蠻有趣的是既然已經知道自己的狀態特別,無法約束或是定義,那是不是該開始問自己真的想要什麼?而非要求每個跨性別人士都能融入社會,從遵從社會規範或大眾價值觀中來獲得認同感,我們又不可能讓每個人都接受自己。
或許可以開始往推動促進跨性別權益的法案、設置公共設施或更深入的教育發展邁進。
也有人的目標可能只是希望一般民眾可以了解和尊重,減少因不了解而恐懼或歧視。
先找出共同需求,再找解決方案?
這是過去沒遇過的狀態,從摸索釐清到可以規範我想還有好長一條路要走,現階段只能針對有爭議的權益部分去依照個案看怎麼判定?(就像推廣女權、同性戀權益等等,不同時空背景下會有不一樣的結論,現在會有這樣的風波或許也是集體意識準備好來面對這個議題了?(過去可能直接就拖下去燒毀(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