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ce2980: 他才不是受害者,犯罪未遂的共犯誰要同情
我昨天看的時候就有發現不太對,然後看到幾個偷偷說只要是反駁的都有人跳進來說檢討受害者
一隻想貪小便宜的小鱷魚,被真正的大鱷魚吃掉了。你們鱷魚自己咬好嗎,不要打擾我們這些不會當鱷魚的普通人了
笑死了,他今天有賺到錢,還會去警局報案嗎?還會上網路來哭遇到詐騙?
自責?我看是自責錢被自己拿去打水漂吧,活該死好
如果事情能夠完美
您就成為駭客get到贓款了
就不會上來發噗了齁
要知道要是能賺錢的話,他敢帶著不法所得去警局報案嗎?
我看他是不會啦,那麼想要錢當初就不會被騙
地球大大,知道幫助犯的構成要件嗎?這個受害者有雙重幫助故意嗎?
都賺500了還多投10000進去 還能叫沒想那麼多 厲害厲害

第三段真是好棒棒
有種貪小便宜買奇怪網站的超便宜名牌包,說他們怎麼可以賣假貨
昨天看到那則噗的時候就覺得哪裡怪怪的,明明自己也做了不好的事,不知道下面的留言是在同情什麼
抱歉,首噗連詐欺罪的犯罪既遂未遂都搞不懂,並不是有力資訊。
事主當初投5000進去不知道對方錢怎麼來就應該覺得怪了,繼續投想拿更多的心態真的母湯(噗浪的人比較善良,原噗放批踢踢應該只會被笑XD
事主不要再描了越描越黑
我不是事主,我是法律相關從業人員,只能說大家真的鍵盤嘴炮第一名。
他現在鎖回應了欸,昨天看到原噗的時候,我還想他自己噗首還說什麼「並不是夠聰明就不會被騙」,雖然我看他的原委從頭就覺得就很蠢⋯
噢,這樣如果警方真的辦理事主的案子,事主也會受罰囉?
原噗自己一開始的描述都已經透露對方說的獲利方式感覺有不正當甚至違法的疑慮,甚至對方根本也只是APP上認識的陌生人,這樣還抱著嘗試的心態投了3000進去,就已經讓我覺得他可能沒他自己認為的聰明
rabbit2469: 要看他有沒有故意,知不知道這樣會導致“詐欺“既遂。如果他只知道這樣會導致“侵入電腦”既遂,那這樣很難說有雙重故意。
fig6263: 要是偵辦人員認為有幫助犯的可能,大概就會有事吧
大家再罵下去等等人家說想自殺



(抱歉不是拿自殺開玩笑,但是原噗主就直接拿這兩字情緒勒索人了)
RR,通常博弈跟投注網站資安都是非常安全的,可以駭入還蠻像詐騙的,應該說不太可能,雖然說是協助共犯但噗主可能沒想那麼多吧。
rabbit2469: 有可能,但這是很細節的問題了。
還有真的厲害的駭客不會搞騙錢,這對他們來說這錢也太少了....
光是侵入他人數據庫就已經違反資安法了啊,我覺得至少這部分噗主可能跑不掉
rabbit2469: 如何舉證大腦中的想法,尤其在被告本身已說明不知道是詐欺的情況下?
侵入別人的電腦想獲利能跟股票擺在一起
終於有噗要認真討論這是不是犯罪了... 就我的粗淺認知來說,噗主應該不會被告詐欺
哎唷單純是看到事件描述的第一反應都會覺得「蛤這麼可疑你居然還上當」情緒會先上來
butter3472: 想獲利是動機,侵入電腦是行為,不可混為一談。
我可以理解大家覺得該噗主不全然無辜,但一上來就說人家是共犯感覺缺乏法律基礎
畢竟整場就是一個騙局,沒有受害者因為自己就是受害者,所以噗主才可以說是沒有法律責任可以報警。
今天如果這是真的賭場,然後真的有人駭入資料要你投資,然後再捐款潛逃,他就跑不掉也有罪責,大概是這種差異吧
但我覺得在以事主已經有先認知自己的行為是侵入別人電腦的強況下,把他想因此獲利的想法跟股票放在一起比較也很奇怪
站在故意這點上,當事人是決不會承認自己是幫凶/詐欺的。但是站在侵入電腦這方向,事主就是明知故犯了。
不過先不提入不入侵,說實在一點線上投注一開始就不是合法的XDD"
車手也沒有騙錢只是幫忙領錢而已,幫助詐騙本身就算參與詐騙了
rabbit2469: 我懂你意思,我想問的是第一句沒錯
抱歉看錯 雖然不管投3000或5000都ry駭入竊取他人資料藉此獲利很早就刑法處理了,說駭入跟股票一樣只是想賺錢不違法的…我很希望這邏輯是在反串www 噗主大概被告資安法不一定是詐欺,當然這是建立在噗主收這麼多噗幣牙膏有擠完的情況XD
gnu5320
4 years ago @Edit 4 years ago
所以說是觀感跟道德上的問題了
如果對方真的有駭入電腦那事主就有嫌疑了吧
但意圖能討論的只有觀感,直接說共犯感覺需要有更實際的作為?
現在他確實沒有實質上的法律問題
但整件事他就是意圖不法獲利才會被詐欺
而且噗主並沒有承認自己是想不法獲利,只是想包裝自己是被騙的可憐人
會被人質疑的原因就在這裡
嗎阿,我個人認為要拿共犯這詞來說。不是沒沾到邊,是站在對方是沾了但是實際做事的不是它本人。在處理上要拿這個來說,可能沒有足夠的點來支撐。
問投資算犯法嗎的
可以想看看投資詐騙你覺得算是詐騙共犯嗎?投資搶銀行算共犯嗎?
以此類推
mouse5354: 非法獲利不是罪?
當初原PO想詐賭呢
意圖不法獲利這方面是可以算進來的,就是對方算是自首了。就算真的有算到甚麼,感覺也會從輕。
事主有沒有犯法,要由法官檢察官檢查調查判決
事主讓我覺得奇怪的事,已經知道非正當的賺錢手段,還...
rabbit2469: 是啊,所以我的意思就是投資也是共犯的
拿他有沒有犯罪事實護航省省吧,大家在批評的就是他想不法獲利又想裝無辜的部份,這可不是被騙什麼股票投資穩賺不賠所以投錢可以相比的
事主前面描述就很不ok,他自己也描述破譯博弈什麼的,如果是被騙,詐騙公司不會讓你知道他們怎麼賺錢啊(破譯是一種方法吧
沒有護航啊,只是很想知道這種共犯的指責有多少法律依據XD
目前基本上大家重點也不是在法律依據,主要爭議點是他對於自己的立場是打算不法獲利這點刻意避重就輕的態度不爽吧
deer4927: 有沒有犯罪這方面,終究不是我們定論的。只是於情於理上的分析罷了。
這不是在檢討他被騙的這件事,檢討的是他一開始想不法獲利觀念就不正確了
現在他就不是共犯,所以檢討他是不是共犯是無意義的(O
大家也知道他不是共犯,也知道他現在沒有法律上的問題
9成的人都會覺得她是錯的,錯在意圖把自己曾經做錯的事包裝並合理化。
他如果不是一開始想透過不法途徑來牟利,還會中這種詐騙界的慣用手段、老圈套嗎
做錯了就要承擔輿論跟責任,跟他有沒有意識他是共犯或者他是不是共犯無關
把自己包裝成無辜者就是錯上加錯
rabbit2469: 法律,社會觀感的話風向也底定了好像不需要多做討論XD
感謝你的回答
老實說他那句「不要檢討被害人」也是讓火燒更大的原因
就因為知道自己會因為想不法獲利這點被罵所以刻意拿不要檢討受害人當擋箭牌吧
alien4996: +1
昨天第一次看到時還以為是甚麼國際交友詐騙,結果是想不法得利!?還因為他被騙不能檢討?一開始不要想不法得利不就好了
交友部份.....陌生的人跟你推薦他侵入的賭博數據可以參考賺錢他就去花了二十幾萬下去我個人確實覺得他蠻天真的啦.....但這部份多說就確實在檢討受害者了,不方便再談
真的是共犯,不知道怎麼好意思一直模糊焦點要大家別檢討他,還把抖出自己是共犯的言論編輯掉XD
這種講法跟「我只是把風的」有啥兩樣,把風的可能沒進去搞,你可以出手的人喔⋯⋯講什麼自己是受害者的臉
我直接說好了,我朋友也碰過類似的事情也被警方約談,他跑來找我用被害者態度來談,我當場嗆他嗆到他無地自容,他媽的自己跑去當犯罪者出問題,有什麼資格以被害者角度來討同情
當初看到就覺得這和友誼、是否相信朋友的關係不大,就算是一點點也好,事主也是覺得可以賺錢才會把錢交出去的吧,從起了這種念頭開始就注定是這種下場了。
確實被騙的人不一定是不小心或是笨,但事主就只是自己貪心啊。
雖然一開始看起來怪怪的,但falcon995舉的把風跟 rabbit2469舉的面罩就懂了
一般看到這種噗都會感到同情的,這可不是小錢,但讀完事主所述的經過覺得事主自己也有起了貪念才會導致這個結果,那就不是抱著單純的心被騙了。由他來說不要檢討受害者就只是把其他真正被騙的受害人拉下水而已。
本來覺得自己會逆風,不孤單真是太好了。
那噗還想藉著帶風向說自己不知道那是犯罪行為,來強調自己的受害者身分裝傻…好啦就算接受這說法好了,一樣只能證明噗主是智障啊,噗首還有臉說什麼「夠聰明就不會被騙」欸?自責到底是自責在哪啊?
他媽沒教他錢很難賺嗎?剛認識兩三天的人跟你要錢,也不懂什麼是破譯不過因為好玩就肯交出三千五千一萬?看到真的有錢進來也不知道怎麼來的就繼續丟錢?看到第三段就懶得看下去了,還有一大票傻逼給他拍拍,真的是笑死wwwwwwwwwwww
講難聽一點啦,會相信那噗主說法的真的比他還蠢,那噗主就算真的是不懂什麼是破譯、只想耍些靠小手段賺錢,他至少還懂得帶風向咧,往後請自己小心些,不要隨便相信陌生人說的話齁,至於那些還在什麼不要檢討受害者的真的就沒救了wwww
覺得可以只針對他想參與犯罪行為賺錢的部份
檢討相信網友的部份稍微就好了不要嗆過頭比較好(?)怕話題跑偏
同樣覺得事主肯交出去就不是花來娛樂一下的程度,所以比較像是貪心(。)反而像是聰明反被聰明誤?
不過他用的理由是好玩這點真的有點避重就輕的氣味,
說白其實就是想賺錢所以才投資這麼多
雖然中間有段說不得已又投資更多的說法那邊感覺說得不清不楚的
感覺有其他無法說出來的內幕在,也可能是被抓住某種把柄威脅投資更多之感
用好玩當理由 那麼就也當丟了26w是好玩吧 這樣的結局反倒覺得上天有眼
好好笑,看到這噗比較上面的留言,有些言論是不是油罐車親友呀還是想繼續幫噗主招黑的路人XDD
下面有沒有刪留言不確定不過目前是鎖回應的,上面的留言我看是還在
我這邊還看得到留言,但感覺他隨時可能刪,可以先備份
就一開始嚐到小甜頭所以後面就給他投更多下去,事主是明知這東西有問題,但是拿到非法得來的錢太香而腦衝一波反被吃
litchi255: 還是你說的是親友噗?那則的確刪了,但詐騙原噗還在喔
prawn8123: 這邊去事主的河道已經看不見噗首那則噗了
咦?剛剛點進去還在耶

這是某種賺噗幣的手法嗎?
goji6152: 感謝支援
?有人在說獲利這個行為錯了嗎
今天她是想要依靠竊取別人後臺資料賺錢欸?
跟買股票能比?
乾,噗浪抽了沒看到後面留言多了許多
我在回前面ㄉmouse5354
剛去看法條,
事主原本會犯的是刑法第358條-
妨害電腦使用罪
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
,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
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363條補充:
第三百五十八條至第三百六十條之罪,須告訴乃論。
原來提取資料是駭進去的意思嗎
昨天看那噗還看不是很懂,想說就只是單方面被對方騙錢匯款而已
pita2492: 是後來美化過的,原本是用【駭入】
因為網頁等相關的程式基本上都是有數據資料等等的去運行,提取資料就是去駭入對方的網路平台取得不法資料
簡單來說就是一般人認知的網路駭客,駭入網站去破解資料的意思
lamb4820: 竟然偷改詞
對的本來詞彙是[駭入],光是看他把辭彙都改掉這點就真的顯得非常避重就輕
明明就是自己貪心被騙,滑了下原噗底下別人也沒檢討他只是給建議就可以說別人語氣嚴厲,是不是只要不是拍拍抱抱給噗幣都是嚴厲啊?又接著一付教育大眾的模樣。行了,用不著原噗主這種奇妙的教育與呼籲
嘛 不過有說出來讓大家知道手法和警惕世人我覺得這點不錯啦,雖然某種層面我覺得他除了後悔饋見裡面還有不甘心,不甘心自己被騙他人逍遙法外爽爽賺所以特此公布自身經歷。他錯很大但這點很好,雖然法律要罰還是逃不掉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