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這些智障去年放假消息說波特蘭沒有暴動, 直到現在都沒有糾正跟道歉耶
連自己放錯誤消息都不會更正的單位有什麼臉去查核別人?XD
不要說什麼懷疑這單位背後是不是金小刀什麼的. 這個單位是在小英任何得到政府支持成立的. 這就是小英的責任啊. 她就真的以為以後不會換執政党結果自己在野党被算帳喔?
就算是認為她引狼入室弄進金小刀的人馬亂搞那也是她的鍋啊
媽的智障
話說這跟金小刀有個屁關係?你找任何一個左派進來都會做一樣的事啊
Jinbo
4 years ago @Edit 4 years ago
搞不好金小刀還好一點,至少他養的人是為自己的老大服務而不是為莫名其妙的國際進步指標服務,而且不會留個尾巴讓後人可以用同一個機關來搞自己
amiaochu: 就之前每次我在幹這個屎實查核中心時, 都會有深綠說這個是金小刀的, 所以不是綠營的鍋啊XD
所以事實查證中心說的有錯嗎?將非暴力犯罪與持有毒品罪降為輕罪,處罰為1年以下刑期、社區服務等,並非無罪
看到這個法案調整,我倒不會覺得跟人權有什麼關係,我猜純粹是監獄快爆滿了所以要降載吧
pj1009: 那是文字遊戲. 不同州對於輕罪misdemeanor的定義不太一樣
加州的話基本上就是開罰單的等級
如果有人說在台灣亂丟口香糖無罪, 你當然可以說不不並非無罪, 這是會開罰單的
但人家會怎麼跟你說? 絕對說你玩文字遊戲吧XD
Foxx
說 4 years ago @Edit 4 years ago
而且這種輕罪要開罰單還需要當場抓到現行犯才行. 不能事後拿證據去抓. 你說有多少警察吃飽太閒真的會接受幾乎不可能成案的報案?
其實這跟華盛頓州今年的持有毒品無罪是一樣的. 從文字上來說並不是無罪, 只是說"如果無法證明持有人是主動刻意要持有的話, 不能單從持有毒品的行為課罪". 單從文字上也可以說這並非無罪! 但是任何一個正常人看到這個都知道這其實跟無罪根本沒有兩樣啊XD 當時警察也直接宣佈說既然這樣我們從今以後不會再抓毒品
簡單來說,事實查證中心老是犯一個錯誤,就是根本沒有通盤理解議題,然後直接估狗抓別人餵的片面消息說是澄清......
可能我比較會在意報導語意精準度的人,所以對我來說「無罪」與「輕罪」是完全不同的。同樣舉例吐口香糖,我絕對不會認為在台灣是無罪,因為的確有法則,只是就是罰錢不會被關而已,所以我可以理解並接受查證中心的說明。
雖然沒去過美國,不過這一年多來光看到BLM運動到處燒,我第一直覺就是治安會變差......
在美國加州目前狀況,實質上這樣會等於無罪
因為警察士氣低落數量變少,更不會分人力去管輕罪
pj1009: 那老實說. 像這個"事實查核中心"會騙的就是你這種人. 因為他們可以用玩這種文字遊戲來讓輿論導向他們要的方向
打個比方, 關於"Bill Gates的家族是不是參與了Planned Parenthood的經營"這個謠言. 國外的事實查核中心是這樣說的: "據查, 雖然Bill Gates的父親的確曾是Planned Parenthood董事會的一員, 但是並沒有證據證明他有參與該組織的決策, 故該謠言為假"
已經到睜眼說瞎話的等級
應該說, 擺著國家支持的"事實查核中心"的名號, 擁有審查他人言論的大權. 應該用很粗淺的標準去看待他們嗎?
而且老實說, 在台灣隨地吐口香糖的確不是犯罪, 你已經把違法和犯罪劃上等號了. 加州的情況也是一樣, 不同州對於misdemeanor的定義不同, 像在德州misdemeanor就是幾乎都要坐牢的犯罪, 但在加州的misdemeanor其實程度就跟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這種等級類似. 所以我才會拿亂丟口香糖舉例. 而你也的確把違法和犯罪搞混了
單單只用misdemeanor這個名詞直接翻譯而完全不考慮實際上它代表的意義, 這就是散播假消息啊
Foxx
說 4 years ago @Edit 4 years ago
而且這樣子說好了, 假如今天出現一個法律是這樣修的
「殺人罪改為只有被害當事人才可以提出訴訟的告訴乃論」
然後大家說喔喔靠真屌啊, "幹, 竟然要被殺的人提告才會成立殺人罪? 這分明就是在說殺人無罪吧". 然後所謂的"事實查核中心"跳出來說此說法錯誤, 殺人並沒有被除罪! 只是修改訴訟方式而已
這不就很瞎?
lester850: 是的,違法的確不等於犯罪,我有點搞錯了。不過我很好奇 在47法案過了, 非暴力犯罪跟持有毒品到底是仍歸類於類似「刑法」這樣的法律,還是像是社會秩序維護法的行政法?因為說「無罪」,感覺就是完全無需負擔任何法律責任,所以我才會覺得說「無罪」是錯的,仍是有罪則,只是處罰變輕了相對嚇阻作用減低。
pj1009: 法例上你依然要負法律責任,現實上你不需要負任何法律責任
事實上罰單本身就是法律責任的一種,但罰單開得比以往多並不能反映治安變差,因為法律責任完全不一樣
pj1009: 這就是文字遊戲,基本上你不會認為有人收到罰單是犯罪,這在當地人的觀感就是無罪沒錯,糾結在無罪這個詞,卻去因果和解構認為無罪這詞不精準,就是落入陷阱了
藍州的做法就是這一種,罰單可以不斷開,但你不能說治安變差了,因為治安相關的統計並不會算進去
這不是監獄爆滿所以要降載就能解釋的事
說得更能容易理解點,就是在蓋牌,警察都不抓犯罪那就沒有犯罪了(
依照規定要開罰單,但是基本你找不到人去簽收這個罰單的意思
然後因為太少的金額會被輕判甚至繳交罰款和只能開單,又一堆限制讓警察偵辦困難,導致警察視而不見……因為警察無法抓,那就沒犯罪……治安數據好,就可以降級監獄的預算,然後再怪警察辦案無力,再開拔警察預算
我就覺得他們這樣很外行, 理論上如果宣布搶劫不論多少錢一律判死刑, 但把執法規則改為警察看到現行犯時必須先朝聖地跪拜五次高喊阿拉花瓜才能試著逮捕犯人, 且每逮捕一個犯人之後如果是高貴種族或性別就必須上一個月的種族與性別敏感性課這段訓練期間不支薪如果要偵辦並逮捕非現行犯的話則要先上過這個不支薪課程才能出動, 這樣不是更好XD
這樣的話就可以達到法律上非常嚴格絕對不會像現在這樣被酸, 但是實質上不會有任何一個罪犯被抓啊XD
而且像去年波特蘭暴動那個就證實了這個屎實查核組織就垃圾啊
他們就說「網傳波特蘭發生暴動多日, 並有照片佐證」, 然後說查核結果那些照片是西雅圖暴動的, 所以該謠言錯誤
這就帶風向啊, 難道要說實質上那些照片的確是西雅圖的暴動的, 所以屎實查核其實沒錯?
應該要反問為啥波特蘭暴動的網路影片跟照片一堆, 為何他們要刻意挑選使用錯誤照片的, 再拿糾正其錯誤來讓讀者以為波特蘭沒有暴動吧?
豬油使用這種會專門造假的垃圾組織的東西寫報導, 被說是假新聞也沒冤枉他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