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實相的愛,是一種寬敞而自在的愛。這份愛不會因為你否認就消失,也不會因為你認同而存在,祂不是信念中我們對於愛的定義。因為本質一直都「在」,我們的本質一直都「在愛」。
這份愛不會因為他是聖人就多,也不會因為是罪人而少。無倫何時何地,這份「本質存在的愛」遍及空間與宇宙各地而平等。

如果沒有這份「存在的愛」,智慧與真理就不會存在。
而認出這份「存在的愛」,就等同於認出生命實相的寬敞與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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