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與澳門籍跨國同婚勝訴 戶政機關須准許登記 | 社會 | 重點新聞 | 中央社 CNA
跨國同婚勝訴,台、澳門同性伴侶有望在台合法登記結婚 -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台灣與澳門籍同性伴侶信奇與阿古赴戶政機關申請登記結婚遭拒,提告請求准許登記。法院今天判他們勝訴,撤銷拒絕登記處分,戶政機關須准許申請,全案可上訴。

司法院已於今年1月22日提出《涉民法》相關修正草案,讓台灣國民與未承認同性婚姻國家的外國人之婚姻關係,在台灣將獲承認。草案後續將函送行政院會銜,提請立法院審議。

司法院當時也在其臉書粉絲專頁表示,台灣人與港澳人民間的婚姻,依據《香港澳門關係條例》,應類推適用《涉民法》,因此也在此次修正草案的涵蓋範圍。至於台灣與中國人民間的婚姻,必須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故不在此次《涉民法》修正草案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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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說像我這種反對跨國同婚的,是不是算恐同份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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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efa: 只反對跨國應該不是吧XDD
「我支持同志結婚的權利,但......」跟「我支持同志,但......」這兩個感覺很像啊XDDDD
最純潔荷蘭寶の阿嬤@南宇@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Drefa: 好像的確蠻像
記得不是說不承認跨國嗎??(記錯了
最純潔荷蘭寶の阿嬤@南宇@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bibo1409200: 目前的確還不行,然後之前司法院有研擬草案給立院審議中,目前被提告敗訴的機關只是台北巿中正區戶政事務所而已~
台灣澳門跨國同婚勝訴 法院:常居台灣適用中華民國法律 | 社會 | 重點新聞 | 中央社 CNA
「合議庭認為,阿古的常居地為台灣,即有中華民國涉民法第6條反致的適用,應適用中華民國法律,且依據澳門民法典規定衝突規範時,也應適用中華民國國內法,因此,本件准否結婚登記的公法上法律關係審查,無涉於與澳門民法典是否承認同性婚。

合議庭指出,就阿古婚姻是否有效成立的實質要件,既然依涉民法第6條規定而反致適用中華民國法律,而施行法第2條明文允許相同性別之二人成立同性婚姻關係。

阿古及信奇已檢附相關身分證明文件,也於法院審理時補正提出阿古距簽發日起6個月內有效期間的無婚姻登記證明,因此阿古及信奇訴請戶政所准予兩人結婚登記的行政處分,應予准許,因此撤銷原行政處分,戶政所應依兩人在108年10月1日的申請,作成准予結婚登記的行政處分。全案可上訴。」
Chin Fai - 「等待了快2年的勝訴與感謝 - #跨國同婚...
「再來以當事人的身分簡單說明今天的判決:

今天的判決是以涉外第6條的『反致』作依據,因為我(阿古)是在台灣生活,而澳門的法律又提出『屬人法(以當事人的生活地為準)』,所以今天的判決會是勝訴。

但,法院的判決都是個案,就是說這個判決不會成為通例,大家也沒辦法因為今天的判決就可以去登記跨國同婚,但這會成為一個法律立足點,我們很希望今天的判決可以加快立法的步伐,讓含糊的跨國同婚狀態明朗化。

也許大家會好奇,為什麼每當提到跨國同婚,都幾乎是我們2個,其實這是我們一開始就討論好的分工,由我們2個來扛下輿論,因為跨國伴侶在我們知道的200多對當中,雙方都生活在台灣的不多,可以公開的更少,有時間站出來,刪刪減減只剩幾對,難熬的事就由我們來扛就好。」
最純潔荷蘭寶の阿嬤@南宇@
2 years ago @Edit 2 year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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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奇阿古結婚了 首對台灣澳門跨國同婚登記[影] | 生活 | 重點新聞 | 中央社 CNA
台灣首對跨國同性配偶 信奇阿古走過惡毒批評6年終成眷屬[影] | 生活 | 重點新聞 | 中央社 CNA
歷經6年「把不可能變可能」,首對台灣、澳門跨國同性配偶今登記結婚 - The News Lens 關鍵評...
「台灣與澳門籍同性伴侶信奇與阿古日前訴訟請求戶政事務所准許登記結婚判決勝訴,兩人今天別上兩年前不能別上的婚禮襟花登記結婚,成為台灣史上首對台灣、澳門跨國同婚配偶。

伴侶盟也提到,為了爭取跨國同婚儘速全面開放登記,已在5月24日向監察院遞交陳情,控訴內政部與陸委會等相關部會違法失職,監察委員紀惠容、葉大華與王幼玲在接獲陳情後,已展開調查,預估今年10月以前會有結果。 」
最純潔荷蘭寶の阿嬤@南宇@
2 years ago @Edit 2 years ago
首對台灣澳門同婚登記 陸委會:正配合研議配套 | 生活 | 中央社 CNA
「大陸委員會傍晚透過書面回覆指出,港澳人士與台灣人民結婚,依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38條前段規定,類推適用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陸委會表示,目前司法院院會已通過涉民法第46條修正草案,行政院刻會同相關機關就所涉各類型跨境婚姻,檢視盤點相關法規及行政配套作為,陸委會也配合研議中,希望進一步平等保障落實同婚者之權益。

陸委會指出,司法院院會正辦理與行政院會銜送請立法院審議事宜,未來如修法通過,國民即可與港澳同性伴侶在台辦理結婚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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