屁話幹嘛,果蠅媽媽也直接拿出購買紀錄就好了啊,真的是跟他朋友一樣沒什麼重點
witch9943: 有沒有可能是找代購買的?
像我的是德國櫃姐的櫃所以沒有會員,就純粹是撿便宜,說來說去直接上購買證明比較快
之前是不是有人在前面忘記哪一串討論過旋轉帳號mumumeme跟mememumu啊?(忘記帳號是不是這樣拼反正順序不一樣)不確定 好像有看過一兩句留言 有人好像有貼照片?這會有關嗎?
如果搞錯方向很抱歉 不是很擅長玩解謎遊戲
這兩個帳號好像都是L的,我們當時推測是L為了避免麻煩刪了其中一個
還想說萬一其中一個不是L的也太可怕 但被抓到好像也蠻好否認的 我剛剛好像想太簡單了
噗主那麼有錢幹嘛不當初水電費付一付就好 拿來當L的女傭費我都嫌少了
我們也推測過,不是沒有這種可能
不過就目前來看,兩個帳號都是L的會比較合理
交給法院判決囉,反正事實如何就是看雙方怎麼舉證
我們看戲就好
沒有、只有在原噗跟低卡裡稍微提到的程度
警察打電話跟他說的
感謝……
想說如果噴漆有照片的話說不定能整理出些脈絡
總不可能是噴個街頭藝術吧
說不定能從噴的內容連結到L跟他之間糾紛,所以造成警察那邊對此詢問詳細之類的
也有可能是原噗主怕噴漆內容一po上來大家馬上察覺不對勁,不然我怎麼想都覺得這個對他是很有利的證據才對吧
如果原噗主發噗的目的是希望讓輿論幫他抨擊L的話
衣服被割之謎
噗主:是L 割的
L : 嫁禍or 其他人
除了噗主情侶 L 室友A
同住的應該還有一個一直沒出聲的沉默室友
會是她嗎?
ant7752: 那有照片不是更好
破壞的口子太平整了,因為洩忿而做的話、大部分都是胡亂破壞吧
但他的照片看起來太平整,像是好好拿著再剪
ant7752
2 years ago @Edit 2 years ago
如果D沒辦法拿出是L破壞的證據,那這樣告得成嗎?(覺得好像有點站不住腳
隨便拿一件便宜貨剪壞就可以達到L是瘋子的效果,反正衣服還可以請自己好棒棒的爹地和媽咪買
他根本拿不出證據啊,果蠅幫的都是瞎扯一堆,沒半句有用的話
如果購買來源是實體店面所以拿不出證據,那正常也應該是直接說吧
放一個曖昧的網路截圖只是讓自己更可疑而已
果蠅拿不出任何購買證明然後一直死咬說L偷她東西真的很可笑
其實我有種親友團、跳針團、果蠅幫看風向都站L所以急了的感覺
但又拿不出東西來
衣服的部分,如果我是L,我會把衣服剪到變成破布,根本不可能還讓D看得出來是件衣服(
而且現在想想,衣服都剪了,香水保養品為什麼不乾脆砸了?
都氣到剪衣服洩憤了,還會洩到一半香水是有價值而選擇拿去賣嗎?
我覺得果蠅應該東西真的有不見
不然不會報警然後貼噗浪又貼D卡
L可能的做法
1 買一樣的東西再賣出,故意釣魚讓果蠅去告偷竊再反殺
2 把果蠅的東西混在垃圾堆裡面,果蠅可能一時不查就扔掉了
又或者是想單純一點,果蠅東西弄丟但不記得是什麼,看到L剛好賣一樣的東西才想起來自己弄丟的物品⋯⋯有這麼瞎嗎
有時候找不到東西真的會以為弄丟了,後來在別的地方看到馬上瞬間想起這樣的感覺,如果又是在別人賣場看到⋯⋯剛好又是室友,很難不做聯想
我的看法是盛怒狀態下的人應該是會專注於當下比較直觀的洩憤行為,當下不會去考慮到一些比較需要考慮後才做的事,所以才想說如果真的剪衣服,為什麼不一起砸香水
witch9943: 那就要看他們噴的內容和位置了
她(跟她的騎士團)一直堅持她有那些東西,並且肯定L沒都有,但看她的自述跟前室友的留言還有L自己的說法,在她跟L處的並不好,甚至不知道紫羅蘭是L心愛的盆栽的情況來看
她真的能肯定L沒有那些東西嗎??
我跟家人一起住二十幾年都還不見得知道對方有什麼東西了
tea3465: 同意,我家人都不太清楚我房間有些什麼收藏了,一個男性友人表示清楚知道D的香水擺哪,感覺就怪怪的
以果蠅的說法來看L真的有瘋到把她的房間搗亂、剪破衣服、偷走香水、丟生肉上去,真有這麼瘋衣服才不可能剪得這麼漂亮吧
我反而是覺得因為果蠅無視L的留言,所以L的留言越來越激進
所以果蠅想先下手為強栽贓給L、把事情鬧大,看藉此能不能申請一些保護令?法律庇護?之類的(不太懂法律,只是我猜的)
因為果蠅的目的是要先把事情鬧大、讓大家認為L是個瘋子,這樣也說得通為什麼7/12發文抱怨後過了兩天才去報警
而且我很厭惡D一直強調L自從成為室友就帶有惡意,自己沒有同理心不懂道歉賠償也沒好到哪去啦,更別說在網路公開對方資料企圖讓對方社會性死亡,如果風向一直都是順的,搞不好L就真的被你們給害死
其實除了果蠅強調和事件的部份,我真的感受不出來L哪裡有惡意
方才仔細地看了噗主進房的影片及照片
疑點以下
1.若是洩憤,房內桌椅皆沒倒,桌上的東西及浴室的瓶罐也都沒有被攻擊的跡象。
2.看起來觸目驚心主要是床上與地上的垃圾,地上的瓶罐都是直立著,我不認為一個為了洩憤把垃圾丟進房間的人,會好好的把瓶子直立放置,我傾向於這是房間內本來的東西。
3.影像內的出現衣物數量少的奇怪,如果真的把櫃子內的東西翻出來,噗主及男友的衣服也太少,當然也有可能是搬走時帶走,但卻沒拿走房內的貴重物品?
當然這只是我個人的看法
影片很模糊還一直轉
但是勉強可以看到掛著的衣服已經破了
salt4967: 那件衣服掛在那麼顯眼的位置有夠可疑的(推理壞習慣
只割一件也有點怪 還是其實她割很多件我記錯了? 影片看了頭好暈 如果房間堆的垃圾都是他們原本丟在公共空間的垃圾那真的是很胎割ㄋㄟˇ
除非L真的有辦法在盛怒下還清晰地知道自己要做什麼,並且一一完成,不然破綻真的有點大
他好像說割了幾件
可以看到床上有個巨大的藍色垃圾袋
有Ikea 的保鮮盒
水槽過濾桶
而且果蠅離開兩個月,這期間都對東西不管不顧嗎
純屬個人感覺,感覺果蠅就一直不喜歡並有嫉妒L的成分,正好抓到機會自演帶一波風向並嫁禍給她可能性真不低
squid4431: 還有香水男真的記得住哪瓶是哪瓶嗎?怎麼那麼肯定都是果蠅的(
我還有個疑問,看影片果蠅租的是含衛浴的套房,
但是L卻抱怨果蠅都不清潔廁所?
難道房間的衛浴是共用的嗎?
房外有共用衛浴的樣子,低卡文有提到噗主在事發後都不敢離開房間,連共用衛浴都不敢使用,由此證實
噗主衛生習慣那樣我看還共用衛浴真的很髒
ಠ_ಠ: 不是啦抱歉
這樣的話套房的衛浴是壞掉了,還是堆滿垃圾成為了果蠅的溫床……
kudu943: 但我覺得不可能衣服拿走了結果貴重物品不帶走吧,照D的說法,他們是緊急搬走的,怎麼可能把重要的東西全部留下來
(小聲)男性友人不但知道每個香水品項,連每罐香水水位都知道喔~
fish9998: 可是感覺香水那麼多有點難帶欸 可能挑個幾瓶帶走?? 我當初三級緊戒逃難逃回家也沒拿什麼東西 雖然筆電手機有帶走 其他書啊保養品(家裡有備用的)什麼的都是後來才回去收的 但我也無法理解為什麼明明東西就放在台北還要上網買就是了 香水那麼貴 又不是什麼必需品 不過也有可能是貧窮限制了我的想像力
如果我是L,火在頭上燒也控制不住自擠的手,順手把所有看得見的東西通通丟下來,衣櫃清空衣服剪爛和床上的東西丟一起,怎麼可能佛系只剪一件?你讓我抓狂我讓你更抓狂廠廠
香水化妝品也順手打包藏好藏滿,你自己不檢查,丟了?那誰叫你不檢查呢廠廠
媽啊這解謎遊戲好累,還要代入心理
說真的在D眼中最重要是香水化妝品吧,L主攻專毀這些小東西不是更快?
香水保養品的疑惑還有
除非噗主在瓶子上有做什麼記號
不然光看賣家照片到底怎麼確定是自己的?
市售包裝不都長一樣嗎
假如有人拿我的洗髮精上網拍賣
我沒有實物對照下根本不會記得那個”水位“
soda20
2 years ago @Edit 2 years ago
說到水位,那個跳出來說記得D的香水水位的老兄
他記得的水位是何時的
拍賣上的商品照片又是何時的
水位完全一樣的可能性是能多高w
如果時間上不一樣那水位真的都沒變化過嗎wwwwwww
其他的不說,但我懷疑L聲稱東西都是他自己的這點,因為他的口吻真的太不像追星的人...
香水那邊我不懂
但專輯和應援物那些我比較相信應該是原PO的沒錯
也覺得隔壁室友一樣喜歡ateez和ikon的機率根本小到不可能
追星的人通常會講一些迷妹
暴言感覺 L 說話語氣不太像有入坑的人,所以我也覺得很奇怪
但她能拿出購買證明但原噗主沒辦法也是很奇妙
而且在台灣 ATEEZ 跟 iKON 其實相對小眾,剛好都喜歡老實說機率蠻低
雖然說也不是不可能,也存在 L 就是理智追星很淺坑的那種只聽歌的粉絲
toro3017: 如果專輯的話有可能,但應援物我覺得有點難。
應援物像是在台灣的話,通常是某個成員生日什麼的,應援站會辦為期一週的活動,然後尋求願意合作擺放應援物的咖啡廳或飲料店,在該週粉絲可以去飲料店出示一些證明表示自己是粉絲,就可以得到應援物。而如果是韓國太太出資自己做一些飯制周邊(就跟我們自己印同人本很像)都是小量生產然後賣完就沒了,在台灣要跟也要找代購,相對一時之間要找到一模一樣的東西然後整原噗主難度有點高
toro3017: 只能說不可能,看噗主內文這個應該是一場線下應援活動當天領到的飯製應援物,除非L也有去到那場活動或是主辦事後有另外釋出餘份之類的,不然不太可能買得到
(老實說這種同人性質的應援物也不太會有人拿來買賣...)
pizza4826: 我也在想如果他沒追的話那個購買證明到底哪來的
更何況這兩個團都相對小眾,L 短暫入坑然後都可以跟上所有的應援活動也是很奇怪,第一五月左右印象中應該沒什麼特別的事會需要紀念,二來五月是疫情爆發的期間應援也不會挑這個時候辦
嚴格來說L賣的東西還不是ikon團體的,是其中一個成員的solo專,這真的很難碰巧
(先聲明一下沒有幫原PO說話的意思只是就事論事,事件一開始就有在follow,沒想到後來情況會變得這麼難以理解
)
我剛剛猜想了一下蝦皮的機制
蝦皮會員基本上是綁電話號碼,如果 L 知道 D 的手機然後剛好也用弱密碼被他猜到,那他就看得到購買的內容。
以前我的朋友有換手機號碼,結果原門號用戶沿用舊號碼沒登出,我朋友隨便就登進去了,於是在他的手機端可以看到原門號的人啥時買了 Switch 甚至可以幫他下單(當然他沒這麼做就是)
以上是我的猜測,如果蝦皮資安問題沒改善這部分(大約2020年初的時候聽說的案例)L 有辦法這樣看到對方的紀錄,不過這種事要發生也是需要一點天時地利人和
magpie543: 對!買 solo 專真的很神秘,除非入坑很久不然很少人會直接買 solo 專輯,因為這麼短的時間根本還沒認完全部成員的特色吧
pizza4826: 不會有人把手機放在自己有戒心的人面前讓他用吧?
D不是自述因為害怕,所以敲門也不開
連訊息都D男友代回嗎
這樣L真的很難接觸到D的手機,更別說是猜密碼了
crane1079: 我剛剛研究了一下蝦皮的機制,感覺可行
不需要接觸到他的手機,就是先用他的號碼登進去,然後按忘記密碼,email 填自己的,蝦皮不會檢查就可以讓你收到驗證信,你就可以改密碼登進去了
會不會是因為這樣 D 才不貼購買證明呢?因為帳號登不進去了,這樣好像也說得通
我剛剛用我兩隻不同的信箱亂驗證的確都可以隨意改密碼
pizza4826: 我本來是猜截圖會不會有偽造可能,但研究了一下沒有什麼破綻(雖說擅長PS的話認真要做圖還是辦得到的)
pizza4826: 帳號被盜登不進去的話他應該會說吧
時序看起來L在入坑之前就超級討厭果蠅了吧,要是我有一個超級討厭的人,我才不會想要跟他同坑,恨屋及烏(?)
sony相機我記得D原文有說不是D的喔
另外割衣服和毀房間部分我是認為雙方都有可能說謊,不覺得沒有割到爛和掛在顯眼的位置有特別可疑
房間內有浴室但用公用衛浴這點比較奇怪,但根據L發布的對話紀錄,果蠅男友沒有否認,所以應該是真的有使用
果蠅啥都沒帶其實也有合理的推論解釋
記得香水水位的親友比較像本人或聽本人敘述的親友團,記得那麼清楚除了本人以外根本不可能,頂多記得大概(用一點點、用一半、快用完了等等)
應援物則應該是D的沒錯,根據magpie543的貼文有重複的,另外還有一個應該數量很少是比較難取得的甚至可能是親友給的,L幾乎不可能擁有,才能說的這麼確切
偷竊部分實在覺得D沒有說謊,或可能真的一部分東西是他的(不是全部)
還有一個辦法是:
L把東西PO上網假裝要賣,但沒有賣出去;或真的成交的是他另外買的;或是PO二手售物討論到一半,可以跟對方說剛剛有另一個人先買走了等等,製造成交假象(D聲稱「但其他平台的部分確定有賣出」,不知道問的是有去私訓的人還是成交者本人,又或者看到蝦皮等平台的賣出紀錄,但若是平台賣出紀錄也可以借朋友帳號假下標)
然後實則把那些東西放進房間那些垃圾堆讓果蠅親手清掉
但這個做法很心機,要事前就規劃好,就不知道L有沒有想到這步
gemini1041: 這個好魔鬼,親手丟了應援物!
5月中發生的盆栽事件
到7月D回去至少有一個半月的時間
丟肉也不是事情發生就馬上做的
嗯........思考時間是足夠的啦
witch9943: magpie543: 好吧這部分我的假設可能還不夠嚴謹先不需要把我的話太放在心上,抱歉
那團知名度最高的是solo成員吧,只單買solo成員還是有可能 (回到好上面的討論
噴漆事件如果真的想知道我覺得可以打電話問那邊的派出所耶
不問當事人和當事人的情況,只問幾月幾號左右是不是有噴漆事件的話,可能問的到?
但不推薦給警察增加工作量啦
我怎麼記得有看到噴漆照,好像是噴在鐵門上(?
還是我穿越到平行世界記錯ㄌ
prince7599: 我從D的第二個噗+Dcard不到200樓開始追,我記得沒有噴漆照?只有說D打電話給警察的時候順便告訴D警察在找噴漆的L
除非是後來補的照片那我可能沒看到
carrot376:
以上推測都是根據現有證據推的海龜湯
不一定符合事實喔XD(宮鬥劇忠實粉)
假設兩人都沒說謊,那就是D東西不見了(事實),L有上架(事實)、有賣出紀錄(事實,不排除L設計的),那就是東西被假賣出實際上藏起來了www
除了混在垃圾堆內,黏在床底下也是個不錯的選擇(x
gemini1041: 那我選擇混在垃圾桶裡,沒有比親手丟掉更痛了
是我我也這樣選!
如果真的是假賣掉,其實是設計讓事主自己丟掉或找不到,那L還會算偷竊嗎?
carrot376: 東西滿多的有30幾樣,垃圾不夠多沒辦法塞的每一樣都塞進去(果蠅影片垃圾很多,但看起來沒有多到可以包住30幾樣東西不露出來,尤其大面積的)
moon273: 設計讓事主親手丟掉和藏在他房間內之類的應該不會被算偷竊.....吧(不太確定)如果藏在自己房間則是會算偷竊,但如果是這樣L會「不能」反告誣告喔
D不是說L塞進她房間的垃圾很多不是他的嗎,該不會是為了藏D的東西在垃圾裡吧,講一講我自己都信了((
我也信了。D趕快去翻垃圾山,如果進焚化爐燒了只能節哀順變
塞他房間很多垃圾都是他的,那會不會覺得事主的物品(非垃圾)也是垃圾然後跟著裝袋了
從抹黑人出售他人物品到現在假賣出釣誣告
有夠精彩
雖然可能都是夢出來的另外D是想成為陳述事實傷害他人心靈的嘴劍人士嗎
菜到不行XDDD
海龜湯順便小小的不專業法普,假設以上我夢到的藏垃圾這些的情況在法律審判的話
1.D告L偷竊和賣贓物,假設那些賣出紀錄都是L故意偽造的,東西其實藏在垃圾裡,D自己丟掉了,L應不算竊盜,竊盜要符合「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只是藏在D房間的垃圾裡,實際上並沒有據為己有和賣掉的行為,所以偷竊和賣贓物應該不會成立
2.L說警察建議他提告誣告,但他不打算提告。可能因為他本來就知道告不成或真的單純不想浪費時間。
誣告成立必須要有「明知事實不是如此故意提出告訴」,如果L把D的東西藏到垃圾裡讓D自己丟掉沒發現,D告L偷竊和賣贓物,L無法告D誣告,因為他確實有上架和藏東西,這些行為足夠「使D以為L真的把他東西偷走賣掉了」,所以提告L偷竊和賣贓物不是故意的,他接收到的資訊使他提出告訴,並非故意提告,所以誣告不會成立
以上是不專業法普,有錯歡迎指證
恐嚇部分就要看檢察官、法官怎麼認定了
有部分人覺得仔細讀起來是很瘋的恐嚇
但也有人仔細看覺得只是講話比較失控的的語氣要D以他的貓換位思考L的盆栽
這個只能看檢察官、法官怎麼認定
因為現在兩方其實都不太可信,我現在唯一相對相信的是A,A又說整件事太過無聊兩方都很偏頗
我腦子裡面跑出一個可能性
會不會兩方其實都想設計對方,想的路線都一樣?
專輯購買證明那邊,我想如果真的知道D在追星跟分享的速度,其實要知道買哪些專輯跟應援物其實不難
甚至應援物那邊,對於一個想退坑的人,把全部東西都賣掉其實挺正常的
→L一開始就想設計讓D來提告自己提早買了東西再度上架
香水那邊照L可以走進去放東西的狀況來看,他可以進去D的房間,會不會是他把所有東西都丟了呢?甚至拍商品照
再去自己的拍賣上面故意上架這些東西
而D也抱持著想搞L的心情又或者他其實是在追星的途中發現他想要的追星物品上架,結果發現是L的賣場並看到其他香水覺得是自己的
但實際上東西已經被丟了
以上邏輯死亡推理只是想推理,並未指責任何人
搬整理噗的A刪文後留言
我們可能解謎有望
carrot376: 所以從這段話可以推斷出兩個人各自都還有說謊跟隱瞞的地方(廢話
我感覺ㄧ覺起來這遊戲要破關了
其實A的說法看起來兩個人應該事都有說謊的部分
(但是果蠅前面帶風向帶太多、還有親友團一直來助燃所以多數人的濾鏡都是偏L,這都是果蠅自找的)
A說「這只是一件很無聊的事情」,A可以這麼輕描淡寫去說明代表這件事裡面雙方自導自演的成分可能不少(至少我覺得割衣服這件事應該是自導自演啦)
感覺兩邊本來就有嫌隙,所以紫羅蘭事件爆開後就互相設計陷害
真的完全是宮鬥劇
雖然牽扯更多人不太好,但其實會希望沉默室友出來稍微提供一點意見
有意思,所以要各自拆解哪個是撒謊了
想問一下,果蠅說香水不見,被L拿去上網賣了,那香水被L拿走之前,原本是放在哪的呢?果蠅房間裡面嗎?我有點忘記了。
pitaya5654: 香水男好像是說在什麼塑膠櫃上,以此證明果蠅真的是香水的主人,但這香水男的朋友濾鏡開很大,所以我覺得對證明沒幫助
squid4431: 香水男說的是他印象裡香水曾經擺放的位置吧?我覺得有疑點的是香水在「從果蠅離開租屋處後到L賣香水之前」這段期間的為止。
話說塑膠櫃是在果蠅房間內?我其實沒看到香水男的文章。
如果只是單純的說塑膠櫃,恐怕也不是果蠅房裡才有塑膠櫃
哪個塑膠櫃、長怎樣的塑膠櫃都要說清楚講明白咩
pitaya5654: 香水男的護航留言沒什麼邏輯,就只是想證明在果蠅房間看過香水,然後一個勁的說L怎樣,到底是想護果蠅還是自己朋友這很難說
我覺得奇怪的是,L失控後,把冰箱裡長期被果蠅佔著茅坑不拉屎的肉,以及果蠅隨便丟在房間外的垃圾,通通都扔回果蠅房間,這種心態是因為不滿果蠅不負責任又以物品自私佔據冰箱及租屋空間,所以才「把垃圾還給果蠅」,那L把垃圾一股腦地通通還給果蠅,這樣就達到她一時洩憤、報復的目的了,一般人在達到這樣的目的後,還會特地去挖出香水甚至是可能深埋在抽屜裡或角落箱子裡的專輯,然後費事費力地上網販售嗎?
squid4431: 香水男就是普通的騎士團,我覺得他的發言有87%都是情緒性言論,參考價值實在是太低了。
pitaya5654: 我昨晚也是在糾結這個點,所以才認為L的說法可信度稍為高一些
ಠ_ಠ: 就如同我上面說的,我家人都不太清楚我房間有些什麼收藏了,一個男性友人清楚知道D的香水擺哪,不是香水同好就是變態或綠綠的(??
pitaya5654: 果蠅騎士團一直在把風向想帶回之前的順風,強調L的精神疾病問題,但大家早就不買帳囉
salmon1400: 那個我上面解說過了,裡面有個應援物因為特殊性是不太可能隨便就能入手的
5月入坑7月脫手,中間買了不同團的複數專輯(看到有人說梯的專好像官方6月才補貨?5月買到的機會很低)還拿了不少應援,我是不太相信啦...而且這部分的說詞他態度很像一直在鑽質疑者漏洞的感覺,不像是真的追過的人
但盜賣香水專輯的動機還有個可能,紫羅蘭被毀,果蠅聲稱是貓誤食,且不欲負擔賠償責任,L受到果蠅言語刺激,再加上以前果蠅長期的壞習慣霸凌,L終於情緒失控,而她失去的東西,加害人不想補償,所以L自行擅自盜取果蠅貴重物品,企圖上網變賣,以這些物品當作賠償紫羅蘭的抵押物。
香水男的事情其實也沒有什麼綠不綠啦,畢竟果蠅男友說他都知情
L有說果蠅夫妻是開放式關係(L那篇的B231)
我相信D&L都有各自隱瞞跟說謊,但基於目前公布的資訊,還有D帶風向的前科,現在信任值比較高的還是L
pitaya5654: 那我會覺得上面討論的那個手段比較高明,就是先用障眼法讓D以為自己東西被盜賣,再把東西都丟回D的垃圾堆裡,讓D在不明所以的情況丟棄
若是盜賣是L自演要讓D誤會,那其實L並沒有D口中那麼情緒化
我反而覺得L冷靜理性的可怕
melon4941: 他們要玩幾P沒人在意啦,就是觀感不佳
squid4431: 我覺得有精神疾病的人,很難這樣冷靜思考佈下陷阱。
kudu943: 感覺L其實沒想像中地瘋,D真是招惹錯人
香水男昨天又冒出來講了一大篇中二廢話,之後就消失惹
感覺L是有時候沒辦法控制情緒,但是她比較有邏輯跟同理心,也比較聰明XD
snake3225: !?香水男第二篇我倒沒看到,只看到第一篇證明香水擺哪的廢話
squid4431: 跟幾P沒關係啦,是前面好幾個人一直在說果蠅男友被綠,我只是想吐槽果蠅夫妻就是開放式關係哪有什麼綠不綠
magpie543: L只要好好溝通根本很正常,就算她之前就不爽果蠅,發現盆栽不見也是先問沒有亂噴,真的是果蠅太扯
magpie543: 就雙方描述來看,L的忍耐能力比常人還要高出許多,社交能力也比果蠅高,失控後的行為雖然不可取,但常人失控也不會有禮友善到哪去,反而可能比她更誇張,果蠅是沒有精神疾病證明的正常人的,但她的荒唐行徑卻表現出她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跟行為。
誰才是精神病患?誰才沒辦法控制自己?
或者D自顧自以為L是瘋子,以為對方是白癡
題外話,其實很多人對於智能障礙有錯誤認知
我就遇過領手冊的騙了很多客人的錢
有些人以為對方精神或身體異於常人,就以為對方可以被隨便對待沒有感覺,其實他們有時候就只是要達到某個成果會需要比較長的時間而已
從對話紀錄看一直在試圖溝通的是L,文字上可以看到雖然有情緒,但也不到失去理性的地步
D一直咬著L有精神問題帶風向
話說前面有人提到說同時喜歡ateez和ikon的機率很小,但其實也不是那麼小的機率
今年ateez跟ikon一起參加了KINGDOM(今年4月開播,目前已播畢)
L自己的說詞是說應援物是朋友在5月的時後送她的
假設L有看這個節目的話,在4~5月期間喜歡上這兩團,然後因為某些原因(可能是因為果蠅剛好喜歡同兩團或是節目播畢而熱情冷卻)才在7月轉賣相關週邊其實也不是不可能
(畢竟L自己拿得出購買證明,所以還是無法排除她真的喜歡過這兩團的可能性)
先說沒有要戰學校,但我覺得能考上台灣還不錯的學校的人、不要被情緒影響下的思考能力應該還是能比較快速高明的。
我回頭又想了一下,目前是傾向L丟回冰箱裡的東西後就比較冷靜了,這樣的狀態下如果要做後續行為(盜賣)應該就可以說得通,但這樣的狀態下、我覺得她應該不會不經思考到讓自己背前科
如果真的盜賣,應該會選擇重開一個低調的新帳賣,越少人猜到自己越好,用原帳號銷贓還真的是第一次聽到
所以應該是釣魚,故意讓果蠅夫妻發現自己的東西要被賣掉(選我選我)
因為果蠅已經告了恐嚇,L想那就漏個破綻讓她再告一條竊盜,到時候反將一個誣告
比起Line上的文字紀錄可以當恐嚇證據,竊盜的證據更難找,一來贓物找不到,二來L還先準備了購買證明。
salt4967: 賣香水跟專輯應該是在果蠅提告恐嚇之前的事。
L在D卡上的澄清也是分成兩段,第一篇完全就沒提竊盜,之後第二篇說自己沒有偷東西也沒有割衣服,但是又語焉不詳
pitaya5654: 5/14 他們就已經在line吵要法院見了
salt4967: 時間軸對不上,但如果L真的這麼做,用意應該也是想讓果蠅夫妻體驗愛物被奪走的滋味,但沒有真的要盜賣,就是做做樣子,至於有沒有丟回果蠅房間的垃圾堆裡就不清楚了
salt4967: 但是果蠅提告是在7/12,她上噗浪發偷偷說帶風向之後的事情。
pitaya5654: 果蠅提告了兩次 一次是恐嚇 應該五月就告了 一次是竊盜 七月
5/14緊急搬家,「幾天後我與男友共同去報警告他恐嚇。」
salt4967: 竊盜沒有提告吧,之前L澄清時說果蠅告她竊盜,她就要告果蠅誣告,早上看到這噗時,爬下來也看到說果蠅還沒告L竊盜。
去看低卡有看到7/14的竊盜報案單據了, 之前只有看到L提到說曾做了恐嚇的筆錄
所以7/12果蠅在偷偷說帶風向的時候,其實已經提告恐嚇了,但還是說恐嚇會跟竊盜一起提告。
根據隔壁的旅人整理,果蠅提告恐嚇是在五月
只是又發現一件果蠅當時為了帶風向而隱瞞的資訊,沒什麼用處XD
有一種說法是犯罪事件說謊的那一邊會奇怪地記住非常多細節
因為太詳細反而容易被挖出漏洞?
我有點好奇,是不是還有個室友沒下場說話(A應該是L房的前租客吧?)
一般人正常情況下不會把環境所有資訊全部吸收還記得這麼好
magpie8930: 因為要主張自己沒說謊而刻意去強調自己記得某些細節的樣子。
用測謊角度來看,正常狀態下記得太多和忘記太多都是很有問題ㄉ
他們如此肯定L沒有那些東西
難道是進過L房間然後把所有物品都翻看過嗎? 好噁
salt4967
說 2 years ago @Edit 2 years ago
租房子群組總共5個人,室友A也有提到有另外一位室友
所以一開始是A D X 三位承租
然後A帶了L D帶了男友 X自始至終都沒講話
D說L賣場的東西除了相機其他都是她的,是賣場顯示上架時間有7周前/9周前
(我沒用過旋轉不太確定那是否是上架時間)
7/12 上噗時有說她跟朋友已經在蒐證了,合理推測截圖就是那時截的,從那時推時間7周前是5/25~5/31,9周前是5/11~5/17
FB販售香水PO文時間是5/25
疑點
1.9周前就有贓物上架表示,D跟男友才剛搬離,L就去翻他們房間拿東西去賣了?
2.為何分兩次上架?且間隔兩周之久?
3.明明是銷贓卻是使用類似實名的暱稱+本人頭像?
4.同時上架二手平台+臉書社團,曝光率增加?
L是用本名在臉書社團上架的嗎
如果是是想挑釁? 不然用本名賣很容易被D發現是賣他的東西(如果東西真的是D的)
疑點
5. D是如何發現L的賣場,是自己找到還是有人告知
6. D如何確認L賣場的東西是自己擁有
我還比較傾向L上架東西只是要釣D出來,畢竟那些東西在房裏2個月了如果沒人處理的話身爲室友
那個味道還有鑽出來的昆蟲也是一個很可怕的事
只是,L怎麽知道D會去二手拍賣?這也是一個謎
藍瓶香水是【tom ford costa azzurra】100cc要價台幣5000+
為啥D搬走不拿
sesame7495: 台灣夏天放3天味道就跟死亡沒兩樣了
kudu943: 大小姐覺得5000塊的香水不算重要的東西
kudu943: 我覺得不用懷疑帳號不是L的耶,L的確有表示FB那個是她&她有在賣東西
會不會D一氣之下大吼"這些東西你自己看著辦"就消失兩個月
結果L乾脆拿去賣了
L買專輯如果只是要噁心人 應該會傾向買二手的吧
sake2550:
有喔,回覆B859的部分,雖然L是說應該不會
還有個疑點,出現在果蠅友代發低卡文內的L賣場帳號名mumumeme,與後來網路上能搜到的L賣場帳號名mememumu不一樣,但只是經過英文字母排列組合的更換,帳號照片也是本人,而且後面出現的mememumu賣場首頁,還新增了L的社群網站。
為什麼會有兩個帳號?如果這兩個帳號都是獨立且同時存在的,為什麼之前的要刪除?如果帳號自始至終只有一個,那為什麼要改名?新的帳號又為什麼在事件爆發後還要新增自己社群網站連結?
截自果蠅友代發之低卡文
截自L賣場,社群網站連結已打碼。
帳號加入時間能對上,果蠅友所貼賣場照片是7/26所截,新的賣場照片是剛剛(7/29所截)。
那麽這也解釋了爲什麽在網上的上架時間是5月了,5月初上架,5月中L才整理垃圾
嘛。。。大家也只能推理,只能猜
真相可能永遠等不到。。。
kudu943: 對,而且後來還新增自己的個人網站連結。
突然想到D有貓,若我是L一定會在房間裡灑滿貓沙再灑水,這樣一定比放肉還難清
如果我是L,就會保留他們清貓沙排泄物的垃圾,再灑滿整個房間,視覺和嗅覺效果一次到位
我覺得新增IG的可能真的是L也說不定,D卡上有人說想追蹤她也馬上回覆帳號了
我是覺得這兩人都很怪都多少有在說謊的感覺,而且都沒有我們想像得笨(?),建議大家不要太快站邊看事情@@
就如A所說了,兩邊都有問題,真相永遠不會大白
我只想知道,D會不會好好的跟L道歉?
雖然覺得
不會啦,要道歉早到了,D根本就是覺得
只是棵草嘛,爲什麽搞那麽多事
雖然很想說,X的你覺得是棵草你就不要慫啊,去市場買一顆回來然後好好道歉啊!
不過加害人殺死紫羅蘭的犯案手法還不確定,也沒有充分證據能明確指出犯人就是貓,只有果蠅單方面的說法,聲稱是貓殺死紫羅蘭的,但沒有人證跟物證。
說不定殺死紫羅蘭的犯人另有其人,而貓只是果蠅推出來頂罪的代罪羔羊。
比方說其實是男友拿起來玩想褻弄一番,結果不小心摔了,但不敢說出來,只好推給貓咪
parrot1664: 可憐的紫羅蘭,有冤報冤有仇報仇,願你下輩子不要再當紫羅蘭
為什麼有些人一定要講得像有精神疾病就是無法思考的笨蛋
這也是為什麼D會以為強調精神疾病就能解決一切
有個我很喜歡的笑話是有個博士去精神病院拜訪,出來時車子已經被拔走一顆輪胎,螺絲還被丟掉了
有個病人看到無計可施的博士,就幫他拿出他的備胎,並從其他幾顆輪子上拿一顆螺絲鎖上
博士:你明明是個精神病患,竟然能想到這個辦法
病人:我可能是個瘋子,但我不是傻子啊
em...我覺得...上面有些可能都想太多了...
L有說過希望D社會性死亡,若是盜賣是L自演,那這就是目的。
我預判你的預判
社會性死亡,這也是因爲D在噗浪跟D卡po文章討拍,並公佈她的個資她才說這句吧
這間房子本來就是要租到9月的合約到期就不繼續租了,所以如果沒有紫羅蘭事件大概就是9月就散了
香水的部分,不知道有沒有人提過了
就是D那個朋友要買的不是整罐,而是5ml的分裝
以分裝來說,D本身有沒有擁有這罐香水好像也不是那麼重要了?
反正只是賣分裝又不是賣整罐,如果是去分裝別人的來賣朋友也是可以的吧?
D友人給出的資訊真的沒辦法證明啥
而且D本來就會擅闖他人私領域,D男友甚至會未經允許拿A的食物吃
若是小倆口沒有偷用其他室友的東西才奇怪
覺得L已經算是理性了
紫羅蘭被破壞是3/15,L說就算你們賠一萬都沒用。
LINE上的攻防是5/14,D他們準備搬出,協商新的賠償方案,賠6~9月水電,D拒絕,賠三萬,D拒絕,並且D只願意賠償盆栽成本,並承認「成本」這個詞是有意選的。
以現有雙方拋出來的文字或截圖判斷,3/15到5/14前後兩個月L已經讓步很多了,反倒是D要不是逃避擺爛就是討價還價。
以他們5/14攻防過後才把貓帶到新住所來判斷,期間L跟D也都還住在合租處吧,跟兇手還有兇手他媽兇手他爸同住2個月,以紫羅蘭在L心中的地位,這兩個月是個人都會瘋吧。
puma9949: 因為新仇舊願而且關於紫羅蘭D沒道歉無賠償還全力挑釁吧
其實覺得當初果蠅親友團那位男生說果蠅很瘋韓團的話,這裡覺得要放出開箱照片或是周邊照片等等的應該不困難吧?不是至少可以證明這些東西真的是果蠅的嗎?
以目前L還有購買證明來講,果蠅卻拿不出任何正確但說專輯是他的很謎
可是也同意L真的看起來不像是在追星的人
但也有可能L是很佛系的那種,身邊有朋友就是這種外表看不出來,專輯跟應援也是偶爾買買拿拿的,算是淺坑的那種
L感覺應該屬於覺得合意就買的類型(因為自己也會這樣)等看膩了就賣掉,也沒什麼不妥
補上一些發現的細節,不知道有沒有幫助推理
1.
上面magpie發現的,D確實有賣場的其中一個東西的證據
2.
圖一影片截圖,圖二D給的圖,按照D的說法「除了相機都是D的」,那麻將也是D的,後面那個掃把顏色是一樣的。但白色推車沒有出現在影片內,還有一個黑色的應該是吸塵器、和紅色板子同沒出現在影片內。
3.
D說L上架箱水的截圖,床頭後面是百葉窗。但按照影片來看D房間的床頭是和廁所連接的牆壁,床尾才是窗戶。
4.
相機是L的,而且有拍到床,木門進來右邊是牆壁所以這張一定是L的房間,D的房間照影片看進門右邊是浴室
L床右邊有窗戶,但無百葉窗
gemini1041: 哇看得好仔細,給推,真的很解謎欸
D的床也是米色(?)
salt4967: D的床感覺是米色平整的那個,但太模糊無法考證
總之就上架照片來說是出現了兩種床包
影片沒拍到枕頭樣式不然也能抓
黃色部份的米色床包,條紋看起來比較像布料皺摺的紋理?
我覺得用床來看其實不太準確欸,可能是從D的房間拿走,再到自己床上拍這樣,畢竟D的房間應該很髒
6.
依據對話紀錄紫羅蘭應該本來是放在陽台,避雨或避太陽所以放到房間內
如果上面時間軸3/15發生紫羅蘭事件時間正確,最近的文山區氣象觀測站顯示3/15當天沒有下雨
另外L有說他改用香氛蠟燭才把香水都賣掉,這張對話紀錄裡有出現香氛蠟燭
kudu943: 枕頭被埋了XD但是確定不是在D房間拍的,因為條紋床包+條紋枕頭有些照片有拍到窗戶,窗戶在床頭不是D的房間
條紋很直的是布料的壓紋(不是花紋是壓紋),另一個沒壓紋的很明顯皺褶不規則,兩者可以看出不同
壓紋是類似這種:
哇這個真的看得好細
hippo1756: 只能確定拍照背景有兩個床,至少D沒回家不可能換床包,確實可能是拿回自己房間拍
但也不能證明什麼,就提供解謎線索而已wwwww
gemini1041: L把紫羅蘭拿回室內的原因是因為L要出門吧?
照植物達人們的說法看來那個多肉很像天氣、溼度、陽光都要控管好
如果L要出門的話自然就會很難控制紫羅蘭的環境,她愛護紫羅蘭所以自然會在出門前拿回室內放
所以我認為拿回室內這件事跟當天天氣如何應該沒有直接關聯
melon4941: 是沒錯啦,是因為有人提到多肉依照狀況怕曬怕雨所以我才提出,就是因為要出門所以才把紫羅蘭從陽台拿回室內
多數留言好像都覺得是從房間移到客廳,但對話紀錄來看應該是從陽台移到客廳
從對話給我的感覺像
當下L趕著出門,所以僅是把紫羅蘭從外面(陽台?)移進室內(客廳),而不是移回房間。
要洩憤的話只割壞一件洋裝,卻還把一堆東西挖出來清點好拍照再上架賣也太累,全丟還不省事一點?
但要有潔癖的人在D的髒房間翻找東西難度是不是有點高
我們已經專業到織物紋理分析和天氣分析了嗎
gemini1041: 可能怕下午太陽太大移進來? 雖然一樣住文山區的我印象中3月還是挺冷的
kudu943: 對
反正吃瓜到現在我只是很想知道到底事實是怎麼樣wwww沒有站D或L哪邊
7.
「L有說他改用香氛蠟燭才把香水都賣掉」除了紫羅蘭那張有拍到香氛蠟燭
L發布的這兩張照片也有出現兩個香氛蠟燭(圖一綠色,圖二紅色)
然後L這張圖雖然是百葉窗,但窗框是黑色的,跟售物照不同
(但D的房間窗框是白色的,有房東裝潢的時候會搞得那麼不統一嗎?)
先來推理一下周邊的部分
感謝gemini1041提供的圖 發現D發的週邊那個便條紙(? 袋子上有疑似奇異筆畫到的痕跡,然後那個拍賣的帳號中剛好也有這個痕跡
但問題又來了,這個帳號是mumumeme
所以究竟mememumu跟mumumeme是不是同一個人?
是其中一個有問題還是兩個其實都是同一個人只是換名字
因為D提供的影片截圖其實無法清楚看到床墊是否也有條紋,但如果比對顏色其實跟L相機那張很像
再來L其他販售商品的照片,因為光的關係所以有些感覺有色差
發現打錯我修改一下
床單的部分 我覺得可能兩間房間是統一的(可能原本房東就有提供)
以相機這張的圖來看,要是這真的是L房間
仔細看相機那張下面的床墊其實跟D房間的一樣
再來看這張梳子的圖(我放大截圖了)
會發現床單一半是順的一半卻有一條一條
這裡猜測其實床單一開始就是沒有圖案,會有一條一條單純人為的可能性比較大
床單有可能是睡皺的,之前我也是把床單睡的一條一條的
其他幾張放大看的話,也會發現就算看起來是平整的,但其實也有一些些一條條的痕跡
這張可以看到那個痕跡很明顯是後天造成,不是本來就有
wine5286: 我還是傾向那是布紋,素色床單不會那麼整齊的條紋,兩者使用都會皺沒錯,但素色不會那麼整齊接近平行又有規律條紋
藍圈的皺摺都不是平行的
梳子那張左側上下(靠枕頭和照片下方邊緣)都很整齊,只有手旁邊壓到變成皺皺的
另外租屋經驗是台灣很少會有提供床套的房東,床套有點接近私人物品,最多提供床墊
因為我是覺得要是床單本身就有這個紋路在,應該不會因為被壓到而紋理就直接消失(?)
那種面料睡久了其實蠻容易產生摺痕,而且鏡頭拍出來跟肉眼見到的不一定一樣,除非說像這張可以靠遠處光影判斷這是布料本身的紋路,不然看近處就只是工整到有點微妙的壓痕而已。
沒有畫質高一點的照片的話其實很難判斷,而且拍攝時間也無法確定,會不會換床包以及那塊面料究竟是不是床包也在考慮的因素內,目前比較能確定的只有房間格局不同,以及窗框有不同這種很明顯的地方。
gemini1041: 窗框可以解釋,房東在裝潢這種物件不會太上心,尤其是這個位於學區附近,高機率會租給學生族群,自然租金不會太高,沿用舊裝潢的可能性極大,可能舊裝潢的某部分窗框損毀更新,或是新隔間時做與舊裝潢不同的窗框。
而且仔細看D的房型是有兩扇窗的,D床邊的窗框是看起來較新的鋁框,百葉窗的部分太模糊看不清楚。
推測L的房間也有兩扇窗戶可能性很高,同D房內的佈局應該一扇在床邊,另一扇則有桌子。
gemini1041: 麻將的地板很乾淨
絕對不會是D 房間
然後D房間的推車是黑色的
香水是D“長期借用”L的東西,或者是趁L不再時從他房間拿出來跟油罐車炫耀,讓油罐車誤以為所有人是D,之後才會森七七的認為朋友東西被瘋子室友盜賣?
樓上的說法好像有點通,畢竟一開始讓D發文的點就是東西被偷,但D最後報案卻只報恐嚇?
如果一開始的導火線就是偷竊那為什麼這點卻沒報案,要是D真的有足夠的證據可以證明L偷的話,也不是不行一起報案的吧
wine5286: 偷竊有報案,但比較晚報案,所以筆錄也比較晚做,我記得L後來有說竊盜的筆錄也做了(在留言講的)
我一直很想問,他們離開宿舍都沒有鎖房門?那是點頭之交的人欸又沒有多好,不鎖門時不時就被闖入!還是他們有彼此的房間鑰匙?
D有報竊盜吧,三聯單照片上面寫的就是竊盜
L也有說去做偷竊筆錄
carrot376: 家庭式公寓各個房間的門應該不能鎖吧
pizza4826: 之前去朋友家住,他們住過的房間都可以鎖門,房東那邊會有一把備用
gemini1041: 原來~因為低卡太亂最後又被刪可能沒刷到這個內容
(還停留在有人說D沒報案偷竊那
carrot376: 有可能是沒鑰匙,之前去過朋友合組的家過,他們房間雖然可以鎖門但只能從內,出去了就沒有鑰匙鎖
ant6477
2 years ago @Edit 2 years ago
門鎖之謎在第一噗有討論。
家庭式的租屋(一次合租整戶然後再分房),可能不會給個別房間配鎖或是給房間鑰匙。
從D發的影片裡的看的出來是那種款式很簡單的L型門把,不過因為被影片裡的人包包擋住,無法確定門把本體或是門把上方有任何的鎖。
這種真的要很信任的朋友才有辦法一起住,我們那時就是包整棟然後裡面都是很熟的朋友一起
大家經歷過的鎖都好特別!
門鎖之謎我應該是漏刷了,謝謝補充
D 發噗的前兩個月早已經告恐嚇了,只是她避重就輕只提自己東西被賣沒提之前的「糾紛」
恐嚇迅速報案兩個月後,上網發文說東西被盜賣,討拍幾天後才去報案也是蠻有趣的
原噗文字釐清&疑點
【室友趁我不在租屋處時偷我的專輯和應援拿去賣】
釐清:現在知道是已經搬離租屋處近兩個月
【其他價值更高的香水和化妝品也被偷去轉賣我都沒那麼生氣】
疑點:明明專輯跟應援物很珍愛,但是搬離卻沒有帶走?
【證據都有 包括他在臉書當地面交社團的po文和以圖搜圖找到的拍賣網站頁面】
疑點:低卡文說是逛網拍剛好看到的,這邊又說是以圖搜圖搜到的?下面也有說到FB已經被L封鎖,所以到底是如何發現被盜買?
室友A內鬼?還是另一個神隱的室友爆料?
【之前還在賴上嗆聲說他有精神障礙犯法可以免刑 報警沒用 真的是不要臉到極致】
釐清:照對話紀錄已知是兩個月前的對話,且是因為D先拿童年陰影出來說嘴。
回覆旅人【19歲,台大在讀喔】
釐清:L目前19歲台大在校生,友代低卡文有提到"工作、公司",推測D已出社會。
【剛剛忙著生氣和蒐證還沒有私訊買家這件事 明天會進行】
疑點:卻無當下立刻報警?噗文時間為7/12凌晨,報案單時間則是7/14下午。
【猜猜他嗆我他可以免刑時是什麼情境呢?威脅要掐死我的貓的時候,真是夠了】
釐清:文字陳述看來L只是希望D可以同理,紫羅蘭於L同貓於D。
【當然恐嚇的部分也會跟竊盜和變賣贓物一起吉一吉 之前提醒這隻瘋狗他的發言都有紀錄可以告恐嚇時還嗆我考不上台大法律不要跟他辯法條】
釐清:此時間點恐嚇已告,下面留言有變更說法。
【他剛剛賴我「是喔 啊你們有空怎麼不回來看看啊」】
【跟別人有糾紛所以心生怨恨偷人家東西去賣是很正當的行為不怕被查是嗎 我不懂這個邏輯啦】
疑點:若這兩句屬實,且D非自演,看起來很像L在釣D。
【筆錄中 警察跟我說這個神經病前幾天在我舊家附近巷口噴漆不雅圖案被監視器拍到 已經鎖定身分過幾天就要去抓了 現在發現是同一個人】
疑點:低卡文卻說開箱房間兩天前警察打電話詢問她L的事。
salt4967
說 2 years ago @Edit 2 years ago
【他剛剛賴我「是喔 啊你們有空怎麼不回來看看啊」】
這個line有截圖 放在「L在搬離期間還不斷挑釁,要我們回家看看」那一段
但L說她從高中開始持續吃藥就醫五年,正常來算感覺不只19(除非跳級)
snake3225: 若是從高一開始吃,高中3年+大學2年差不多是19歲沒錯。
ant6477
2 years ago @Edit 2 years ago
【其他價值更高的香水和化妝品也被偷去轉賣我都沒那麼生氣】
疑點:明明專輯跟應援物很珍愛,但是搬離卻沒有帶走?
D男友有說到他們打算付空房租到租約結束,在此期間D他們還是有房間使用權,所以5月搬離後東西還是暫時先放在那邊吧。
【證據都有 包括他在臉書當地面交社團的po文和以圖搜圖找到的拍賣網站頁面】
疑點:低卡文說是逛網拍剛好看到的,這邊又說是以圖搜圖搜到的?下面也有說到FB已經被L封鎖,所以到底是如何發現被盜買?
室友A內鬼?還是另一個神隱的室友爆料?
D自己說自己的事情都顛三倒四的,一開始發噗討拍也沒有說到紫羅蘭的事情,是覺得內鬼這種很重的指控性的詞先不要用比較妥當,而且沒有截圖證明的東西很難判斷。
【剛剛忙著生氣和蒐證還沒有私訊買家這件事 明天會進行】
疑點:卻無當下立刻報警?噗文時間為7/12凌晨,報案單時間則是7/14下午。
3/15紫羅蘭被破壞到5/14的討論發生,期間可是整整拖了2個月,整件事情會發展成這樣有很大一部份就是D那方各種逃避跟討價還價,不要太期待D他們的辦事效率。
kudu943: L的工作她自己有說喔
學生也可以當模特,也可以所屬經紀公司
如果沒人說謊的話,19歲台大在讀跟有工作有公司都不衝突
【他剛剛賴我「是喔 啊你們有空怎麼不回來看看啊」】
【跟別人有糾紛所以心生怨恨偷人家東西去賣是很正當的行為不怕被查是嗎 我不懂這個邏輯啦】
疑點:若這兩句屬實,且D非自演,看起來很像L在釣D。
從D的第一噗,第二噗,到D卡發文,以及D卡下面那些他自己說是本人留的留言邏輯來看,D那方既然都敢報警了應該是不會做這種討拍一時爽開庭火葬場的事情,這種比較撲朔迷離的部分應該也是等裁決比較穩妥。
【筆錄中 警察跟我說這個神經病前幾天在我舊家附近巷口噴漆不雅圖案被監視器拍到 已經鎖定身分過幾天就要去抓了 現在發現是同一個人】
疑點:低卡文卻說開箱房間兩天前警察打電話詢問她L的事。
「預定回去舊租屋處打包行李前兩天,我接到派出所的電話,詢問我對L的交友圈是否有了解。
原因是L與另外一個人在租屋處附近的巷口噴漆塗鴉,被監視器拍到,警察為了處理案件所以打來詢問我這個報案人是否能提供一些資訊讓他們縮小搜查範圍。
我因為對此不清楚所以應警察的要求提供房東的電話給他們。」
▼D說打包前兩天接到電話,這句裡的報案人可能是指之5/14後去提告恐嚇的部份。
▼D在7/14回去打包行李,D卡文寫說「以最快的速度整理打包完後,我和男友直接去警局報案,結束後直接回老家,目前人貓均安。」
ant6477
2 years ago @Edit 2 years ago
「還在筆錄中 警察跟我說這個神經病前幾天在我舊家附近巷口噴漆不雅圖案被監視器拍到 已經鎖定身分過幾天就要去抓了 現在發現是同一個人」
▼D在噗浪說,還在筆錄中,這裡的時間是7/14 12:41。
▼根據貼在D卡的受理案件證明,受理時間是7/14 14:42。
這樣看起來時間順序該是沒有問題,如果有疏漏可能要再麻煩旅人們補充或修正了。
melon4941: 我這邊是釐清L有學生身分,以及D可能已經是社會人士
不是說L身分上有矛盾的意思XD
噴漆案部分
雖然可以說搬家前兩天接到電話與筆錄時警察也提到可以是共存的,只是兩個平台上的說法不太一致
想要提出討論是不同案子的嫌犯疑似同一人,警察就會打給另一個報案人詢問嫌犯資訊?這個流程正常嗎?兩案時差應該也差了一個多月了
不知道警方的SOP是怎樣的
好拖
噴漆案的部分好像有看到其他旅人提過,警察基本上不會主動公開另一方的資訊什麼的
畢竟D也不是當事人而且這件事情也沒有涉及到他,如果警方只因為D的報案對象剛好跟另一件案子的人是同一位就洩漏對方資訊,這種做法好像不太可能
我記得當時風向不是轉到L那裡,怎麼鬧到自殺?然後剛剛台大又更新說沒事
ferret4234: 這是兩件事情
紫羅蘭事件的風向是L沒錯
但現在鬧自殺的是L以前跟別人的霸凌事件所衍生出來的
有看到新聞說他身亡了⋯
mint6474: 說是跳樓,已經搞不懂是真是假了
自殺->被發現是假的->然後又跳樓已往生(尚未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