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nx_Li
3 years ago
潘要做到兩件事,不然沒什麼好見面的。
1. 先道歉。因為他污衊蔡總統和鄭市長背信棄義,不道歉的卑鄙小人沒資格見總統。
2. 先撤案。公投不撤案,那就是投票對決,也就是他根本在騙人,只是藉見面在炒作話題。
做不到這兩件事,他說什麼都是放屁! https://images.plurk.com/1QHr0QF504vstv5qioTcNd.png
掰噗~
3 years ago
No good, Bob (nottalking)
原來是這樣啊汪 _(:3 ⌒゙)_
怎麼這樣啊汪 (つ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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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待那些個環團,
往死裡打就對了
幹!
他現在是很陶醉於他人生最高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