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天晚上剛好比較空閒,C忽然邀請我下載某app,要玩破譯。(對方聲稱)破譯的意思:駭入某個賭博平台竊取大數據,事先預測某時間點賭什麼可以穩賺。我當時覺得好玩,就放了(對方說的最小金額)三千元進去平台。
>>駭入某個賭博平台竊取大數據<<
這什麼瓜
先講
不要檢討受害者就贏一半了
真的是馬上贏一半,稍微對他這部分提出質疑就會有人說不要檢討受害者
啊不就好險對方是詐騙集團,他才能理直氣壯發噗說自己被詐騙,如果是真的,等他賺翻他有膽發噗說「ㄟ這個破譯平台超賺的啦~」嗎
所以他一開始就知道那是非法行為了吧
對他一開始就知道,如果是被騙說這個是安全又合法的平台,那就不會想檢討他,人都有腦袋不清楚的時候
可是他清清楚楚知道了「駭入」這個關鍵字還參與
今天在熱門滑到就這麼想了…
被騙會有負面情緒很正常,但一開始不就是想要做壞事嗎,不是結果吃虧就可以美化自己的行為好嗎
批評警察是還好啦,畢竟他也真實碰到想吃案
但犯法失敗還讓大家不要譴責,真的是蠻有臉的
真的蕭貪活該,等錢從天上掉下來
不腳踏實地工作,也不肯好好學習投資
以前家人也被詐騙過,但不是這種的,是常見的那種購物平台操作失誤要你去操作ATM的
想到這種人也想跟其他奉公守法無辜被騙的人站在同一立場要別人不要檢討受害者就想翻白眼
我先預防性黑單,這人品還參加徵文,是要把別人思想教的跟他一樣嗎?
所以大家覺得小偷被屋主強姦叫活該,誰叫他要貪心去偷別人的家?
各位法學大師超聰明的好棒棒喔
小偷被屋主強姦
1. 小偷有罪,該負起非法侵入刑責
2. 屋主有罪,該負起強姦刑責
以上同時執行皆有罪
tako1198: 你才歪理
tako1198: 舉例大失敗,套用你說的小偷強姦的話,這件事情是這樣的:
A被B邀請去偷一間房子裡的錢,A答應了並且赴約,結果B沒帶他去偷,而是抓住A強姦了他
這情況下:B是強姦犯,A是被強姦的受害者,但A曾經打算當個小偷也是事實。不會在A被強姦這一點檢討他,但絕對會檢討他打算當小偷,這不衝突OK?
更別說你的舉例A是真的進屋打算偷東西了呢,小偷被強姦還是小偷啦,他不會因為被屋主強姦了就變成普通善良老百姓
我看到例子大笑,好奇怪好多人的腦子非A即B,這種思考模式才是最危險的好嗎,不能檢討受害人做錯的地方從另外一個方面講不也是一種要求完美受害人ㄇ
其實詐騙集團也是不得已的啦,他們過得很苦餒,都被公司壓榨,還要被好多人罵,要不要體諒他們ㄚ
人家說不要檢討受害者,是不要檢討他們一時笨或人好或沒察覺危險,就像不會檢討被強姦的人穿什麼衣服一樣,因為他們的行為在沒碰到惡劣的詐騙人士/強姦犯的情況下根本沒做錯任何事
但原噗主根本不叫做沒做錯任何事
學大家多多投資結果被騙的人,頂多是會被一些假的股票理財專家之類五四三的騙,才不是參加駭客的犯罪行為被騙咧wwwww
如果小偷沒被強姦的話,就表示會有其他「真正無辜沒做任何壞事」的無辜民眾被偷東西耶,比起這些民眾,有些搞不清楚狀況的更為小偷擔心真是搞笑。
我以為不要檢討受害人這句話要用在當事人僅僅只是一些價值觀或是道德不符合社會期待的時候可以講
而不是違法行為上
只能說原噗主還是因為貪而受騙,一開始知道做的事是犯罪卻覺得好玩而給錢就做錯了,當然她肯說出這個詐騙手法給大家知道也不錯。
還是希望在給錢前多多思考比較好。
假如有個女生被朋友捉去當車手,然後被人強暴
她出來指責她遇到的暴行,並且警告大家不要被這種手法騙
然後一堆人罵她當車手就是活該遇到這種事
好像也怪怪的,她有錯在先,但後面的部份真的不是她的錯吧
brandy8542: 他又沒被強暴,是車手的酬勞沒付給他啊
她都主動參與犯罪行為已經是共犯了,拿錢之前先被抓的話也要喊冤說自己是被騙嗎?
不,這個例子錯誤的點在於被強暴跟當車手沒有關係,沒有因果關聯
但原噗主利用可能是違法取得的資訊試圖獲利,但被反過來騙錢,這是有因果關聯性的……邏輯在哪裡……
brandy8542: 她如果是被人逼去當共犯的那當然沒人會檢討她啊
這個舉例明顯不對,因為原噗主清楚知道自己在參與的事情是違法行為卻因為有趣(還有貪)而參加
當車手賺500,被騙感情(網友)又賠了26萬真的人財兩失沒錯吧
他自己說他對對方沒感情還覺得很煩啊
一開始就純粹的貪吧,他說他對男的愛到失去理智我還同情他一點
lemon3707: 感情也不是只是愛情,就人與人間的信任ㄋ
原po把駭入改成提取數據了耶……
他清楚自己在做甚麼,只是巧合遇上主謀不誠實分贓,他想上來哭哭討拍才拿受害人身份當擋箭牌吧……
提取數據一樣啦,本質都是違法,他自己一開始用駭入的字眼代表一開始就有自覺
舉例明顯有問題啊
他是想騙取人家(博弈平台)的錢財,最後被騙錢
要是A原本想強姦C,結果最後反而被B強姦,會有人覺得他可憐嗎......?
駭入=「我知道這犯法」
提取數據=「我不知道這犯法」
差很多喔原原po
偷改更顯示噗主不覺得自己錯在曾想犯法了
支援個原文
uranus768: 你讓我恍然大悟!從沒被檢討過的受害者也是完美的,過度檢討跟禁止檢討受害者都是在要求完美
說實在,如果原噗主真的有賺到錢大概也會繼續投吧,今天就是沒獲利才會爆出來
goji5028: 好的感謝 那我避免造成誤會先刪
很不喜歡因為是女性就一直有人用強暴當例子欸
好像被強暴是免死金牌一樣
明明就兩件事
如果坦誠點,直接承認因為自己一念之差的貪才被騙
今天也不會燒成這樣
mint2891: 因為她受害,因為她很可憐,所以禁止去檢討她有違法嫌疑的行為。
因為我是受害人,所以不要檢討我。
為她辯護的很多起手式就是「為什麼不去檢討詐騙集團卻在這邊檢討受害人」,卻沒有想過這兩件事情可以共存。今天大家對於她的行為感到不舒服,主要也要她試圖合理化自己做錯的地方,把自己扮演成完美受害人。
明明檢討她做錯的地方並不等於認為加害者沒有錯,但就(ry
fries2850: 是我的個人看法啦……蠻奇怪的,明明有非法行為存在卻不能說,好像說了就在玷污受害者這個身份一樣。
不完美不是受害的理由,但現在檢討的真的不是原po受害的狀況而是他本身的犯罪意圖
他被騙錢了不會抵銷他的犯罪意圖
如果真的要用強暴來形容,原原噗比較像是
跟A約好要設局仙人跳B,結果發現AB才是一夥的他才是要被宰的那個
這不就是被黑吃黑,然後還想跳出來裝無辜嗎
其實噗首承認因貪被騙,再提醒大家不要貪心就是一個完美分享文了
這樣我還比較願意加入下面的拍拍大隊
兩個人原本約好要去偷東西,結果菜鳥那個反被騙了
我是感覺不出來誰比較無辜啦
我這邊覺得就連貪心也沒什麼啦,但是把投資跟數位犯罪混為一談真的是
而且不論有沒有駭客行為,內線交易就是犯罪,望週知。抱歉我之前對於犯罪手法有誤解,本次案例與內線交易無關,然而當事人被邀請的行為是以不正當手段與資訊賺取錢財,無論如何都是非法行為。
tako1198: 阿真的這樣的話就小偷屋主都罰啊,各罰各該罰的
而且噗首感覺就很賣慘,明明自己原本也是想騙別人的錢...@@
其實原噗還有一個可能啦,她交友軟體暈的超嚴重,對方說什麼都照做
但這樣就不是原噗自稱的聰明人就是了
cod3132: 要看聰明人的定義啦,高學歷也會被騙什麼的,叭啦叭啦
我覺得這個詐騙噗再次證明了很多台灣人都先看標題不思考
看到有人說檢討他會讓之後的受害者覺得「是自己貪心才會被騙所以不敢求助」什麼的。
他的說詞才是真的把貪念跟被騙連接起來的一方。
真的不能接受有些人去拍的時候說什麼「你沒有做錯任何事情」
有錯就大方認錯,本來也沒有要要求說不可以有貪念之類的,人之常情,當作學一次教訓。
真的見識很多瓜都是本來錯的也還好但就是要堅持自己沒錯然後情緒勒索後來才燒成大瓜了。
檢討對方詐騙跟檢討原噗主跟隨犯法行為兩者可以同時成立,希望某些人搞清楚
原噗主說穿了就是在進行不法牟利的行為時碰到詐騙,詐騙該死,但被詐騙不是替自己從事不法牟利行為(就算是未遂)開脫的藉口
如果說他沒被騙,就換成她騙別人的錢了耶,這個真的拍不下去
沒有啦人家沒有要騙人,只是別人偷了一點資料可以賺錢,人家只是跟進而已
這種一直要你投錢才能拿錢的手法不是早就有了?
總歸還不就是 貪心
貪
rat9533
4 years ago @Edit 4 years ago
所以才是
親友啊
再次
不要檢討受害者
我嚇呆了......親友竟然跑出來作證當事人根本不是毫無相關知識的小白兔,他們真的知道自己在幹嘛嗎........
標準的越描越黑,火上加油
lemon3707: 如果親友知道現在在幹嘛,就不會出來發噗,很顯然以他們的思考邏輯真的是親友
當事人還按那噗喜歡
那個....如果某殺人犯殺人後跑去跟親友聊說他並沒有殺人,親友聽了就說對啊對啊你就沒有殺人啊,然後貼出對話說大家都誤會他了,請問這可以作為抹除殺人嫌疑有力證據嗎?...好奇
mule3675: 當然是不能
挖網站資料、預先拿到結果,拿來賭博
賭博還有讓賭客預先偷知道結果的…?不覺得這不OK的話,這樣的人實在是不OK
其實他要高興警察想吃案沒報警成功,吿下去一查說不定一起變被告
詐騙告知說可以「預先知道號碼」www
這是自證行為就是犯罪吧
噗主跟親友如果有在追這串,這裏幫忙舉個例讓你們腦袋清楚點:
你今天想買樂透,買之前有人跟你說他因為OOXX (請自行套入你們那個詐騙集團的說詞),所以他知道這期開獎號碼,你只要花500就能拿到號碼,於是你投錢、拿到號碼、開獎賺了幾千萬
然後警察或檢調找到你這個交易過程的所有證據,你們自己想想會不會獲罪吧?
不好說耶,因為詐騙方應該是沒真的撈資料(所以才是詐騙),噗主是有那個意圖但沒有真的犯罪,頂多會被教育(吧
不管原本知不知道
噗主事後在打出來的時候就應該要知道這是犯罪了吧?
但卻在原噗說自己沒錯感覺很微妙
不一定會成案啊,但缺業績的時候就...
而且報案成功最後你終究是要面對面解釋了,甚至不是像在噗浪上這樣可以跟大家討拍,警察跟檢察官看那麼多別說同情了,可能還會被唸吧
會用這種手法騙人,也是在賭受害人不敢報警吧
因為也算是不法行為的所得啊
當然啦
如果真的沒撈資料就是詐騙,那這樣還能提告詐騙,有機會追查到線索(也其實不鼓勵吃案啦,誰去派出所都是希望警察可以幫助自己)
只是覺得先不管受害者被檢討的問題了,不是只有受害者會遇到檢討的問題捏
你遇到了挫折,考試出錯了難道不會想知道自己哪裡錯了,不去判斷一下哪裡有問題、改正一下嗎?這樣下次考試還是會錯捏

難道一開始警察其實是認定他算犯罪行為可是被黑吃黑所以不想理嗎?
不排除有想吃案的,但來了一個這種也是很能理解警察不想鳥的原因w
仔細看了一下噗主的內文
噗主應該是真的遇到怕麻煩的警察沒錯
因為他有打了165反詐騙專線
我記得噗浪之前的偷偷說也有人分享過一線員警處理詐騙的狀況,裡面有提到一些現行的狀況可以去找看看(年代久遠一時間想不起關鍵字)

???????????
寫程式還不知道這個是哪間學校教出來的.......
不對吧,他既然是這個領域的,那更不能推卸說不知道程式的用途喔
因為他應該比行外人更清楚程式的正當用途跟不當用途
我這邊學店資訊系,學不精但知道很重要的一點
接觸到這個領域會發現很多事都做得到,但很多事不可以做
EX駭客
不懂細節所以以為可以,這種只適用對這個真的不了解的人
了解卻覺得不觸法,那原噗主本身就是個充滿問題的人喔^^
既然他是程式背景
那應該更要意識到對方提供這個程式管道是否正當唷
在這個領域應該多少會接觸到負面的案例,知道什麼不能做吧

…...…..……??????
笑死,就算是用電腦抓歷年資料去推測號碼,能預測到絕對準確讓你可以賺的話就100%違法啦
如果麵條2215是當事者所說的法律系親友,個人覺得這種教戰守則跟把事主往火坑推沒兩樣
來了 最後會不會又說誤會了 不是本業只是工作上擦點邊www 親友還是...睡吧睡覺不好嗎www
cod3132
4 years ago @Edit 4 years ago
裡面的king是我,我只是最近剛好有接觸才跑去講,沒想到麵條會回我...
稍微說一下,真的隨便google相關教學一半的前言都在提醒:可能有法律疑慮喔,請自己看清楚再抓喔
不是我不想相信噗主,但我這個只上了30小時課的半吊子文科生都懂它不ok阿喂
cod3132: 資訊專業一定必提資安跟法律問題所以我很疑惑當事人聽到要撈平台資料真的都不會遲疑......?
dragon4083: 他在說啥我真的看不懂耶
認真說原當事人如果今天是被12期分期付款詐騙可能還不會被燒成這樣啊

有人否認他是受害者了嗎
兩者可以並存阿
我真的不太懂他想表達什麼耶
好啦,全部跟他說嗯嗯您說的真對打發掉就好了,覺得不用跟他多費唇舌
太好了,他提早刪噗我也可以安心睡覺去了(蹲在電腦前按到最後一秒
一條都沒有漏掉喔啾咪
欸他刪了
我不過就說了河道噗親友可能過濾出是誰

.....
大概發現有人備份,不過太小看夜貓子了,備好備滿
這是我這邊還能看到的最後畫面,收工
dragon4083: 喔喔抱歉我以為你是那個說是河道噗的人www
關於非法獲利的問題是我提的.......我要回去重新讀一次非法獲利的定義......嗎?
dragon4083: 這裡是老虎9225,對對每個人都是被套路的我們不能檢討
心累
聽說(搜的)已經走法律程序了
原噗噗主有沒有真的有犯罪行為,等後續再說吧..
犯罪字眼挺重的,在沒有判定之前都要有個無罪推定原則..
wine3561: 我也覺得即便是真的有想犯,但並沒有行為上去實踐,也沒有準備預謀犯罪的器材或行動,其實真的不算犯罪,如果想想都算有犯罪,那有點可怕了
puppy9157: 他已經不是想想而已,都給過錢了
今天是對方恰好是詐騙集團,所以才從犯法之路->被詐騙之路
這點他要是意識不到,哪天因為有可信任的親友,給他一樣的說詞,他投入錢又獲利了,然後被抓(單純舉例不代表本次事件),又要在心裡想自己到底問題出在哪嗎?
puppy9157: 他已經犯了啊,只是剛好白痴到參與假的犯罪行為而已
她一樣在模糊焦點。風向根本就不是在譴責相信別人以致於被騙,而是在檢討有從事不法嫌疑卻試圖模糊與合理化自己行為。
簡而言之叫做答非所問,檢討別人最會了ㄎㄎ
相信別人這件事並沒有錯,但合理化自己最初有不法疑慮的行為是有問題的。
更好笑的是「拿譴責她的時間去關心身邊人」,有啊多虧她,我被嚇到了,昨天嚴厲交代家人絕對不要做這種事。
donut1120: bean3932: 不是XD我的意思是說整起都是詐騙者設的局~當事人即使有想犯罪的行為,但是並沒有成立,打從一開始詐騙者就沒有要駭入網站(目的都是為了詐騙當事人),所以當事人匯款這件事並不構成犯罪,整起事件是詐騙者的手法,按照法律來說應該是沒辦法將當事人定罪,所以當事人匯款的行為是無罪的(但詐騙者騙錢有罪)
當然如果這起事件真的駭入網站犯罪,那就是別的走向了,但就結果來說並沒有任何網站被駭,就只有當事人被騙錢錢
真的是檢討別人很厲害
大家說的問題根本不是認為人性本善還是本惡,要不要相信他人之類的
而是不管本善還是本惡,對違法行為的認知不足的事實太誇張了
到現在都還想把自己綁上善良的人那條船,真的是...幸好不是我親友,否則我真的會懷疑我自己的交友眼光
不過我也理解為什麼旅人們會對當事人有譴責,畢竟有想從事不法行為投機的心態是真的很不可取的
puppy9157: 我覺得更不妥的是她那個噗是想要警世,代表她想要擴散。今天或許她的情況也許盜取數據這件事情客觀上不存在,但她主觀上對於這件事情含糊又想要合理化的態度很可能會誤導其他人,讓其他人覺得「藉由不法取得的數據獲利」是一件OK的事情。
因為不是當事人也不是可以調查的檢警所以無從得知「駭入平台盜取數據」這件事是否存在,但散播這種觀念真的不可取,而這種觀念導致她做出的行為確實有可能有不法疑慮。到現在還想導引到「噗浪民想檢討她過度相信人才招致這樣的損害」更不可取。
puppy9157: 了解 但我想強調的點其實是
所有圍觀的人最好要明確知道,這種如果真的屬實是犯法,一切是因為想犯法來賺取不當利益導致的,不要把這個僅歸類到單純的詐騙
法律是最低的道德底線,如果連法律的線在哪都不知道,拜託上課認真點或自己想辦法多看點法律的東西
puppy9157: 大家都知道你說的,
原原PO今天沒背上前科完全是因為結果來說對方是詐騙犯不是真駭客
原原PO今天沒背上前科完全是因為結果來說對方是詐騙犯不是真駭客
原原PO今天沒背上前科完全是因為結果來說對方是詐騙犯不是真駭客
所以才會有人覺得很危險要提醒他和其他噗友啊
ham7916
4 years ago @Edit 4 years ago
但我就是想檢討受害者
檢討"黑吃黑"的受害者
更讓人覺得奇怪的是
世界觀是拿來建立自己,而非摧毀他人這句話
不要從事有不法疑慮的行為原來是會摧毀人的世界觀

那我們可能生活在平行世界
為什麼有寫程式的背景,會不知道資安的重要性.......
貪沒什麼啊,當下沒有意識到是犯罪姑且相信也不是不可能,人家話術高超什麼的、腦袋一時不清楚什麼的、被情緒勒索腦袋打結什麼的。
但自己意識到後陳述的時候,就承認自己的行為相當於幫助犯罪,是很過分的要求嗎?
今天參與了這件事,被騙了,是被騙錢跟拿走身份證;沒被騙(當然依照他主張的對方說法那還是一種詐騙),那就是留案底。

別噗看到,就這個理而已
brandy8542: 因與果不是這樣拼接的,你的例子很奇怪,那個女生並不是「有錯在先」。大家不是在說原噗主「活該」。
而是原噗主很明顯的知道自己參與犯罪、意圖詐取他人金錢,卻不檢討自己侵害他人權益的行為,只想強調自己權益被侵害的面向。
原本只是看詐騙經驗就轉噗了,看完偷偷說默默收回...
這瓜好肥……越長越大,我吃不下了
原噗主的回覆真的越來越神奇而且情緒勒索欸
不要這樣這邊也文手,但我也覺得這種用字模糊焦點方式很文手(?
抱歉沒有要地圖砲ㄉ意思,只是說我感覺得出來她很喜歡用一些綴飾的文字在混淆視聽
不不,我遇過差不多講話邏輯的繪師ㄉㄉ, 純粹是肯不肯面對自己問題的人品問題
ham7916
4 years ago @Edit 4 years ago
lemon3707: 這已經不是人品問題了
要是他們幹那票成功,他就成了真犯罪者囉
得揹上前科和罪名的,因為他是同夥呀 ㄎㄎ
不是被詐騙而已喔
沒有啦,人家沒真的幹,所以沒有成不成功的問題啦。
只有他覺得人家有幹還出手的問題而已。
沒人說她被騙錢活該
這邊說的是她確實有違法意圖跟違法行為,兩邊的違法行為同時並存
試圖用把自己放在受害者的立場來輕描淡寫自己被詐騙這件事的最大原因,才是今天事主逆風的原因
我覺得不要用其他例子來列舉比較好
容易混淆....因為罪刑的判斷和舉證狀況都不一樣
我覺得很大的問題是
原po說的很像是自己一直被脅迫/太善良相信對方了
但問題是他一開始投錢進去的時候是抱著好玩的心態, 根本沒有被脅迫好嗎......
而且他還擁有寫程式的背景, 對方在做的事情他怎麼可能不知道後果?
kitty5095: 起碼第一次和第二次投錢絕對沒有什麼被脅迫或緊急狀況啦
而且旅人已經證實不論網路搜資料學習,
或是到學校上N小時課程都會教法律,
他到底是在哪學的
他自己說和這男的甚至不熟覺得對方煩
連戀愛沖昏頭都不算
出事了當然說自己什麼都不知道最安全我也沒證據證明他是真不知還假不知
我是不管他當初真不知假不知,就當成他真的不知好了,我不爽他就已經知道之後覺得這只是貪。
啊不是,做錯事誰都會做錯,老實承認自己當下真的思慮不周想從中非法獲利,誰也不會再多說什麼。 但做錯事又想把自己包裝成受害者,那就不只壞,你還壞得不知檢討。
「都是they的錯」都是詐騙誘拐你的,都是對方情緒勒索你的,所以你一點錯都沒有?
他寫程式出來他賺錢是應該
為什麼會覺得這種非法獲利是應該的?下一句又說那不該是她的,卻給了對方一萬,以為帳戶匯進上百萬後連身份證都敢給對方,說是抱著好玩心態實在很難取信於人
最後又說相信他人本身沒有錯,還在偷換概念企圖掩蓋她確實有不法的心態。
同行來說一下,會寫程式跟懂資訊安全是完全兩回事,這個領域水很深碰都不敢碰。
一知半解有時候會誤以為自己很了解,但實際上(ry
照她說的,事後覺得那是駭入(並且發噗打出來)的時候應該就要發現不太對了吧?
不懂一直說自己不知道是怎樣
雖然說不管用駭入還是提取,你從別人家挖後台都是犯罪行為就是了
worm9634: 挖後台和詐欺是不同罪名,怎可混為一談。

因為太好笑了我只好
挖後台是一個罪名
挖後台再用對方的資料去不當得利是一個罪名
詐欺是一個罪名
罪名的確不能混為一談,但今天大家講的是他參與1、2結果被3,還堅持自己是受害者不能被檢討,但他可以從警察到路人通通檢討一遍,酷
dragon4083: 好好笑他開始說自己是法律相關的
同感,一開始看也是幾覺得問號,不熟的朋友,邀你用非法的方式獲益,為什麼會答應…
我覺得這個部分告訴了我們
有些朋友出事的時候沒必要參一腳
說人性本善但投資詐賭想獲利
連阿公阿嬤都會買賣合法股票投資誒
不是說這種人才會被騙啦,而是這種人才會覺得做壞事沒有代價
pea2689: 怕有歧義會被當成小尾巴抓住,所以糾正一下
有犯罪的是他的行為,如果你們不懂法律,在這邊發文嘲笑專業,是很丟臉的。
dragon4083: 我以我的專業指出“動機”與“犯罪故意”的區別,您不懂,無法區別,我不怪你,但嘲笑專業是......?
不是一直都是在說當事人試圖利用違法的方式獲利只是這次最後是被詐騙嗎?我錯過了什麼
他的行為也不一定有犯罪,這個只根據片面說詞都不好說,但他的行為確實有不法疑慮,並且他事後顯然是有所認知的,這才是被眾人指摘的原因,而不是像他所說的旁人是在抨擊他想獲利、沒察覺被騙
找了下猴子前面的發言,我真的看不懂你進來到底是想表達什麼耶
如果你說的是「他想獲利不是罪,錯在他的行為」那你說的沒錯啊,大家也是在這麼說啊
可你剛進來這裡時說的是「根本不是他的錯」,這兩點有關係嗎?
brandy8542: 當車手跟被強暴有什麼關聯?當了車手才被強暴是什麼情況?
另外我是覺得「罵不到犯罪集團就來罵被害人」不是什麼很有利的論點,我想整個偷偷說上討論這件事的人沒一個說詐騙集團沒錯,這件事是這樣
1.詐騙集團當然不對>我想這是眾人的共識沒人反對
2.原噗主的行為也有疑慮>但原po主一直強調自己沒錯,有人無法認同
因為1沒爭議2有爭議所以大家只討論2,並不是不討論1就等於認為詐騙集團沒錯或者罵不到詐騙集團只能罵被害人好嗎?
怎麼覺得這串瓜釣出一堆支離破滅的......
猴子:「根本不是他的錯」
也是猴子:「他想獲利不是罪,錯在他的行為」
這件事很多人在意的、無法接受的,從頭到尾就是「做了一件理論上不應該做的事情(因為好玩而加入對方宣稱提取網站數據這種一看就不法的行為中),卻瘋狂淡化自己這部份的行為」而已
cocoa785: 我覺得大家多多少少有把自己或朋友被詐欺的怒氣轉嫁到原原po身上,而我也多多少少有把對自己手上當事人的同情轉到原原po身上
lemon3707: 我整句話都是法學術語,並沒有支離破碎,建議您不懂就不要亂回應
猴子中文也太差,他是說你一開始說苦主沒錯後來又說苦主錯在行為前後矛盾啦
"我覺得大家多多少少有把自己或朋友被詐欺的怒氣轉嫁到原原po身上"
並沒有 不要腦補這麼多
egg6779: 您沒有法學專業,自然不知道動機與客觀行為的差別。
我個人認為大多數人是在對有違法疑慮的行為指摘,跟怒不怒無關,猴子可以不需使用怒氣與同情這兩詞來做對比
你是專業人士跟你看不懂討論走向並沒有衝突,就像覺得詐騙集團有錯跟覺得苦主行為有錯也沒有衝突
還有你隨便認定大家把自己被詐欺的怒氣轉嫁到苦主身上完全口說無憑

還是猴子你就是原噗噗主提到的法律相關朋友啊?
我想除了懂專業之外,要懂事情的整體脈絡也在專業素養上面。一昧認為有意見的都逆風找代罪羔羊,不如去理解大家到底在講什麼,比你高唱輕蔑專業有用。
worm9634: 我不是,只是對大家亂討論犯罪越看越奇怪
egg6779
4 years ago @Edit 4 years ago
你用你的邏輯講話,我們也是用我們的邏輯講話,如果你是法學專業,想加入沒有專業的人的討論,你首先要做的是告訴他們你的邏輯怎麼來,而不是用你自己的邏輯去審判別人
你的行為就是很多人不喜歡跟某些專業人士講話的原因
「亂討論」是什麼意思?是否能分享這件事在您專業上的看法是如何呢?
egg6779: 輕蔑就是輕蔑,不懂還要裝懂覺得我違反邏輯,這怎麼能忍。
真正專業的人在認為有誤會擴散的情況下,早就用公開帳號講大家的誤區在哪+以這個狀況來看專業判定會如何(八毛、古備前),你要不要學一下wwwwwwwwwwwwww
egg6779: 等等,最後一句話讓專業人士躺著也中槍(?),世界上更多的是溝通良好的專業人士
我沒有被詐騙過也沒有親友被詐騙過耶
他有犯罪,但不是詐欺罪,個別犯罪的構成要件不該混合討論。
但我現在知道大家比較在乎原po也心懷不軌,並不是真的在乎誰是詐欺罪的共犯,我太鑽牛角尖了。
我以為真正專業的人會用簡單易懂的說法來跟非專業的人解釋,而不是就一直指責別人ㄟ
太多猴子啦
反正我想講的是,專業人士跟非專業人士一開始看事情的角度就不一樣,非專業人士就沒學過啊不可能跟專業人士從一樣角度出發,那如何跟非專業人士站到同一個角度去解釋就是專業人士的職責,不然就只會兩方雞同鴨講
garlic60: 不要,我在另外一個噗說得夠多了。

這邊有猴子另一邊牛,同個人ㄇ
monkey8639: 哈哈,有戳到我笑點XDDDDDD
monkey9853: 我覺得是這樣啦,我以前讀書時系上的必修也有要求要上法律系的刑總、民總,大概知道你說的話除了沒看懂討論外,有什麼地方不夠好。
我覺得你剛剛的發言中,一下子馬上就指責這噗的噗友「不懂構成要件」(容我簡化一下),但是你並沒有解釋,怎麼樣是動機、怎麼樣是意圖、怎麼樣是行為,也沒有說這次事件中他的哪些部分是以上這些要件,直指甚至指責他人的無知。
試想一下,在場幾乎都是對法律不了解的人,陡然接受到這樣的指責(本來就是沒有學過的東西),加上你又在狀況外,自然容易受到反彈,認為你自倚法律為專業在搬弄是非。
當然不需要寫到像寫考卷這麼詳細,只是你如貴覺得大家誤會了,解釋清楚的話會比較容易取得大家的認同。
沒人知道在匿名之下,自稱某領域專業的人士是否真有該領域專業,但可以感受到——與現況有出入的發言、前後矛盾的發言、不清楚明說的發言等這幾個要素集合起來是有多麼讓人無法感受到專業
欸我可以請問一下monkey9853的完整論點是什麼嗎?
我剛剛在這噗搜尋了一下這個ID第一則留言是
所以monkey9853一開始跳進來的論點並不是「想獲利本身沒有錯,錯的是行為」而是「根本不是他的錯」
眾人質疑的是你說的「他根本沒有錯」跟你前後論點不一,這涉及法律專業嗎?這涉及的是論點的不統一跟邏輯上的矛盾,但你的回應卻是立刻給別人扣上「不懂法律」、「蔑視專業」的帽子,這樣的言論要如何得到旁人的認同?又要如何讓人信服並尊重你的專業?
並不是只有你一個人具備專業知識,但如果你的語言跟論理邏輯本身就有謬誤,那也不能怪別人不去關注你的專業,而是著重於你的邏輯吧
garlic60: 我沒有前後矛盾,但解釋起來真的很麻煩......
資產階級看勞動階級常帶有布爾喬亞的傲慢,專業人士看一般民眾時亦有類似的觀點。
專業人士在參與一般大眾的討論時,對於自己發言更當戒之慎之,不要去指責非專業者的「無知」。
cocoa785: 這句有點情緒化,你鞭這句是對的
monkey9853: 我覺得你想表達你的論點,就請有理有據的敘述吧,沒頭沒腦大家都不會通靈,我看了半天也不真正理解你的論點。相同專業的我都尚且這樣何況其他並非法律專業的人。
不太妥當。
cocoa785: 我前後論點沒有不一啦......救命
先針對指出你邏輯謬誤的人指責蔑視專業,又在反駁自己邏輯沒有謬誤時說「解釋起來很麻煩」,這樣綜合來看只會讓旁人覺得你在用自己的專業身分壓人。
如果你認為自己的專業應該被尊重,那你應該展現出法律人怎麼用邏輯跟用詞嚴謹且理性的方式辯論問題,而不是貿然揣測別人什麼都不懂,或者情緒化,然後又說解釋很麻煩,您不用喊救命,我也挺想喊救命,我覺得您的言行舉止多多少少反應了為什麼法律系經常被外人指責傲慢的原因
cocoa785: 你好帥我想告白
而且不管我打得再詳細,你們都沒有辦法跟我討論,因為我一開始就站錯邊了
cocoa785: 我這邊認識的法律人在分享時都讓人聽得很愉快,所以我一直以為(就跟其他領域一樣)就是有些人有辦法讓自己表現得如此😂
呃不,我不接受這種扣帽,你要討論法律相關那就是另外一個議題了,事主道德上的問題與犯罪成立與否是兩件事。指責他人的時候不伴隨論證是很奇怪的一件事,你二試的時候應該也不會只寫一行結論。
我覺得不用管他了啦,你看我們打這麼長一串他的結論還是犯一樣的問題。
scone385: 我覺得你講得很有道理,但我很懶......
你很生氣大家對於你專業的質疑,但又不願意陳述你自己的論證,卻居高臨下的指責他人……我說啊這裡是偷偷說,不是你說你是相關從業人員大家就會信你,還要伴隨你的論述才能讓人信服吧。
again, 沒人知道在匿名之下,自稱某領域專業的人士是否真有該領域專業,但可以感受到——與現況有出入的發言、前後矛盾的發言、不清楚明說的發言等這幾個要素集合起來是有多麼讓人無法感受到專業
ㄟ我現在看不懂猴子想幹嘛欸
懶的講、只有我不同意見,可是我還是懶的講
你是在這邊殺時間等泡麵嗎
你不是站錯邊
你是一開始就講錯話,我直接說我並不是不瞭解你說他的動機是想獲利不犯罪,我完全同意,他甚至都不一定有犯罪,我也同意
我不能苟同的是你明明是說錯話才被反駁,不糾正自己的錯誤,卻用專業壓人而逃避客觀的討論
我們無法給你討論的原因是你根本沒有討論的誠意,你只是跳進來說你想說的,並給反駁你的人扣上一個不懂法律的帽子
專業人士沒有義務免費提供專業解說,但我以為任何一個想討論的人應該清楚闡明自己的論點或乾脆不要參與討論,而不是用很麻煩,跟你們說不通來逃避討論
你可能誤會了,沒人逼你詳細闡述論點,我只是希望如果你沒有要闡述,就退出討論,不要表現出一副是跟你們說不通的態度
dragon4083: 決定去煮碗麵,感謝分享晚餐idea!(加煮青菜
dragon4083: 是XD,我一開始就只是無聊回一下

噗浪上也有不少原本在偷偷說,後面被誤會乾脆亮名直接講清楚一噗的專業人不少。
覺得解釋麻煩,真的不是什麼不想解釋的理由。你才是在藐視自己的專業好嗎XDDD
cocoa785: 我不覺得我有那句話講錯,我只是態度讓你們不喜歡。
您懶的話就不要再挑釁人也不要回應挑釁了

不然就最好拿出寫考卷的決心
那你的泡麵也快爛了快點去吃啦,
反正你也說不出什麼東西反駁
ㄛ我想沒有那個人對於莫名其妙不具理由的反駁會喜歡的啦……
monkey8639: 啊你也是猴子啊,不是很剛好
其實那句話的行為就像在討論堆裡丟一句「你們都不懂」
然後又不解釋
會覺得莫名其妙也是很正常的吧
monkey8639: ㄛ對啊
我想吃大薯(不要點餐
monkey8639: 我的確是懶得法普XD,把我當普通的機掰人就好,不要把我當法律人這樣其他人很可憐
我也不想法普所以我不會去提到這方面的東西
monkey9853: 難道還要講「『因為有意見相左的情形所以』法律人朋友分享」才能看懂嗎
uranus768: 我的錯XD,那我可以單純反對實務的主客觀擇一標準說嗎,至少我寫考卷都不採實務說
前往肯德基的路上
一邊指責他人都是錯的,旅人請教卻又解釋不出半點道理,自以為眾人皆醉我獨醒,就只是在強辯而已
monkey9853: 實務本來就被很多學說批評,我自己也覺得很多問題,不過老實說認真要法普還是以實務為主吧畢竟面向是一般人,一般人跟學說是平行線。
說話是否會不清不楚或溝通良好與否,並不是所學領域造成的正相關
uranus768: 嗯,這是我懶惰的根源,我有我喜歡的老師,但這樣一講其實就會離大家越來越遠
garlic60: 對~~~~~~我抱歉,我真的很機掰
星期五當然是吃肥宅快樂餐阿
其實這件事情你要說寫法普也不知道該怎麼寫ㄅ因為連事情到底是怎樣都模糊得要命。
認為說出自己喜歡的老師就會離「大家」越來越遠?是想表達自己與眾不同嗎?這裡所有人都是相同距離,放心。
garlic60: 越來越遠是我在自嘲自己不懂大家關心的點啦,不要再生氣了~~~~~~
garlic60: 喔不是啦這個我幫他解釋一下,這個是因為法律在正犯與幫助犯的區分,實務(法院)跟學說有歧異。但法普因為是面向一般人,大家不會想要知道學說如何,只會想知道法院怎麼判。
但實務上所採的區分標準蠻有問題一直被學說批判,猴子應該是指他喜歡的老師也是主張與實務不同的學說,因此他想要寫老師的學說,但這就會跟一般群眾的期望(期望知道法院怎麼處理)相悖離。
uranus768: 謝謝分享!原來如此,不過就算有差異,那個差異不就是讓猴子想來發言的起因嗎?很值得分享&我也想知道(所以稍早我有詢問能否分享,可惜被拒絕了)
monkey9853: 沒有在生氣啊放心~很可惜你不願意分享
打字寫抱歉,然後一直用波浪符還有XD這種給人嘻皮笑臉+不正經+惹人怒的方式回人,既然懶得解釋又自知沒有要跟人討論的意圖何不直接滾出消音這則偷偷說呢
因為寫法普很累,我可以理解猴子不寫法普,但就如我所說,我也不想寫法普所以我不會去提。猴子的問題上面可可亞說的很清楚了,不想寫就不要提啦,更不要去指責別人R
喔不是,猴子一開始的論點跟我剛剛解釋的那個部分沒什麼關係。(應該吧我沒有看得很仔細

猴子有一句話說得對,我不高興的確實是他的態度
猴子進來說原po沒有錯,後面又說他動機沒錯行為錯,那這兩句表面上是矛盾的吧?猴子主張自己的前後句沒有矛盾,那他應該提出自己的論述?但作為一個法律人他說自己懶得論述,卻又針對別人質疑他前後矛盾說不尊重專業不能忍
是這樣的態度讓作為法律人的我感到看不下去喔XDDD你可能誤會了,我並不是一個希望你出來法普的圈外人,我只是希望法律人的名聲不要因為你被誤解
我還是沒搞懂誰輕蔑專業,猴子可不可以直接指出到底是誰講了哪段話
brandy8542: 這個比喻好像怪怪的
只能說當我們以日常的行為模式與人類的惡意打交道時,要能清楚判斷和反應比想像中難,更何況詐騙集團他們就是看準人性的弱點來進行犯罪,想賺錢的心大家都有,對博弈這塊產業的熟悉度,對於網路犯罪的認知等等都有可能影響判斷
覺得現在的情況....跟以前大家面對性侵案件的樣子很像...開始檢討受害者,而且也要求一種"完美受害者"的標準
我們可以多多宣傳如何防止詐騙,但譴責被害人我覺得沒有必要,因為我們每個人都不一樣,有人可以判斷,有人的生長環境還有他對世界的信賴度而推向了某些選擇
說到底,如果沒有加害人,不就也沒有這些事情了嗎?也請大家多多宣傳不要加入詐騙集團(那些人更貪更可惡不是嗎?)
我個人譴責的不是他受騙,而是他意圖拿來警世但對於撈取數據這種明顯就是違法的事情採取避重就輕的態度,這很容易誤導人,讓非相關專業的人覺得提取他人平台數據不是什麼嚴重的問題
尤其他本身又有在寫程式,我覺得這點很要不得
tako根本沒有好好把串爬完吧

抓不到重點就進來放聖光不太優
「不能檢討受害者」
我是覺得這句話要用在當事人僅僅只是一些價值觀或是道德不符合社會期待的時候可以講吧
有不法疑慮的行為還是先算了
如果希望當事者能加上撈取平台大數據恐有觸法嫌疑也會被叫做檢討受害者的話那我也認了啦
tako9937: 沒看懂大家討論的重點還有醜標點
你還是先下去吧
不過今天的問題不就是...被害者根本不清楚那是犯罪行為嗎?
雖然很多事情我們覺得是常識,但是就還是有人不知道阿...也就是這些人容易被騙
我覺得我是比較想討論這個根本性的問題啦~但如果大家覺得偏題,這邊先說聲sorry阿~
首先賭博就違法了好嗎....

其實一直說被害不清楚很謬論,光她發那噗的前提都有說「整理後」,你要講過程描述一直說不清楚ok,就跟心得一樣,後面誠實說「思考之後明白自己起了貪念想靠犯法的方式賺錢,希望大家不要跟我一樣」,是很難嗎??????
我想說刑事被告幾乎都是這麼主張的,我不知道啊我不清楚我忘記了
我是覺得你想討論可以爬文,你的問題上面全部都有,不太想重複。如果不想爬串,那我就合理認為你也不是真的有疑問只是想進來大放聖光,嗯。
難道不知道犯法就不算犯法了嗎?那我也可以去搶錢再說「哦對不起,我不知道這樣違法」然後就可以被赦免了嗎?
而且說到底,原po和親友自稱自己會寫程式,那寫程式鑽漏洞撈錢是違法她理應知道吧?妨害電腦使用罪國中就有教了,還是tako想說原po非但對不起自己的專業還沒常識?
就算當事人真的太不諳世事完全不知道好了,原噗下面其實有人提醒耶
可是去看原當事人最後的回應......
聖光黨是有什麼業績壓力嗎,為什麼每一個進來都跳差不多的東西
事後的如今總知道了吧?知道了還把明顯非法的字眼改成模稜兩可的用詞喔?也不說他已經知道知道所謂提取就是駭客行為是非法的?
對不起但從平台提取大數據,事先知道號碼藉此獲利跟內線交易無關,內線交易規範的是有價證券
還是聖光黨的內建技能是不看討論就出來走跳
一樣的東西反覆講是會膩的

既然是溫柔的人體諒一下我們的手也會痠,自己爬文才是真的溫柔喔。
cookie4734: 不是啊()專有名詞不太好這樣用所以姑且講一下……
我是覺得從當事人早上的回應來看他應該是有海巡啦,那肯定也有看到很多人都提出撈取數據的疑慮,既然他原先開噗的用意是為了警世,那多加上那些內容不就能更加完善提醒其他人更加小心
熱門話題出沒的聖光黨可能開場白:
1.我沒有把文看完,可是你們對原po這麼凶ry
2.原po都已經道歉/聲明了,你們還ry
3.原po這麼可憐,你們ry
4.其他
snack4802: ㄛ她一定有看啊,畢竟都把盜取跟駭入等字眼改掉了呢
uranus768: 我知道不是啦所以我才回說不是內線交易。
留言時間差我剛好沒看到你的回覆
內線交易這個誤會可能是我的錯

抱歉
當初一開始被他的「投資」帶偏留下了類似買證券基金之類的印象,所以強調了內線交易也是犯罪,我看看我去處理一下我之前的留言好了
其實我在這邊的說詞溫和很多,我昨天跟我親友私下討論這個案例的時候用詞不是很客氣(委婉)
認真說身為家有詐騙受害者而且自己也接過詐騙電話的人實在是不太想讓他代表受害者說話
dragon4083: ㄛ……這個親友我是同情她的,感覺她只是比較,呃,天真。態度上雖然老是自爆但感覺上是真心很不希望事主被罵……這麼說可能只是想幫事主降低惡感吧(然而沒用
最近正好在準備證交法(這邊金融專業)所以一看到就覺得不對吧
§157-1
pear1227:

?!
pear1227:
pear1227:
pear1227: 真的假的
事主到底在哪工作或什麼專業我看得有點亂。有人說是資訊、現在多了法律,還有一說是他身邊不少法律人
沒有要挖事主現實出來鞭的意思,只是希望如果還有覺得她只是無知而犯的話可能要多想一下
……

揪豆他應該不是法律系的啦看說詞可以確定
不然我就要去打聽那哪間了
不是法律業的.......可能也沒特別清楚吧,畢竟一間公司也有各行各業(?
資訊說是自學=有背景(親友言)
專利事務所是現在才爆出來的?
未確認情報先緩緩好了

這麼震驚的情報還是先緩緩
那個被騙的應該是某種惡人自有惡人磨的例子吧,自己要貪知法犯法,不貪會被騙嗎
cocoa785: 我已經很慎重的請大家把我當普通的機掰人了,法律人是無辜的~
當然我只是略略的寫,而且我再看過一次討論,大家的重點在事主的道德瑕疵,而這的確是無庸置疑的,法普與否已經不是重點。
pear1227: 就算真的在專利事務所,也未必懂得法律,我也知道有日文系畢業在專利事務所的,協助翻譯Claims的。
欸上班都超正經很累齁,我以為波浪一下可以看起來不那麼兇
……所以你只要解釋一句「我所謂的沒有錯是指他沒有構成詐欺罪」就能破除矛盾,的東西。
你偏要用「沒有矛盾,但我懶得解釋,不要叫我寫考卷」來回應。
……………………係咧靠么逆。
sun4784: 有機會主張不法意識,但前提是要已盡查證義務,畢竟若是冷門法規,你確實有可能完全不知法規存在,舉個例子,你知道意圖結婚而跟小朋友私奔可能觸犯刑法嗎?
好啦,結論還是會犯罪啦。
大多數人看到「小朋友」三字應該會認知到是「未成年」,請問是否有更冷門點、會不小心觸犯到的法條?φ(..)memo
看完猴子9853最後的法律相關發言,非法律相關專業的我其實看得懂欸,並沒有什麼特別看不懂的地方,不用法普啊。 然後想要離題說一下應該用中文的引號啦
garlic60: 或是這樣舉例好了,空氣槍算不算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的管制範疇?
如果愛玩生存遊戲,可以用什麼種類的假槍?
這種涉及殺傷力鑑定&型號的應該比較模糊,真的就會搞不清楚了。
我是建議monkey想要賣弄專業可以另開噗討論啦
mink7494: 欸!你們很奇怪欸,懶的講說我不敢講,講了又嫌!到底要怎麼證明我會啦
你可能要先學會搞清楚什麼地方說什麼話題,還有大家討論的脈絡
而不是在那邊表現得似乎很棒,但又說不清楚想表達的內容
mink7494: 你要不要看一下我最近的回應,回得超清楚結果大家還是看不懂那我何必
我認為scone說的
『 ……所以你只要解釋一句「我所謂的沒有錯是指他沒有構成詐欺罪」就能破除矛盾』
非常有道理,不懂你下面扯那麼多新的到底想幹嘛
然後我覺得你一直讓這個噗浮上來,還以為要說點什麼。結果就在那邊看你自證
希望你有得到你要的成就感啦,我打算消音了,祝愉快
monkey9853: 呃⋯⋯
首先我覺得「法律人」不該以一人發言概括全部的人吧?
我也沒嗆你也沒說什麼反對你的發言欸
然後你說「你們討論一下發現這不叫參與犯罪不是詐欺共犯就改成譴責他的道德」
我不認為這邊留言的人都是這樣捏。
很硬要欸mink大大,愛在那邊嗆結果我認真寫又覺得我顯擺XD。首噗就寫參與犯罪,啊你們討論一下發現這不叫參與犯罪不是詐欺共犯就改成譴責他的道德,是誰前後不一啊。
啊啊啊,結果你們根本不在乎嘛。
monkey9853: 我你這樣我會以為你真的來釣魚的,我還認真回你了耶。
cookie4734: 誰變來變去就是誰啊......
希望 monkey9853作為法律人,跟別人吵架的時候可以明確定義出來,而不是在有非常多人參與討論的噗用地圖炮的發言(你們到底??)
cookie4734: 等等,我前面已經很鄭重的說我不是法律人了,只是普通的機掰人
monkey9853: 但你就說「你們討論」結果現在這幾個小時內(自從你回了法律相關發言後),有繼續在這邊留言的人不就 scone385、 garlic60、 mink7494?
所以當然會認為「你們」包括我啊。
而且我看完你跟 mink7494的吵架,你還說「大家還是看不懂」
⋯⋯⋯⋯
cookie4734: 餅乾你很乖,有看就好,因為我傻傻被釣專業知識現在想刪掉了XD
monkey9853: 抱歉,那我改為「作為一個法律專業的人」,畢竟你前面有講到你的專業。
monkey9853: 不想被講乖,謝謝,老實說我覺得蠻不爽的被地圖炮⋯
那你不要回啊你會不會寫考卷關我們什麼事?你要證明什麼?你想證明什麼?你知道你今天問題不在你懂不懂法律而是你表達能力跟態度差勁透頂嗎?
你分明一句話能解決的問題在那邊推託半天、自己表達不周全被人反對就預設別人立場一定跟你對立、面對你所謂不懂法的人用高高在上的姿態。
你今天要回答的問題甚至不用旁徵博引就能回答了,也根本不用扯上實務學理之爭。
是你自己擺出一副要用完全專業的態度,要求自己只能寫出至少考試程度的東西才證明自己夠專業,然後東推託西推託,後面也沒有人要逼你了,就你自己在那邊搞得我們逼你寫判例一樣。
你這個態度就是我說的專業的傲慢,不要再說什麼呢不是法律人了,你就是在自持自己懂法律,比其他人專業,在用傲慢的態度嘲笑別人無知。
而你現在自稱「不是法律人」,那你的傲慢只會更可笑、更惡劣、更不該存在。
cookie4734: 那......你真的人很好欸XD
scone385: 我不認為我哪裡有錯,也不認為我傲慢,因為事實就是如此。
某幾位在自己不會的領域大放厥詞,等有人反駁,才說人家賣弄,我很同情這樣的人。
monkey9853: 你要不要再閱讀一次scone385寫的內容
我只知道monkey9853的態度從一進場就差得要命,自己挑起別人怒火,當別人反駁時再說對方不懂專業大放厥詞,卻又不願意主動解釋,一來一往好幾輪之後才開始解釋,然後又回來酸別人嫌自己賣弄
笑死,一開始那種要講不講,「我知道但我懶得講」的態度,不是傲慢是什麼,溝通能力差得要命,以為要好好說話了結果還是一樣,看來是本性如此,大家也無須跟monkey9853多癈唇舌,溝通能力差的人再怎麼對他表達他也看不懂
我以為這件事要討論的其實都討論完了

......現在是遲來的撥接
你 們 看 我 打 這 麼 多 字 給 他 看 勸 他 結 果 別 人 都 看 得 比 他 懂
(挫敗到拉長音)
猴子9853到底是
因為態度差只能跑到匿名站上賣弄學問 結果還是沒人想鳥他R
猴子9853可能忘了自己當初是怎麼跳進來的,幫他複習一下
沒頭沒尾,沒先看清楚噗內的討論就直接來這一句,後面旅人解釋了才開始東拉西扯
猴子9853去吃你的泡麵啦
你有沒有回答其實也不是很重要好嗎
不需要用難聽的詞語來講人啦
garlic60: 智障的部分嗎?機掰人倒是他自己講的
我覺得可以先從「不法意識」開始解釋?
如果事主時真的沒意識到駭入平台是違法的。
那在法律上會怎麼判呢?
salt2906: 無法討論,因為這件事情模糊的地方太多了,討論這個沒有實益……
而且猴子講他主張犯罪支配說這個也其實沒辦法支撐他跳出來講無罪,畢竟實務主流還是以主客觀擇一為主法院不管你採犯罪支配理論,要討論有沒有違法疑慮對一般人主張學說……嗯……
uranus768:
我剛剛去查這兩者的差異
想請問一下,若以這次來說,不管以哪種理論,假設C真的觸犯妨害電腦使用罪的話,事主都會成為幫助犯沒錯吧?
salt2906: 我是覺得大家在討論的犯罪跟猴子指的犯罪好像不同,猴子說的是詐騙罪可是我個人認知的是非法盜取平台資料
如果是這樣的話從開頭就不對了怎麼可能能夠討論出結果
salt2906: 可是就算他沒意識到駭入,他一樣有去賭博了O.O(投3000拿到500)還二度三度加錢,總不能說沒意識到在賭博吧
cheese449: 他可能會說當時覺得自己在投資吧