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續更新 本日稍早,大阪地方法院取消大阪府立勞動中心「エル・おおさか」不准「表現不自由展」借用場地一事。

審理本案的大阪地方法院森鍵一法官認為,保障展覽如期開展也屬於是憲法保障的「#表現自由(*)」的範疇,目前無法判斷「エル・おおさか」即便有適當的警備措施,仍會發生無法防止混亂發生的情況下,「エル・おおさか」不應撤消「表現不自由展」的場地租用許可。

然而在裁決出來後,「エル・おおさか」立即上訴大阪高等法院,「表現不自由展」大阪場是否能如期在 7月16日到 18號舉行,仍有變數。

前情提要:
@kaori_honyaku - 大家還記得2019年轟動一時的「愛知三年展(あいちトリエンナーレ ,A...場地被取消、延期與提告,「表現不自由展」擬開東京、大阪場仍受阻(2021.7.9最後更新) - 石川カオ...
▍名古屋場又在開展第 3天被迫中止

另一方面,「表現不自由展」原定從本月 6號到 11號於愛知縣名古屋的「市民ギャラリー栄」展出。

名古屋展雖然如期於 6號開展,但「市民ギャラリー栄」卻在 8號上午收到可疑信件,打開後傳出 10次左右的爆裂聲,讓「市民ギャラリー栄」決定臨時休館。「表現不自由」名古屋場被迫中止。
*表現自由:日文的「表現自由」近似於中文的「言論自由」,但日文的「表現自由」涵蓋範圍較大,除了言論之外,以各種形式表達個人意見或主張,都屬於「表現自由」的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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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多咪
4 years ago
覺得這個展覽被拒絕的理由正是這個展覽要舉辦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