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視:金門縣長駁斥有上呈報告被中央已讀不回?
陳時中:金門縣政府有發函,在防疫會議提建議。函裡說「在台灣往離島航線機場設置新冠肺炎篩檢站,要求旅客持3日內陰性報告證明,才能登機赴離島,以防範離島醫療衝擊」。
提出台灣各機場通路設篩檢站,篩檢去金門的人。恐怕不是理想方式,造成大家都區隔,台灣一日生活圈遭受破壞。想法上希望人的流動不要頻繁也沒有錯,造成他們防疫壓力。是否使用這樣手段,大家是不太同意。
昨天金門公告直接設快篩站,引用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地方的職權。但是第3項也寫指揮中心成立期間要依指揮官指示辦理。與法不合,只是依據撤銷公告。
金門確實有特殊性,昨天我與楊縣長溝通過,在法律不合要撤銷。怎樣做好金門防疫,可提出計畫,來討論提供更好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